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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警嘹望

跟巴黎警方合作办案

来源:《人民公安》 作者:于澄涛 发布时间:2009-08-15 08:43:52 浏览次数: 【字体:

 

  虽然我们在法国的身份是使馆工作人员,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充当着中法警方之间沟通的桥梁,所以很多时候,会有法国警方主动找上门来,邀请我们合作办案。  

  巴黎刑警主动找上门来  

  2005年3月,巴黎市警察局刑警队的一位警官托熟人找我,说想见我一面。我们在香榭丽舍大街旁边的一家咖啡厅里见了面,边喝咖啡边聊天。这位警官名叫诺拉,是巴黎司法警察局的一位刑侦大队长。他说自己正在办理一些涉及中国的案件,需要到中国去提取证据,一直在等待中方的批准。说着,他向我提供了4起中国公民被害的案件材料,希望中国警方配合调查有关线索并同意他手下的警官赴中国取证。

  这几起都是中国人在法国被杀害的案件,法国警方已经立案调查,因为受害人和部分凶手的亲属关系都在国内,法国警方按照法官的指示需要派人到有关省市去寻求我国公安机关的帮助,以便调查获取证据材料,在法国完成案件的审理和起诉。在这些工作的过程中,法国方面一般都要法官出具国际司法委托书,由初期办理案件的司法警察具体落实,与涉及国家的警务人员将具体事宜联系妥当后才能成行。办理案件的司法警察官员出于早日完成任务的责任心,会想方设法地加快这一联络程序的办理。这就是为什么诺拉警官直接找到使馆警务联络处的原因。

  中法两国已于当年4月18日在巴黎签订了双边《刑事司法互助协议》。中国与法国在刑事案件方面的合作逐步得到加强和推动。调查破案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免受犯罪侵害的重要手段,我们很快便将法方提供的案件材料原件由信使带回国内,并建议国内重视以上案件,有关的问题希望得到适当的答复,有关线索的调查结果也希望尽早通报使馆。

  法国华人社会的治安问题主要是华人侵害华人。而且那些实施侵害的人绝大多数与非法移民有关,是威胁和侵害在法中国公民和侨胞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的主要因素。这里的发案规律和国内的情况十分相同,每逢年节,巴黎的社会治安就十分不好,各种以侵犯财产为主的刑事案件频频不断。使馆的警务、领事和教育甚至文化部门都经常会接到各种各样的华侨、留学生和国内出访人员的报案。

  一位搞批发生意的华侨经过多年的打拼,积攒了一笔钱,准备在春节期间办婚事,随后再回国去探望父母。就在即将举办婚礼的前几天,他的家被撬,保险柜被砸开,筹办婚礼的十多万欧元不翼而飞。报案后,警方分析是知情人作案,而且一定是有组织、有预谋的。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指纹,说明作案的人专业性很强。

  我回到办公室屁股还未坐稳,又接到另外一个电话,说是在九十四省租房的一位中国留学生在家中被不明身份的外国人抢劫了。

  12月31日,天擦黑的时候,这位留学生正在举办晚会,邀请了七八个朋友参加。临近傍晚的时候,两名用围巾和头套蒙面、戴着手套的黑人手持枪和刀敲开了他们的家门。两人用法文威胁他交出钱财,说如果不交出东西就杀害他们的孩子。歹徒最后抢走了汽车、证件、居留证、信用卡、手表、手机、戒指和600多欧元现金。

  趁歹徒不注意的时候,这位学生将现场录了音。歹徒刚刚离开,他就拨打了17报警电话。克雷特尔市的警察局立即派警察出现场,很快抓获了两名嫌疑人,追回了抢走的汽车,并于2007年1月3日通知他到警察局识别嫌疑人。这样干净利落的破案使人高兴。但是对于警务联络处来说,更重要的工作还是将此案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更多的人们加强安全防范。

  杀人当真为淘宝?  

  2007年1月8日,巴黎发生了一起重大杀人弃尸案。人们在郊区的运河水闸边发现了一具尸体,尸体上身赤裸,下身穿着短裤,似乎是溺水而死的。巴黎市司法警察局的刑警大队立即开始立案调查,尸体被送往法医中心进行法医尸检。

  警方分析,如果是溺水而亡,当时并不是游泳的季节,死者生前也并没有游泳的习惯。如果是杀人后弃尸,一时找不到杀人的线索和原因。警方了解到死者生前为人和善、仗义,在侨界人缘极好,生活俭朴,不显山也不露水,遭遇侵财而毙命的可能性不大。他与夫人虽然关系不好,但是毕竟也夫妻多年,相安无事。他惟一的爱好是喜欢到各种古旧市场上去“淘宝”,购买各种古董,而且对于古董的识别很有些见地。会不会是在“淘宝”的过程中遭人暗算了呢。于是,刑警大队对他的家属和经常接触的社会关系开展了广泛的调查。

  这起案件很快就在巴黎的侨界传开来,巴黎市警察局的情报警察很快也开始关注案件。死者死前有没有接到什么声称邀请他鉴宝的电话?然后他一去不回,遭人暗害?如果是这样的话,领事部有必要提醒当地的华侨和华人注意,万一遇到这样的电话,千万不要受骗上当。

  我们发现,还真有华侨曾接到这样的可疑电话,打电话的人自称是曾来法国一起吃饭的某人的外甥,说自己在巴黎南部机场周围某处搞工程,他们的施工队在郊区的工地施工时挖出了宝贝,像是皇帝的金盒子,要请他前往观看。又特别嘱咐他,这可是国宝,不能告与他人。不久以后又有几位当地的华侨来使馆反映情况,说他们都接到过类似莫名其妙的电话。

  2007年1月的一天,办公室的电话铃响起来。一位华侨说当天下午接到一个来自上海操福建口音的电话,说是某某工程队的,搞工程挖出了古董,如果有法国人感兴趣,可以合作,等等。他说根本就不认识来电话的人,不知他是怎么搞到自己电话的,希望使馆帮助分析一下情况。

  在法国的华人华侨很多人都有“淘宝”的习惯,难道是国内的犯罪分子将国内的犯罪手段移到了国外,利用华侨“淘宝”的习惯图财害命吗?这位华侨提供的线索使这一案件变得更加复杂起来。消息很快就传到了巴黎市情报局的社团组,法国警官很重视这些消息。他们派人到使馆找到警务联络处,让我们告诉那些华侨,如果再有此类的“故事”,一定要当面讲给他听。情报局对运河上发现弃尸的案件很重视,认为十分蹊跷,怀疑这起案件是否与福建非法移民在巴黎的增多有关系。

  11月底,在侨界的种种猜测和迷茫中,这起残酷的杀人弃尸案终于真相大白。原来死者生前一直与夫人面和心不和,后来在外面交往女朋友,终于惹怒了夫人。她于是雇用了杀手,将其丈夫杀害,扔进运河。巴黎市司法警察局根据调查结果,抓获了两名被雇用的杀手。

  第二天,当地一家中文报纸的记者打电话找我,说运河弃尸的案子已经在巴黎的地铁小报上登了出来,他们也需要登一条消息。在巴黎有很多家华人办的法文和中文报纸,这些报纸经常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反映当地的社会问题和侨界的新闻,特别是中文报纸,对华侨的影响很大。当时巴黎的侨界发生了很多案件,社会影响很不好,不利于华侨的发展。如果将这起恶性案件在中文报纸上放大曝光,无异于给当地华侨华人的声誉雪上加霜。最好能够低调披露这起案件,文章不要放在显要的版面刊登。我把这一意见报告了正在外地接待国家领导人的使馆领导,领导同意我的意见。最后华文报纸采纳了使馆警务处的意见,披露那起案件的文章被放在了报纸不显眼的版面。

  这期间,法国电视一台播出了一个严重丑化中国人形象的纪录片。该片借个别华人圈内的黑社会案件说事,影响很坏。侨界立即准备反击。他们看到那家主流华文报纸上对运河弃尸案件的低调安排,都说这样好,否则不正是授人以柄吗?

  在法国发生的许多案件虽然侦破了,但是从中国法律的角度来看,社会效果并不理想。但是在法国特定的社会条件下,案件得以侦破、正义得以伸张,对于稳定华人社会、提高华人华侨的安全感,还是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中法引渡协议签署后的第一起案件

  2006年5月22日,在巴黎第十一区发生了一起华人枪杀事件,开枪杀人的两名凶手和在事件中一死一伤的人均为华裔男子。死者是一名祖籍温州的茶馆老板。那间茶馆位于巴黎传统的服装批发街区之一的第十一区,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红灯笼”。那个街区聚集着400多家从事服装批发的商户,其中大部分是华人。由于华商过度集中,多年来常受到当地原居民的排斥,十一区区政府也一直大力通过各种方式向华商施加压力,要求当地的华商们尽量减少继续聚集的势头。周围的居民说,“红灯笼”茶馆到了晚上便生意火暴,顾客几乎都是华人。也有人甚至说这个地方简直就是一家“地下赌场”。这次枪击事件在这种背景下,发生在这样的地区,令当地华裔居民和商户感到忧虑,担心事件给华人服装批发区抹黑,影响华人社会的形象。这起事件带来了很多疑问。枪击案件到底是由什么事情引发的?是蓄意报复、敲诈勒索还是生意纠纷?巴黎警方接手案件调查后,立即在欧盟和国际范围内采取行动,追捕在逃的凶手。

  2007年2月,我突然接到上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电话。他们告诉我:2月2日17时,上海浦东机场边防检查站扣留了一名持伪造中国旅行证的人。这个人是乘坐CA968航班从米兰飞往上海的,自称浙江人,名叫兰××。在边防人员审查的过程中,这名男子交代,他就是2006年5月在巴黎第十一区枪杀“红灯笼”酒吧老板的凶手。案发后,他乘汽车从法国逃到了荷兰,后来又转乘火车从荷兰逃到了意大利,再后来逃回了中国。电话上说,边防总站已将人移交上海刑侦总队,上海方面正在核查他的身份,已经提取了指纹。

  这个人是1993年从北京出境的。他先是非法入境意大利,然后入境法国,1998年在法国获得了居住证。他曾经多次往返中国和法国之间,只是不知道兰××是不是他的真实姓名。上海刑警支队的同志认识我,他希望我能与巴黎方面联系一下,争取确认兰××交代的情况是否属实。

  我立即和法国国家警察总局国际技术合作局和巴黎司法警察局刑警大队的官员取得了联系。他们很快便通过电子邮件将逃犯的照片转给了我。我立即将照片转给了上海市公安局有关主管部门。身份很快就核实成功了,在上海浦东机场落网的持假证件的人,正是在巴黎作案的凶手。

  那是中法两国签署《刑事引渡协议》以后发生的第一起重大案件。这名案犯应当在哪里审理呢?巴黎市高等法院的法官认为,案件发生在巴黎,上海警方抓获了逃犯,应当将其交给巴黎方面审讯处理。但是,中国的《引渡法》明确规定,不向外国引渡本国公民。我感觉到警务联络处可以利用这一机会开展司法实践,处理好这起案件正可以为两国未来的执法摸索出一条路来。

  不久,中国司法机关通知联络处,为了依法办案,请使馆警务联络处向法方提出,中方将派侦查和检察人员到巴黎获取有关证据材料,以便审理案件。我们把国内的情况转告法方,但是法国的法官却坚持要先派人到上海去了解情况,然后再说中方来人的事。我们把法方的意见转告国内,国内马上同意了。为了保证双方顺利办理案件,在法方人员出发到中国之前,我和我的同事一起约见了法方人员。

  我们又回到了我们熟悉的塞纳河畔。巴黎高等法院和巴黎司法警察局的办公楼都在塞纳河边上。我们来到司法警察局楼前,通报了姓名之后,等了很久才接到楼上的回话。传达室的警察告诉我们可以上去,找办案警官的办公室。

  我的同事说这完全不符合外交礼节,对方应当亲自下楼来迎接我们上去的。我想我们虽然在使馆工作,是外交官身份,但是我们是在使馆的警务联络处工作,打交道的是法国警察。警察的工作宗旨不应该是礼节,而应该是效率。我们沿着楼梯走上楼去,找到了那位警官。警官正把高大的身子埋在一堆案卷中查找资料。我们见面后很快聊了起来。不一会儿,法官来电话说,楼下见面。

  我们边走边聊,从楼下见面到过河后进入古香古色的小餐厅,到我们双方落座、点好菜以后时,大家似乎已经是熟人了。我介绍了很多关于中国法律方面的情况,我重点告诉他们,我们中国驻法国的警务联络人员虽然不是法律专家,但是我们是依法办事,严格认真的。我们请他们吃饭,介绍中国的执法和文化情况,是在表示我们开展与法国方面国际合作的诚意。至于案犯最终能够在什么地方审理,那是双方法律专家根据两国的法律具体探讨的事。法国的法官大概很少接触过中国的警官,她非常感慨的是,我们竟然能够讲法文,我们对法国餐厅里菜谱的名称和法国的文化知识知道得似乎和他们差不多。

  法官显然很想知道中国是怎样的一种法律和社会状况,想知道如果“红灯笼”案件的涉案人最终在上海的法院接受处理,他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待遇。中国和法国进行这类刑事案件合作的法律依据在哪里?中法两国的引渡协议虽然已经签署,但是并未生效,因此还没有约束力,法官更关心的是过去双方是否曾经有合作过的案件。听我介绍完情况后,她的表情似乎轻松了许多。在回办公室的路上,法官告诉我,她和司法警察局的警官将要一同到北京和上海去一趟,了解一下情况,见一下兰××本人。将来中方要派人来巴黎取证,仍然需要司法部门做出一个不判处嫌疑人死刑的承诺。她说这已经有先例可循。

  我们回到使馆后,很快将见面的情况报告了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并就如何接待法国法官和警官一事提出了建议。在警务联络处的协助下,两人很快办妥了去中国的签证手续。

  到2008年春天,这起案件最终在警务联络处的协调下成功地完成了双方的交流和中方人员到法国的取证工作。对我来说,在巴黎工作时接手的案件取证工作总算有了一个结果。

  时刻需要防范犯罪  

  在法国的这段日子,我接触到很多中国人在法国遭受犯罪分子侵害的情况,形形色色,不一而足。

  也是2007年春节后的一个星期天,深夜了,中国使馆的工作人员在第九十三省的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时遭遇抢劫。法国警察赶到现场,将他们带到警察局去做笔录。因为他们不懂法文,无法交流,便打电话报告了使馆领导。使馆立即打电话给警务联络处,请我们出面与警察联系。因为不熟悉到九十三省那家警察局的路,又是夜里,所以我先给省警察局打电话。当班的警察告诉我,与其找不到路耽误时间,不如在电话上协助他与使馆的人交流,解决问题更快。

  原来他们是一行四人驾驶一辆奔驰车从戴高乐机场接人回来。就要到环城公路了,遇上堵车。他们只好减速行驶,并最终停了下来。就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右手边的路上有一个身影靠了上来。那人突然砸破窗玻璃,伸手拿走了放在后座上的手包。

  千里迢迢来法国探亲,本来是个喜庆的事,结果刚到巴黎就遭到抢劫,抢匪逃得无影无踪,自己还要被带到警察局来接受警察的问讯,自己倒成了歹徒似的。使馆的几位同志因此非常沮丧。但是做案件笔录是法国警察办案的程序,我在电话上告诉他们耐心一点。案件和处理的经过都是要经过文字来描述的。因此警察对同一件事挨个问一遍,问清楚了还要签字。有了文字记录,将来破了案,才可以了解工作的连续性。

  当警察电话上告诉我就要结束笔录的时候,我感到耳朵生疼。我在电话上告诉那位警官,一定要亲自开车将他们几位带上大路。这一顿折腾用了近两个小时。公使后来打电话询问情况时有些惊讶,他没想到我们在电话上已经解决了问题。

  几天后,听使馆的同志议论,那天晚上他们在机场接人时表现得很惹眼、很夸张,可能从机场起就引起了抢劫团伙的注意。团伙抢劫在巴黎的确是存在的,而且抢劫犯敢于在高速路边徒步行劫,旁边一定有同伙在驾车接应。

  我不禁感慨,巴黎虽然是全球闻名的大都市,西方文明社会的典范,法律高度发达,社会环境优雅高尚。但是,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生活,都要有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

巴黎警方 合作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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