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校园警察全副武装
美国人重视在校学生的安全工作,体现在各个方面,其中校园警察制度是美国校园保卫工作的一个重要特色。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前,美国的校园保卫工作和现在的国内一样,由学校聘用没有执法权的保安人员负责,结果校园伤害案件持续上升,师生人生安全得不到保证。1940年,华盛顿州议会率先立法,授予各学校建立自身警察机构的权利,随后各州议会相继制定类似的法令,批准包括高校在内的学校建立校园警察机构。1990年10月,美国议会通过的《校园安全法》正式确认了校园警察制度,从而以联邦法的形式确立校园警察体制的法律地位,使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有了充足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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