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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警嘹望

俄警察十七年忠于职守只为房?

来源:青年参考 作者:王时言 发布时间:2010-05-25 20:25:25 浏览次数: 【字体:

 

最近,俄罗斯一位警察执行了17年的一项“蹲点”任务引起了关注和热议。1993年,警察布格因受命在一处房屋内“蹲点”。谁知,这位警察竟然在这所房子里“蹲点”17年,17年间,房子的水电费以及其他维护费用都由这名警察支付。据俄罗斯《观点报》5月20日报道,布格因已向圣彼得堡地方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将这所房子的所有权判给他。

媒体记者对负责17年前那项“蹲点”行动的圣彼得堡警察局进行了采访。该警察局的答复是:在那所房子内值守的任务很早以前就被取消了,不清楚布格因为什么一直住在里面;任务取消后不久布格因就离职了。

圣彼得堡地方法院将在6月4日对该案进行判决。有媒体分析称,如果这栋房子真的被判给了布格因,那么很多俄罗斯人都会效仿他,那时警方执法的难度将陡然增大。

1.一起绑架案

苏联成功商人涅伊曼曾在圣彼得堡市拥有数家企业,在当地称得上一流富豪。1993年,涅伊曼对俄罗斯混乱的局势感到不满,决定移居美国。在出国之前,他决定将自己位于圣彼得堡市中心的一处房产卖掉。

这座位于布罗尼茨基大街的房子离圣彼得堡市的豪华商业区很近,其售价因此十分高昂,涅伊曼与许多买家商谈之后,仍未能将房屋售出。

涅伊曼的大名在圣彼得堡市几乎人尽皆知,其中包括一些犯罪团伙。一伙匪徒得知涅伊曼打算移居美国,决定利用这最后的机会挣点儿钱花。于是,几天后,匪徒将涅伊曼绑架。

此时,涅伊曼已将亲人和大部分财富转移到了国外,匪徒没能从他身上敲到多少钱。他们没有耐心等待涅伊曼的家属向圣彼得堡汇款,更害怕警方发现涅伊曼失踪。绑架案发生一个月后,涅伊曼被绑匪掐死在一片小树林里。

原来,绑匪盯上了涅伊曼的那处待售房产。绑匪伪装成房产销售代理人,同各方买家接触。在一个月内,他们将房子接连卖给了3个买家,并从买家手中收取了大笔定金。拿到钱后,匪徒们杀死涅伊曼,逃之夭夭。

2.“蹲点”命令持续十七年?

涅伊曼的亲人身在美国,没能及时发现涅伊曼失踪,等俄罗斯警方得知这位商人已经失踪时,匪徒们已逃之夭夭。警方认为,匪徒仍有可能在未来的某天出现在这所房屋内,于是派出数名警察埋伏在房子周围及其内部,等着匪徒自投罗网。

这些执行“蹲点”命令的警察没想到,这一等居然就等了数年,他们一直没有接到撤退的命令。在他们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杀死涅伊曼的匪徒们甚至已被抓住。2006年,被捕的这些匪徒中,部分人已被释放,这个“蹲点”命令却还没有被取消。

执行这一任务的警察中有一位名叫布格因。在执行这项任务的过程中,其他警察先后退出,只有他一直坚持下来。直到不久前,布格因向圣彼得堡地方法院提出将房子判给他的申请,人们才注意到这个一直没有被取消的“蹲点”任务。此时,这项任务已经被执行了17年!

3.边“执行任务”边生子

布格因是圣彼得堡市警察局里一位普通警察,于1993年成婚,一直同妻子租房子住。之后,布格因开始在涅伊曼的那所房子里执行“蹲点”任务。这个任务居然执行了数年都没有结束,布格因的同事们先后离开了这栋房子。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匪徒们已先后将这栋房子卖给了3个买家,所以该房屋产权不清。再加上已经移居美国的涅伊曼的亲人一直没有提出继承该房产的要求,所以这栋房子一直处于“无主状态”。

正因为这样,布格因可以一直在房内“执行任务”,甚至在几年后还把太太接到这所房子里。1999年,这对年轻夫妇还在这所房子里生下了小宝宝。现在,这一家三口在这栋房屋里生活得十分惬意。在这期间,这栋房子的各种维修费用,以及水、电、电话等费用,都是布格因缴纳的。

4.“我有权拥有这栋房子”

不得不说,布格因对俄罗斯的相关法律进行了深入研究。俄罗斯《民法》规定,自愿在无主不动产内生活超过15年的公民,自动获得该不动产的完全所有权。正是根据该法,布格因在这栋房子里住了整整17年后,向法院提出了将房子判给自己的申请。

在向法庭递交的申请中,布格因写道:我在1993年时接到在这栋房子里“守株待兔”的命令,并拿到了房子的钥匙,随后住进了这栋房子。然而,任务持续的时间非常之长,我只好继续住在这栋房子里。没想到,任务一直没有被取消。于是,我随后将我的妻子接到房子里来住,并在这里生下了自己的孩子。10多年来,房子的所有维护费用都是我缴纳的,根据俄罗斯相关法律,我有权拥有这栋房子。

除此之外,布格因还向法庭递交了超过200份证明和收据,证明他17年间一直在这栋房子里居住,并且为房子缴纳了各种费用。有评论称,警察布格因执行任务不但“尽责”,还十分“细心”。

5.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布格因和“他的房子”的新闻见报后,在俄罗斯社会中引起了热烈讨论。有人说,难道布格因不知道涅伊曼的案子已经破了?他一定是在房子里故意拖延。有人说,如果这样就可以将一栋房产据为己有的话,就会有很多人效仿布格因。也有人称,无论如何都应该遵照法律决定这一事情,如果《民法》真的是这样规定的,布格因就应该拥有这栋房子的完全所有权。

俄罗斯《共青团真理报》的记者对著名律师康斯坦金·纳雷什金进行了采访。这位律师表示,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第234条的规定,如果公民连续不断地并且公开地在无主的不动产内生活超过15年,那么他确实有权拥有这一不动产。但纳雷什金表示,这并不表示布格因有权拥有这栋住房,因为他在里面居住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因为他没有任何在里面居住的权利。“他没有取得任何许可,也没有取得任何证明,他在里面居住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尽管他在里面生了孩子并交纳了房屋的种种维护费用。”

律师特鲁诺夫的观点和纳雷什金相同。特鲁诺夫称,即使布格因以执行任务为借口在里面居住,他接手这栋房子的理由也是令人生疑的。“首先,执行公务的意义并不是在其中居住,也就是说,他认为自己在其中居住了17年,实际情况是,他在里面工作了17年,所以这段时间并不能作为他拥有这栋房子的理由。其次,他作为警察执行任务,在这17年里应该分上班和下班的时间,而下班的时间内,他是没有理由在房子里居住的。”特鲁诺夫表示,这位警察为房子缴纳各种费用,是个人行为,不能作为他拥有房子的理由。“他为房子做各种维护和缴纳费用的时候,是他在房子里执行公务的时候,所以,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持公务能顺利进行。他缴纳的各种费用都应该事先向上打报告,如果没有打报告,也只能视为个人行为。”

6.警察局:布格因早已离职

布格因的新闻被披露后,许多媒体的记者对负责17年前那项“蹲点”行动的圣彼得堡警察局进行了采访。该警察局的答复是:在那所房子内值守的任务早在案子破获之后几天内就被取消了,不清楚布格因为什么一直在里面住着。

该警察局的负责人表示,案子告破几天后,值守的任务就被取消了。而且,不久布格因就离职了,他与警察局之间早就没有关系了。“对布格因打着‘执行任务’的旗号一直在那栋无主的房子里‘值守’的行为,警察局一直不知情。”

当媒体记者想就警察局的答复向布格因求证时,后者却拒绝发表任何评论。实际上,在他向法院递交了申请之后,就一直拒绝接受任何采访。

据报道,圣彼得堡地方法院将在6月4日对该案进行判决。人们都在等着案件的判决结果。一些媒体分析称,如果这栋房子真的判给了布格因,那么很多俄罗斯人都会效仿布格因,到那时,警方执法的难度将陡然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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