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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警嘹望

尼泊尔警察体制

来源:现代世界警察 作者:李春雷 发布时间:2009-06-21 09:30:43 浏览次数: 【字体:

        
        

        
        

        
        
        历史沿革

        19世纪中叶,尼泊尔很多地方的警察和司法职权由当地的酋长控制。酋长借助村长或村民委员会维持各村的秩序,中央政府对地方的影响很小,部族首领往往将中央政府的干涉视为对其自治权的侵犯。在1864~1951年拉纳家族统治时期,尼泊尔警察队伍不断壮大,并逐渐朝着系统化和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在1901~1929年,Chandra Shamsher Rana担任总理期间,虽然首都加德满都地区加快了警察队伍的现代化进程,但此时尼泊尔并未建立全国统一的警察体制。1950年,尼泊尔发生了反对拉纳家族专政的群众运动。此后,新政府在印度的支持下着手推进警务改革,一名印度高级警官被派往尼泊尔,协助其重组警察力量。同年,尼泊尔组建了交通警察队伍,1952年更名为交通警察特遣队。1959年,首都以外地区开始设立交通警察岗亭。1952年,尼泊尔警察总部成立,Toran Shamsher J.B.Rana被任命为第一任警察总监。1956年,《尼泊尔警察法》生效,该法规定了警察的职权和义务,并决定按照印度模式设立警察管理体系。1959年,尼泊尔颁布了警察条例。1963年,尼泊尔中央警察培训中心落成。1991年,尼泊尔开始参与联合国维和任务。1992年,尼泊尔成立警务改革委员会,根据形势发展和民众愿望对警察体制进行改革。1995年,尼泊尔成立首支女子交警队。1996年初,警察总部成立了妇女和儿童服务中心,负责预防、控制针对妇女和儿童的犯罪活动。2002年,警察总部成立了人权办公室,受理民众对警察滥用职权和侵犯人权的投诉。

        机构设置

        根据《尼泊尔警察法》的规定,尼泊尔警察的核心职责是:维持公共秩序、确保社会安全、预防和减少犯罪、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调查犯罪活动、逮捕罪犯、管理公共交通、提供服务和救助、调解家庭和社会纠纷。尼泊尔警务工作的战略是通过科学的培训以及充分调动包括警务资源在内的一切社会资源来维持社会的秩序,保护民众的人权。
        尼泊尔警察队伍隶属于内务部管辖,总部设在首都加德满都,由一名总监领导。总部下辖5个局级单位:
        行政事务局。具体职责包括:对警察系统机构和人员实施高效管理;财政管理、基础设施管理;工资、福利管理;人员晋升、奖惩管理;绩效管理;公共关系管理;受理和调查投诉;制定和实施中长期警务战略规划;递交警察法规修正案;评估和确定后勤保障项目,完善后勤保障体系;管理警务装备和资源,推动警务装备和资源的高效使用;根据财政拨款状况,制定办公场所建设规划;监督警务装备的采购和配发。
        犯罪侦查局。该局成立于1992年,截至目前,共有工作人员2347名。该局下辖犯罪调查处和犯罪控制处两个大的业务单位。其中,犯罪调查处内设侦查科、起诉科、犯罪分析科、犯罪记录科、计划和政策科、物证试验室;犯罪控制处内设国家警犬小组、毒品控制科、反恐科、技术侦察协调科、特别犯罪侦查小组、国际刑警组织尼泊尔国家中心局。
        人力资源局。该局成立于2004年4月,具体职责为:确定培训目标,制定培训政策;推荐和介绍警员参加国内外的培训班或研讨会;制定和更新培训课程、培训材料,提出警务资源管理建议。目前,该局共有60名工作人员。
        后勤保障局。该局组建于2008年,由先前的后勤保障处升格而成,下辖技术处、补给处、通讯处、住房基建处、警务装备处、警用车辆处(负责警车采购及派发、警务驾驶培训、警车维修保养)、计算机处(主要负责计算机采购、系统研发、网站维护、网络培训等工作,该处研发的犯罪信息系统、日常报警系统、机动车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广泛应用于尼泊尔各警察机构)。
        业务局。业务局的下属机构及各部门的职责如下:国家安全处负责收集、处理、分析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为中央政府提供安全建议,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枪支、弹药等危险品的管理工作;公共安全处负责社会秩序维持,集会管理,自然灾害、灾难救助,制订应急预案,提供应急管理建议等;警卫处共有263名警卫人员,其中,总理警卫37人,联邦政府机构警卫107人,要人警卫167人,地区指挥官26人,总部指挥官26人;特别勤务处成立于2001年,共有490名特战队员,他们装备有各种现代化的武器,主要负责勤务增援、战术培训、反恐、人质营救、救灾等工作;警察卫戍第一营,该营负责警察总部的日常保卫工作,并根据需要,为加德满都城市警察局提供平叛和镇暴援助。该营由一名警司领导,直接对总监负责,总警力为1323人;Tribhuvan国际机场是尼泊尔唯一的国际机场,机场保卫处的主要职责是与警察总部犯罪调查部门、毒品控制和执法部门、军方、武装警察合作,为机场提供安全保卫,同时预防劫机、破坏、炸弹袭击等恐怖活动及其他犯罪活动。保卫处的警力配备为306人;2001年,警察总部将交通警察特遣队升格为交通警察处,全面负责国内交通秩序的管理。目前,担任业务局局长的是助理总监Rabindra Pratap Shaha。
        除了上述5个局级单位外,警察总部还负责对旅游警察和武装警察这两支行业警察队伍实施业务指导。
        尼泊尔旅游警察成立于上个世纪70年代,隶属于文化、旅游和民用航空部,成立之初共有包括队长在内的7名警员。1998年,尼泊尔举办旅游节后,入境旅客数量猛增,为了更好地确保旅客安全,从那时起,尼泊尔国家警察总部每年都会选拔一些能熟练使用英语的警员充实到旅游警察队伍,截至目前,尼泊尔国内共有30名旅游警察,他们的工作时间平时是早8点到晚8点,节假日为早10点到下午5点。警察总部计划在未来几年内,为旅游警察扩编31人,包括6名副督察、6名助理副督察、7名警长和12名警员。
        尼泊尔武装警察是一支准军事性质的警察力量,成立于2001年10月,由助理总监Krishna Mohan Shrestha(后晋升为总监,中将军衔)担任总司令。与民事警察一样,武装警察也隶属内务部管辖。武装警察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民事警察维持法律和秩序,镇压叛乱和恐怖活动,执行维和任务(自1991年参加联合国维和任务以来,尼泊尔已向海外派遣维和警察2200余人次)。目前,尼泊尔共有武装警察4万余人。武装警察的警衔与民事警察类似,具体为:总监、助理总监、副总监、高级警司、警司、副警司、督察、高级副督察、副督察、助理副督察、高级警长、警长、助理警长、警员、见习警员。
        在地方上,根据《尼泊尔警察法》的规定,尼泊尔全国被划分成5个大的警区,14个带状警区和75个小警区。其中,大警区最高指挥官为副总警监(加德满都警区除外),带状警区指挥官为高级警司,小警区指挥官为警司或副警司。
        加德满都城市警察局管辖着尼泊尔国内最大的警区。城市警察局局长(现任局长为Ramesh Kumar Shrestha)由一名助理总监担任,他直接对总监负责并报告工作。城市警察局的直属机构包括:指挥室(下辖70辆街头流动指挥车)、情报处、行政处、督察处、公共安全处、犯罪侦查处、交通警察处、防暴警察处、武装警察处、特勤警卫处、后勤保障处、社区警务处(城市警察局共有30个社区警务单位。尼泊尔已经建立了遍及全国的社区警察机构和社区服务中心,上述两类组织在预防犯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妇女和儿童服务中心。上述各单位都由一名高级警司领导。城市警察局下辖加德满都、帕坦和巴德岗3个分局,19个警署,8627名警察。城市警察局的工作宗旨是公开、公平、诚实、合作、进取。

        警衔与编制

        尼泊尔的警衔体系是仿效英国建立起来的,截至2008年12月,尼泊尔警察系统各衔级的警力配置为:总监1人,助理总监6人,副总监19人,高级警司56人,警司107人,副警司304人,督察1075人,副督察2838人,助理副督察5407人,警长10438人,警员33075人,退休警察650人,辅警1963 人,见习警员125人,总计56064人。
        2008年,尼泊尔政府为警务活动活动拨款共计1.1亿美元。尼泊尔国内的紧急报警电话是4226299,警察指挥中心的电话是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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