假冒韩国警察跨国电信诈骗
本报讯 (通讯员潘静波 记者刘力源)近日,上海一中院就一起跨国电信诈骗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以韩国公民为行骗对象的两名被告人崔某、康某,因诈骗罪分别获刑12年和8年。当事人未在上诉期间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于日前生效。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2月起,崔某伙同他人,使用吴某等人(另案处理)设置的网络电话账号,拨打网络电话至韩国,假冒韩国警察、检察机关或银行工作人员,称对方银行账户状态异常等,诱使对方登录虚假银行网站,从而窃取对方真实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并将韩国公民银行账户内的资金通过被告人康某等人控制的银行账户,逐层骗划至崔某控制的他人及本人银行账户。
2012年2月至6月,崔某控制的4个银行账户转入骗得的钱款共计500万余元。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间,被告人康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用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帮助被告人崔某等人划转诈骗得款,数额共计517万余元。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