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警察要求拥有 令公众除面罩权力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警察总监希皮奥内说,澳洲法律必须明文规定,警察有权要求人民除掉遮盖面部的任何东西,包括面纱,这样警察才能有效执法。
希皮奥内是在卡尔尼塔·马修斯案件下判后发表此番谈话。
去年10月,马修斯被指诬告警方强行脱下她的“布卡”(burqa))罩袍,被判坐牢六个月。马修斯当时是触犯了交通条例而遭警方拦截。
不过,法官上个月判马修斯无罪,该法官表示无法百分百确定,诬告者确实是马修斯,因为警员当时无法看到她的脸。
希皮奥内告诉《悉尼星期天电信报》,当局必须制定一条适用于每个人的法律,不论他们是何种种族或宗教。
他说:“不管是遮住整个脸的电单车头盔还是滑雪面罩,如果有合法的理由,而警方又必须确认此人的身分,那就不应该有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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