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法兰西警务
法国内政部设立国家警察总局,具体负责全国的警察事务。警察总局内设国家警察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警察总监察局、司法警察局、国家安全局等11个部门。法国的警察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由内政部直接领导的国家警察,约15万人,辖区是万人以上的城镇;二是由国防部直接领导的宪兵,约10万人,管辖所有农村地区、公路以及万人以下城镇。二者均实行垂直领导,但内政部有权调动国家宪兵参加重大警务活动。在法国国家警察中,有1.3万名行政人员和技术人员,这些人员不着警服,没有执法权,主要协助国家警察开展警务活动。此外,在法国国家警察中,还有经过面试合格,统一与国家警察总局签有工作合同的治安助理。治安助理与国家警察一道开展警务工作,穿警服,但没有警衔,年龄一般在18至25岁之间,最长的合同期为五年。
为保证警察高素质、高质量、高技能,法国实行公开招募警察(包括警官)制度,并严格要求、精挑细选。据统计,有60%的高级警官(警监)直接从社会上通过考试录用。2001年,全国需要招收6252个警员,结果符合条件的竞争者有55598人之多。法国于1997年成立了警察培训局,下辖教务处、人事财务处、培训处、计划和分析中心以及32所警校。培训局还在全国七个地方设置了人数在20到70人不等的代表处,负责当地警察的在职培训工作。计划和分析中心则对警察培训效果进行追踪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法国警察培训的内容有:警察基础知识、职业道德、体能技能、专业知识、心理素质、计算机运用等。另外,根据不同警种、不同级别、不同对象,培训内容也有所侧重、有所区别。学员培训为期二年,初级警官培训为期一年,中级警官培训为期一年半,高级警官培训为期一年;治安辅助人员、行政、技术人员以及部分司法人员培训一般不低于二个月。在培训过程中,理论学习与实践结合得比较紧密,实行在职培训与在校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体能技能锻炼和在实战部门实习的时间,基本上是各占三分之一,并多次交替进行。法国警察培训考试要求严格,通过实习考试、学校考试和口头考试来综合评价,成绩优秀者可以自行选择警种和岗位。
法国法律明确规定:在处置集会游行示威时,当地行政长官为现场最高指挥官。如行政长官不在,则由警察局长履职,其他任何部门首长均不再拥有指挥权,防止多头指挥现象的发生。法国建立了一支专门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共和国治安部队,在中央设立总部,下辖9个团,61个连,每个连210人,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治安部队直接由内政部和和国家警察总监在全国调度使用,其他警种则做好配合工作。其中,公共安全警察负责维护治安、交通秩序,司法警处置刑事案件,情报警察掌握情况和信息。去年,巴黎市就发生群体性活动1400多起,但处理都比较得当。
法国犯罪统计软件(STICFCE),叫C系统,其功能齐全,分析详实,有107个数据项。交通情况的统计另成体系,为Q系统。C系统于上世纪70年代初建,为了使统计结果反映客观实际,内政部研究制定了非常严谨的统计规则。全国7000个警察署和宪兵局都有2-3名经过培训的统计员负责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数据一旦录入完成,通过网络逐级上报中央,中间任何部门都无权修改。统计分为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结果在送到相关部门和各级行政首长的同时,在互联网上公布。近年来,法国加强了反恐怖情报的收集工作,由国家警察局、情报警察局和本土警察局负责,与司法警察局和国家反恐怖行动队——黑豹突击队保持密切沟通。为加强国际合作,在斯特拉斯堡建立了犯罪信息系统平台,签署申根协议的15个欧洲国家警方派代表共同进行信息处理和分析。
法国警方还在驻外使馆设立了94个警务联络处,并与国际刑警组织互派代表进行情报交流。
巴黎大区(包括巴黎市区及郊区)面积12000平方公里,人口1100万,机动车持有量500万辆,日均出行量240万辆次。巴黎大区共有三条环路,全市区有交叉路口6000个,其中1600处路口采取信号控制,1300处信号控制路口纳入中心控制。巴黎大区共有六个交通控制中心,市区内有两个:一个是中心区交通控制中心,另一个是环路交通控制中心。信号控制策略分为区域控制、小区控制、单一路口控制三个层次。由相邻的2-3个路口交通信号协调形成小区控制,由40个路口信号协调组成区域控制。在每个信号灯下都增设检测线圈,检测车流密度,调整信号配时,发布交通信息。市区道路上共安装250台摄像机用于交通监控,同时依靠环莆线圈检测交通流量信息,经处理后一方面用于交通控制,并与有关部门共享,同时利用交通诱导系统提供给公众选择出行路线。
巴黎市区有地铁线路14条,共400多公里运营线路,加上四通八达的公交线路,构成了完整的公共交通网络。市区、郊区公共交通出行分别占到总出行量的59%、28%。巴黎的交通流量以每年1-2%的速度增长,全天交通流量比较平均,没有明显的高峰、平峰之分。为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巴黎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交通管理政策:首先改善交通设施,加强交通指挥控制。如建立先进的交通指挥中心和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等,对主干道实行线控制,保证绿波。其次,加强市区停车管理,扩大市区限制停车区域,利用经济杠杆控制和减少市区停车和交通流量。市中心区停车实行高收费,市区边缘的环路周围实行低收费,非巴黎市区的住户,在巴黎市区停车一般只允许两小时,收费15欧元,而环路周边停车场停车只收5欧元,且不受时间限制。同时,鼓励停车场建设,目前巴黎市区有停车位80万个,其中一半是地下停车场。再次,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系统。目前巴黎有一半的家庭没有私人小汽车,出行依靠公共交通。最后,建立行人交通系统。所有路口都要优先保证行人通行,并设置专用的行人过街交通信号。我是从事交巡警方面工作的,对交警方面更为关切,下面谈谈自己对交通方面的几点感悟和启示。
参观的感悟启迪:提高科技含量,突出交管效能
安全畅通是当今世界各国道路交通管理的主题,法国在科技运用上狠下功夫,普遍采用电子监控等设备,迫使驾驶员能够自觉规范行车。下一步,上海也应该加大这一方面的投入,一是与城交部门合作,在专业运输车辆上强制安装行车记录仪,对违章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从严处罚。同时,要继续扩大监控设备的使用范围,与市政公路部门设备资源互通。要充分运用电子警察、酒精测试仪、雷达测速仪、称重仪等装备,解决好民警管理难以全覆盖的矛盾。二是大力推动道路交通管理电子政务建设。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开发动态分析数据库,查找安全防范的内在规律,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建立违章、事故信息的交换平台,尽快实现机动车第三者责行强制保险与机动车行车安全实绩挂钩,实行费率上下浮动,运用经济杠杆抑制交通事故。三是重点推进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系统的研发。从法国巴黎来看,规范、科学、设置合理的交通标志标线,醒目有效的交通情报板,高效运作的信号灯,不仅能提高管理效率,还能节省警力资源。目前,上海与发达国家交通管理的差距仍十分明显。今后几年,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并实施各项标准和规范,使交通管理的基础设施首先实现科学化和现代化。四是理顺职能关系。目前,交巡警承担了不少“无法管、管不好”的工作,一些职能又与建设、市政、交通部门交叉,难以形成合力。例如,道路设施建设、交通组织与市政部门多头并行管理,职责界限不清。又如,在ITS(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方面,公安与其他同步开发,在技术标准、设备选型等方面不能匹配,道路交通的监控系统各家亦自成体系,未能实现信息共享。
基于上述情况,上海要实事求是,敢为人先,合理地确定公安在交通管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借鉴国外行之有效的做法,交巡警主要担负执法任务,路政设施划归市政部门管辖;对车辆管理的业务进行分类,非警务岗位可以由一般工作人员承担;交通事故要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民警不再先行调解,定责后统一移交交通法庭处理;交通安全宣传也要走社会化、市场化的道路,减少人力、财力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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