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拟要求ISP保留用户访问记录 旨在协助办案
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联邦调查局(以下简称为“FBI”)正敦促各ISP服务商记录宽带用户访问过的所有网站,并要求ISP将这些数据需保留达两年之久。FBI称,此举将有助于调查儿童色情案件和其它严重犯罪活动等。
皆在协助办案
FBI一位律师在本周四举行的网络安全与技术特别工作小组会议上表示,FBI局长罗伯特·穆勒(Robert Mueller)支持保留“宽带用户原始和访问地址信息”的提议。事实上,穆勒早在2006年就呼吁ISP服务商保留此类数据,时隔两年后他再次重提此事,并敦促国会制订相应的强制性法规。该工作小组由美国国会设立,隶属于美国商务部。
不过,FBI并不是惟一要求保留用户数据的。据科技资讯网站CNET报道,一份针对美国电脑犯罪探员的调查显示,所有接受调查者无一例外都支持这一想法。美国国土安全部移民及海关执法部探员马特·杜恩(Matt Dunn)就是其一,在本周四的特别工作小组会议上他对该提议表示了支持。
FBI数字证据部主管格雷格·摩塔(Greg Motta)表示,FBI只不过是为了维护其罪案调查能力。早在1986年,美国就要求电话公司保留每通电话的相关信息达18个月,包括“姓名、地址、呼叫方的电话号码、拨打的电话号码、通话日期与时间和通话长度”等。他强调称,FBI并未要求ISP保留具体内容数据,如电子邮件正文内容等。
摩塔在会上表示:“我们要求ISP保留的是所有与内容无关的数据,包括收发记录、非内容数据、地址、经转路由”等。FBI局长穆勒赞同了他的说法,并补充称:“我们会与ISP达成某种平衡。”他还提到警察长官国际协会在2006年提出的一项决议,该项协议要求“在一段合理的时期内保留客户信息、信息发布和接收方信息等,以备执法部门使用。”
或受技术限制
不过,要记录宽带用户访问过的所有网站,不仅在正式实施上有难度,而且还有侵犯个人隐私之嫌,或将遭到人们反对。
通信公司Verizon副总裁德鲁·阿瑞纳(Dre Arena)对此表示:“我们并非为了监控客户的网站访问记录而存在的。如果有人想通过监听网络数据包来记录网址,他或许就违反了《反窃听法案》”另一位行业代表则表示,目前尚未听说过有哪家公司监控并保留了客户访问过的所有网站记录。
一旦运营商正式开始保留用户的网站访问记录,将只有获得传票、搜查令的本地、本州或联邦警察才有权查看这些记录。
此外,FBI对ISP保留用户数据的细节尚不清楚。需要保留的数据可能包括:用户所访问网站的IP地址、诸如cnet.com形式的域名、主机名称(如news.cnet.com)、或是完整的网址(如http://reviews.cnet.com/Music/2001-6450_7-0.html)等。
前三种数据很简单就能记录,甚至不需要进行网络数据包监控,但第四种数据则不然。这有可能招致国会的反对。2008年曾发生过类似事情。当时一家名为NebuAd的公司在数据包监控技术方面位居同行前列,然而美国国会在2008年召开了一系列听证会抨击该公司的行为,最终导致NebuAd公司走向末路。
而且,数据包监控的技术挑战也非同小可。代表有线服务提供商出席此次特别工作组会议的约翰·思沃(John Seiver)提到,他的一位客户曾按执行部门要求,记录了客户访问过的所有网址。他说:“每小时需要记录1800万条访问记录,数据量之大令瞠目结舌。FBI想找出访问两个特定地址的用户,而目的只是看看谁在访问这两个地址。”
出席会议的司法部代表则表示,司法部对数据保留这一提议尚无看法。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