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情味的美国交警
我来到美国旧金山学习已经两年了,因为家中还算宽裕,而住宿的地方离学校有段距离,所以在美国第一年父母就为我买了辆跑车。有一次在高速公路和朋友飚车,被交通警察拦了下来。那位警察礼貌地向我敬了个礼,然后检查了我的证件。对我进行了批评教育之后,他从腰间的黑包中拿出罚款单。
我见势不妙,就笑眯眯地对那位警察讲,自己和当地的警长关系很好。为了证明自己所说的话,我随即从包里掏出自己和那位警长的合影。可令我失望的是,警察并没有因为我的“特殊情况”而取消处罚。相反,一句话也不说就给了一张罚单让我去接受处罚。
回到自己和同学租的公寓里,我把这件事讲给美国同学听。几位同学听了以后,摇摇头说:“以后千万别这样说了,否则,你很可能会面临起诉,你那位警长朋友也会丢掉工作的。”
后来我才了解,美国的交通警察有着极其严格的执法程序。如果有人利用职权为熟人开脱,试图逃避处罚,就属于“蓄意妨碍执法”,甚至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美国各地的警方高层人员都是民意选举产生的,如果发生徇私舞弊的丑闻,想谋求连任将十分困难。
我问那美国同学:“如果已经开了罚单,是否可以找熟人疏通?”他严肃地说:“No!警察开出罚单以后,即刻将处罚信息输入电脑,系统就会将此信息传达至当地警察局、法院和车辆管理部门。要想同时‘摆平’这3个部门,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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