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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警嘹望

美国的“畜生警察”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裴重生 发布时间:2010-03-02 08:27:26 浏览次数: 【字体:

 

  在美国,从政府到国民都普遍关注生态环境,强调保护动物,因而负责动物保护的警察似乎比交通警、刑警还多。他们管辖的范围不只限在城镇中的人工饲养动物,还包括森林、草原、沙漠、江河、湖海中的野生动物,其职责是按照法规监督人们保护这些动物,保护生态环境。

  美国关于动物保护的法规有110多部,既有由中央政府制定通行全国的,也有由地方政府制定只在某地执行的,既有总括性的,也有单项性的,覆盖了动物保护的方方面面,涉及到各种动物的生老病死,等等,而且所有规定都十分具体明确,易于操作执行。例如,宠物患病三天以上未得到医治的,主人将被判虐畜罪,惩罚则是:每只宠物每被虐待一天,主人就必须到动物保护机构做义工一天,并罚款50美元;人在野外遇到凶猛动物时要主动避让,如果凶猛动物未对人发动攻击,人就不能开枪,等等。

  有人评议说这些法规是对凶猛动物的袒护,是对人的安全的忽视。但动物警察却说:对于人类,动物都是弱者,人受了委屈会投诉申辩,但动物不会,因而要加大保护动物的力度,不然很多动物就会蒙冤。在这种思想的支持下,动物警察执法都很严厉,常有“宁可委屈人,不可委屈动物”的倾向。因而有人骂这些动物警察为不讲人情的“畜生警察”。

也门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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