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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警嘹望

在法国无证者如何应对警察盘查

来源:中新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02-16 12:59:12 浏览次数: 【字体:

 

      问:我的一些朋友在街上遇到警察盘查身份,有时因为没有合法证件而被带走,有时过了24小时还不放人。请问应该如何应对?

  答:警察检查身份证最长可达4小时,而不作为拘押时间计算。对于无合法证件者,拘押时间自发现当事人无证件时算起。

  在拘押期间,当事人可只说出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点和现住地址,有权不签署审讯记录。如果当事人在受到盘查时拒绝回答有关其身份的问题或说谎,有时会受到恐吓,威胁将被关进监狱,或被拒绝给予食物,不允许上厕所,不给饮水,受到带有种族歧视的辱骂等。这种非法情况也可能在行政留置中心发生。遇到此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机关和行政法院提出申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3条,警察应自拘押之时起的最短时间内(根据判例,不应超过1小时)通知检察官。否则,如无特殊情况,盘查程序即告无效,被拘押者应予以释放。此外,警方应在3小时内告知当事人被拘押的理由及其权利:通知一名亲友、看病和咨询律师(民事诉讼法第63-3条),否则相关程序将被判无效。程序无效也适用于当事人不懂法语而警方未请翻译的情况。但被拘押人只能通知一名亲友,同医生和律师的会面可延长至3小时之后。当事人的亲属在接到行政留置中心的电话后,可以请律师在第一时间去探视,了解拘押条件和被捕经过,为法庭辩护做准备。如当事人不聘请律师,法庭可指定免费律师。但免费律师一般同时代理许多人的案子,只是程序的需要,不能为当事人作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辩护。

    根据判例,无证者在警察局的拘押期不得超过24个小时。否则,律师可向自由与拘押法官要求释放被拘押者。

  警察局可在下列情况下向被拘押者面交警察局遣送令:非法入境者;非法居留超过一个月以上未申请身份合法化者;因扰乱公共秩序,如走私、造假、使用假证件被拒绝居留者;收到离境义务通知(OQTF)一年以上者。

  离境义务通知一般由警察局同拒绝延长居留的信函一起寄出,有效期为一年。当事人只有收到离境义务通知一个月后才能被送往行政留置中心。在此之前,他可以自动离境。同时,收到离境义务通知者可在一个月内向行政法院提出起诉,并申请司法救助。提出司法救助将延长行政法院的审理时间,但不会推迟驱逐时间。在获得司法救助后,当事人有一个月的时间向行政法院起诉。为获得更多时间准备,可在月末起诉。尚未起诉便被行政留置者应该立即聘请律师提出诉状。

  如果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而未提出行政起诉,或因为拒绝遣返而被递解至刑事法院,首先要强调自己已经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不少人以此为由获得释放。

  与离境义务通知不同的是,收到遣送令的当事人可被立即递解至行政留置中心等待被遣返。遣送令的有效期为一年。超过一年,警察局会向被拘押者发出新的遣送令。

  遣送令在拘押期满时送给当事人,但48小时之后才能执行。在此期间,当事人可向行政法院要求撤销遣送令。提出起诉后,遣送令必须等到法官做出判决之后才能执行。但对于身处行政留置中心者来说,行政裁决一般采用紧急审理,在72小时内做出判决。

  有时,警察局会把离境义务通知交给居留未被拒绝的当事人。对这种违法行为,当事人可向行政法院提出起诉。

  在无证审理程序中,警方经常提到35BIS条款。该条款来自1945年11月2日法令,规定了非法移民紧急程序的管辖权由自由与拘押法官和行政法官共同行使。一般来说,警方在查到无证者后,会根据警察局长或省长的命令将其送往行政留置中心,然后遣送回国。(来源:法国《欧洲时报》)

法国 无证者 警察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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