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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警嘹望

法国交警多开罚单警察总长也要下课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5-06-16 11:18:39 浏览次数: 【字体:
    在政府管理层面,巴黎加强交通管理的经验主要有两条:一是充分利用“电子警察”,加强威慑力度;二是强调人性化的交通管理。
    法国法律明确规定,交管部门收集到违章信息后,应在最短时间内发出罚单,并同时将罚款信息通知公共税务部门。一般来说,车主应该在违章事件发生后2周内收到罚单,并限期1个月通过寄支票或买税票的方式缴纳罚款。如果违章的不是车主本人,他则可利用一个月的时间与借车者联系,并转交罚单。 
    罚单一旦寄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如果罚单因交管部门拖延而延误寄出,受罚者有权提出质疑或申请免交罚款,甚至起诉责任人。
    法国法律规定,交通罚单应明确注明违章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以及收集到该违章信息的警察编号,以备受罚者查询。通过罚单上显示的电话号码,受罚者很方便就能了解到违章事件的具体情况。如果罚单与事实有出入,受罚者也可向税务局提出免罚申请。
    为防止交管部门通过多寄罚单而牟利,法国接收交通罚金的部门是地方税务局而不是交管局。因此,法国绝对不存在交通警因多开罚单而拿奖金的现象,否则警察总长也将因此面临“下课”危机。 

法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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