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察局因一张超速罚单被迫申请破产
今天,我给大家说说美国警察的故事吧。
约翰有个老毛病:喜欢开快车。为此,他吃了不少罚单。
后来,他听说有个商店在卖雷达侦测器,可提醒司机避免超速等违规操作,便花一千多美元买了一套。
这天,约翰带全家人度假。途径美国北部的一个小城时,公路的标示是限速80英里,但他却开到了140英里。结果,警车追上来了,警察对他说:“对不起,先生,你超速了。” 约翰没有办法,只好老老实实地接受了罚单。
第二天,约翰找到了商店老板,把罚单递给了他:“你保证这台侦测器可以在全美国有效,为什么我还会被抓到?”
老板忙让员工检查机器,结果未发现有问题。约翰一气之下,将商店老板告上了法庭。
三个月后,约翰赢得了官司,还赢得了对商店惩罚性的赔款两万美元。
商店老板也觉得奇怪,于是找人调查约翰“超速被罚”事件。原来,那家小城警察局使用的频道不是政府规定的警用雷达测速频道,所以他的雷达侦测器不管用。一怒之下,商店将警察局告上了法院。
官司一打就是两年,结果是商店老板胜诉。理由是,警察局使用的不是政府规定的警用雷达测速频道,这是不合法的行为。警察局败诉了,不仅要将全部因使用这种测速器而罚的车辆所交的罚款退回,而且还要补偿利息和损失,加上对警察局的行政罚款两百万美元,总金额高达三千万美元。
可是,这小城警.察局每年的经费才数百万美元,根本承受不了这样的罚款和赔偿。无奈之下,这家警察局只得向国会申请破产。(摘自《做人与处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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