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参赞的法兰西岁月——法国警界的“万花筒”
2004年,中国政府开始向驻外使馆系统地派出警务联络人员。
法国,是中国向欧盟国家派驻警务人员的第一站。
驻法警务联络处的选址有何讲究?驻法大使向中国警官们强调的头等大事是什么?与法国警方接头又有怎样的奇妙经历?
作为中国驻法国使馆警务联络处的首任警务参赞,本文作者于澄涛亲历了整个机构的开创过程。从本期起,他将与读者分享自己在法国从事警务联络工作的独特经历。
大幕刚刚拉开,好戏还在后头……
为了进一步保证中国公民在国外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同世界各国的执法部门加强国际合作,打击跨国犯罪,中国政府从2004年开始向驻外使馆系统地派出警务联络人员。
法国,是中国向欧盟国家派驻警务人员的第一站。
2004年到2008年这四年里,我作为中国驻法国使馆警务联络处的参赞,亲身经历了机构开创阶段的多项工作。时至今日,回顾起在法国时的警务工作经历,许多事情至今仍然历历在目、耐人寻味。
那么,我还是先从第一次为成立警务联络处踏上法国土地说起吧。
50年前的小屋,崭新的路
度假是法国人不可剥夺的神圣权利。夏季来临的时候,政府部门也像社会各界一样,抓紧时间安排人员轮流休假,充分享受欧洲七八月间明媚的阳光和自然的抚慰。如果想在夏天里和法国政府部门讨论什么业务问题,对不起,不是时候,九月以后再说吧。
2004年的夏天像往年夏天一样,巴黎的男女老少差不多都到山里或者海边度假去了,平时热闹非凡的大街小巷骤然变得空空荡荡。我们正是在这个时候乘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班机来到了巴黎,使馆的一位武官从戴高乐机场迎接并一直将我们送往位于巴黎郊外伊西市的住处。
我们到巴黎来,带着一项特殊任务,这就是履行两国内政和公安部长签署的合作协议,在中国驻法国使馆新成立的警务联络处与法国警方开展警务联络,加强两国合作,共同对付跨国犯罪。
中国公安部首次向欧盟国家派驻警务人员,这显然是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工作。首次向欧盟国家派出警务联络官,就选择了法国,这在欧盟以致整个国际社会,特别是在许多法国人和旅法华侨看来,意味深长。
在从戴高乐机场到伊西市的路上,我一边欣赏着车窗外的夜景一边想着如何开展工作。我虽然曾长期在法国工作,对巴黎这座城市有些了解,在国际刑警组织的范围内多年从事多边国际合作,与法国警方也开展过调查案件的交往,但是到巴黎来作中国驻法国使馆的首任警务参赞,全面地开展警务合作,工作任务一定不同于以往,因此不禁感到有些沉甸甸的压力。在灯火阑珊的夜色中,那段路似乎特别长。我意识到自己已经走上了一条新路,使命感要求我尽快熟悉这条路。
第二天早晨起来跑步,我第一次看清了使馆所在的具体位置,法国上塞纳省所属伊西市的维克多·克拉松大街的9号。使馆的人为了称呼简单,都把这处办公楼称做“9号”。这条大街在当地算是一条很长的大街,即使街两边都停着汽车,两辆汽车仍然可以在中间并排行驶。街道两边有花店、咖啡厅、邮局、银行、房地产经纪处、眼镜店、小超市、杂货店、面包房、鞋店、私人医疗门诊部、电影院,完全是一条生活区里的商业街,只有我们的“9号”是外交办事机构。陈旧的铁栅栏外挂着两张铜牌,上面分别刻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馆领事部、科技处。武官处和警务处也在这栋楼里办公。外面的人只知道这里是中国的领事馆,如果要去中国,需要到这里来排队申请签证。
办公楼向东不远的地方就是地铁站,乘地铁到巴黎去很方便。地铁站旁边是伊西市政府和警察局,楼上飘扬着法国国旗。然而在我们的办公楼外看不到国旗,后来我听说按照有关规定,外国国旗只能飘扬在该国驻法大使馆本部办公楼的所在地。要到中国使馆本部所在地乔治五世大街11号,才能看到门前飘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
我当街抬头望去,“9号”办公楼的铝合金窗户已经陈旧,锈迹斑斑,在过往的人们眼中,它更像是中国某地的一座街道加工场的车间。熟悉情况的人告诉我,大约在50多年以前,我们办公的这座小楼曾经是一座小旅店,使馆买下来以后一直用到现在。斗转星移,世事变迁,这座小楼依然保持着简朴的风貌。
在小楼的最顶层,走廊的最尽头,两间旅馆的卧室改成了中国警务联络官的办公室。一间的窗户面对维克多·克拉松大街,站在窗前,楼下沿街一字排开的申请签证的长队尽收眼底。另一间面向使馆中间的厅院,对面不远处是一家公证事务处的办公楼,窗明几净,宽大的办公室里堆放着文件。假期一过那里将热闹起来。
与驻法大使的第一次会面
中国驻法国使馆成立警务联络处的消息很快就在使馆各部门和社会上传开了。下午,办公室主任突然告诉我,大使请我们到他的办公室去见面。几分钟后,司机便等在了楼下。我们的汽车穿过塞纳河,沿着河边公路向乔治五世大街奔去。路上汽车很少。铁塔在河的左岸静静地挺立着,像一个钢铁巨人在注视着我们的行动。
我们很快就来到了11号,门前的国徽和国旗不由得让我心中增加了许多庄重的感觉。在大使办公室里我见到了赵大使。我们正式向他报到,并转达了公安部和国际合作局领导对他的问候。大使是一位外交经验丰富的资深外交官,对中国的公安工作和中法之间的警务合作并不陌生。他一直主张中法之间加强警务合作,希望国内能早日派警务人员到使馆来工作,与法国警方携手打击侵害华人的犯罪,维护中国人在法国的合法权益。但是在使馆里见到公安部派出的警务联络官,并且将要亲自领导联络官开展工作,却是头一次。他当时正准备回国参加使节会议,马上就要动身,一听说警务联络官到了巴黎,立即找来见面,布置工作。
在简单的寒暄之后,大使说欢迎警务联络官来到使馆工作。在各业务部门中,警务联络处的人最少,因此,我们就和武官处同在一个党支部。他嘱咐在场的有关领导尽快就警务联络官到任的事情照会法国内政部,争取早日和法国警方接上头。他又说,来使馆以后,你们要与领事部加强合作,重点处理非法移民的问题。另外,应当与法国警方加强刑事司法合作。同时要与法国的要人保卫局和巴黎市警察局联系,配合武官处搞好来访的国家领导人的保卫工作和使馆的安全保卫工作。
他提醒我们要多发挥警务处的作用,主动与法国警方广泛合作。多方面开展调研,熟悉和了解反恐、安全防范、社会秩序、警察、中国人社团与移民、来访领导人的警卫等工作,同时采取措施防止各种针对使馆的破坏活动。说到巴黎的华侨华人,他告诉我们,法国有20多万华人。法国涉及华人社团的治安问题很多,警务联络官需要予以关注。另外,中国人来法国旅游和办事的人很多,又有携带现金的习惯,因此,针对华人华侨和中国游客的侵财性刑事案件经常发生,抢劫和伤害事件连年不断,使馆的护侨任务很重。巴黎是欧洲前往非洲的重要中转地,国内过境法国的官方代表团也很多,很多都需要使馆接待和照顾,因此重要团组的接待和安全保卫任务很重。同时,时常发生针对使馆的各种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对使馆的馆舍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也需要加强保护与防范。
介绍完这些情况后,他要求警务联络官到任以后,加强使馆与法国内政部的工作交流,务实、高效地开展与法国警方的合作。他特别提到法国在刑侦技术、交通管理、社会治安管理和警务执法与反恐培训等许多方面经验丰富,值得借鉴,两国执法部门的合作有广阔的前景。
布置任务以后,大使就奔机场去了。我们在使馆其他领导的带领下,开始走访有关部门。在返回“9号”的路上,我很清楚地感觉到,我们虽然人在巴黎,但是不能享受巴黎人的生活节奏,必须按照自己的节奏去迅速地适应和开展工作。我庆幸遇上了一位责任心强又了解公安工作的领导,这对于开辟新的工作领域是一件好事。我感到,在人手少、事情多的情况下,警务处必须尽快运转起来,同时,我们的专业工作必须走群众路线,充分依靠使馆的领导和各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不能辜负公安部和使馆领导的信任。
“部长级司机”
当我坐下来认真地考虑国内的指示精神和琢磨大使的具体要求时,我感到要完成与法国警方的联络任务,最重要的一步是迅速开辟和建立起联络渠道。
法国内政部国家警察总局下属的国际技术合作局是所有外国驻法国警务联络官的联系窗口。当时这个局的局长是一位老资格的警官,而且在法国的地方担任过省长。他很早就主持过法国警察和中国警察的合作,我早就认识他。我给一些法国朋友打了一圈电话,告诉他们我到了巴黎,同时就如何与法国警方打交道,建立长期交流渠道的事,听听他们的建议。有人告诉我,这位局长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他正在努力争取在欧洲警察合作组织中竞争秘书长的职务,但是由于德国警察的竞争对手实力很强,所以他成功的希望不大。但是他主管的法国警察国际技术合作局却是一个很重要的部门,这个部门管理着法国警察派往国外的警察联络官和外国警察联络官在法国的活动。我想起,这个局双边处的亚洲科负责人巴德先生与我也有一面之交。我听说他刚刚休完假,已经回到内政部上班了。我们一联系见面的事,他欣然同意,
在塞纳河的右岸,巴黎圣母院的斜对面,坐落着著名的索邦大学。在校园的南大门外,有一家铺面不大的中餐馆,安安静静,独特的外装修,吸引了大学区的许多文人学者常常光临。老板是我在里昂工作时结识的朋友,他很喜欢自己的工作环境,他曾经很骄傲地对我说,你在餐馆里就餐的时候,常会发现自己和有名的文豪和大学学者坐在了一起。在名人的簇拥下工作,偶然的交流和叙谈,会让人感到自己认识问题的水平提高了很多,看问题的眼界也开阔了很多。
在中餐馆里,我们和巴德警官见面了。他是负责法国警察与亚洲国家警察合作的业务主管。巴德本人是法国的第二代外国移民,曾经做过刑警,专门从事缉毒工作,后来才改行专门从事国际合作。他虽然级别并不高,但是见多识广、经验丰富,本人又办事利落,性情平和而友善,了解他的法国警方朋友告诉我,他是一个很好的合作对象。他还记得我们曾经有过的一面之交,握手后我们友好地寒暄起来,一开始都是些轻松的话题和玩笑。他告诉我,他虽然主管与亚洲国家和中国警察的合作,但是他本人只去过中国一次,时间又很短。对中国情况的了解还比不上他的夫人。巴德姓布坦斯基,他说,去中国的时候,有人说他的名字翻成中文是“部长司机”,他问我这样翻译对不对。我告诉他,如果按照中文谐音来翻译外国人的名字,他的名字可以翻译成“部长级司机”。他憨憨地笑了。玩笑之后我们很快就转入正题,他建议中国使馆正式照会国际技术合作局并提出约见局长。他答应立即联系我们与局长见面。
就这样,我们顺利迈出了与法国警方建立工作联系的第一步。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创办伊始,我们就面临一个前所未有的挑战。
巴黎市中心的使馆爆炸案
巴黎没有北京这样集中在一起的使馆区,各国驻法国的使馆星罗棋布地散布在城市的各个地方,由于巴黎历史上形成的辐射型街道布局,外国使馆多与普通住宅和商店等建筑混在一起,而且大多临街。以中国使馆为例,门前没有院子,出了大门直接就是大街。我在任期间,除了美国、西班牙和以色列等少数外国使馆大门口法方安排了24小时的防暴警察看守外,其它国家的使馆门前均不设防。
2004年10月8日凌晨5点,轰隆一声巨响惊醒了沉睡的巴黎,离我们使馆不远处的印度尼西亚驻法国使馆门前发生了爆炸。使馆的外墙根被炸药炸开了一个深坑。这是多年来发生在巴黎市中心、针对外交机构的第一起爆炸事件。爆炸是由一个小型爆炸物引起的,爆炸物事先被放置在使馆悬挂国旗的阳台下。停放在门前的汽车被炸坏,使馆和临近的一些楼房玻璃被震碎,10多人被炸伤,9人进了医院。伤员中有3名使馆的外交官。
法国内政部长和外交部长在案发后都看了爆炸现场。内政部长随即召集紧急会议,研究防范措施。会后法国方面宣布将加强对外交使团的安全保卫,警方同时加强了对整个城市的治安警戒。
当日,印尼各大媒体也报道了印尼驻法国使馆的爆炸事件。印尼外交部敦促印尼驻世界各地的使馆保持警惕。印尼新当选总统苏希洛发表声明谴责这一暴力事件,同时请外交部和情报机构与法国政府合作,彻底调查事件,并呼吁法国政府依法保护印尼在法国公民的安全,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事件。
印尼政府等待法国警方的调查结果来确定这起袭击事件的动机,不轻易断定印尼或者使馆就是袭击目标,但是爆炸发生在巴黎市中心,本身就是一个警示,世界上没有一处地方是可以免受此类事件威胁的。正在越南河内参加亚欧会议的印尼外长哈桑马上就此事与同在越南开会的法国总统希拉克取得联系,希拉克承诺法国将采取一切努力彻底调查这起案件。
印尼政府派出一队由资深调查员麦勒将军率领的反恐侦察人员,立即动身奔赴法国,与法国警方合作调查事件。
法国方面本来已将美国、英国、以色列等国家使馆作为安全防范的重点对象,加强保卫力量,因为法国安全部门评估,只有这些国家驻法国使馆遭受袭击的可能性较大,而对于印尼驻法使馆,法方认为安全威胁不大,并未采取较高的安全警戒。但是事发之后,法方立即改变了看法,决定全面警戒外国使馆和外交机构的安全。法国警察立即为印尼使馆增加了流动岗哨,而且在全市范围内加强了巡逻警戒。
同一天,法国伊斯兰武装阵线以电子邮件向印尼使馆所在的巴黎第16区警察局宣称对爆炸案件负责,要求释放1995年在法国制造爆炸事件被捕的阿尔及利亚“伊斯兰武装小组”成员。警方认为该组织从未出现过,不可能是他们干的,不能排除其它可能性,例如印尼使馆曾经解除了一些雇员的合同,并拒绝给一些人发放入境签证,可能引发部门的情绪。另外也不排除印尼国内斗争的失利一方在海外实施恐怖报复。
发案的第二天早晨,使馆领导打电话问我,警务处是否了解这起事件的进一步情况,要求密切关注法国警方对这起事件的调查进展。
使馆迅速召集了办公室、武官处、警务处、双边组的负责人开会,研究安全防范恐怖活动的措施和对策。会上大家分析了相关的情况,认为虽然中国使馆成为恐怖袭击目标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也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加强对人员安全和使馆馆舍安全的防范意识,防患于未然。这起案件给使馆敲响了警钟。在此之前,中国使馆的外交官和他们的外交牌照汽车已经不止一次地在大街上受到不明身份的人暴力袭击和抢劫,保证人员和设施的绝对安全应当是驻外使馆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们就这样,在使馆爆炸的阴影笼罩下,开始了我们一页新的工作进程……
警务联络处经过快马加鞭的筹备,两个星期以后便开始工作了。在2004年8月至到9月初的十几天里,警务处一连接手了3起案件。给我印象很深是这3起案件都很急,一起需要立即报国内核实,另外一起需要速找法国警方核实,第3起则需要立即开展工作,请求法国司法警察采取行动。
就这样,警务联络处在巴黎的工作在繁忙和紧张中拉开了序幕。
初战遭遇跨国集团大案
2004年8月底的一天,我们接到通知,说几天前在北京发生一起重大涉外刑事案件。在一个漆黑的深夜里,欧洲某跨国集团公司驻北京办事处遭遇了严重的入室偷盗,多台电脑被人盗走,办事处的门卫被人杀害。北京市公安局正在立案侦查。犯罪现场有关的痕迹被人用消防灭火器破坏了,情况很复杂。
当年9月初的一天,法国警察总局的一位主管副局长约见了使馆公使,专门谈起这起案件,要求中方予以重视、加快破案。使馆领导立即把我叫去,要我联系公安部有关侦查部门了解情况。
在法国人看来,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因为这家跨国集团公司刚在中国落下脚就发生如此重大的案件,不得不引起安全部门的高度警惕。罪犯盗窃电脑的目的是获取电脑器材卖钱,还是为了获取公司电脑里的商业情报,都不得而知。因此,从两国关系的重要性考虑,案件的侦破有着超乎寻常的重要意义。警务联络处立即联系国内刑侦部门,请求尽快核实情况并向使馆提供有关案件调查的进展报告。
经过多次联络,警务处终于在10月底得到公安部主管部门的消息,说这是一起流窜盗窃杀人案件,已被侦破。公安部门认定,罪犯是以侵犯财产为目的,调查中没有发现任何有组织犯罪的线索和其它的作案动机。
使馆有关领导接到警务处的报告后,立即约见法国国家警察总局有关方面的负责人通报了情况。法方对于中方的工作效率感到满意,一再表示感谢,同时也认识了警务联络处中国使馆的新机构。
而身在法国的华人华侨们,对警务联络处的成立更是拥护不已。据使馆领事部介绍,在西欧各国中,法国的华人华侨数量不少,情况很复杂。而且法国的华侨华人大多集中居住和生活在巴黎市和周边的几个省份里,2003年以前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巴黎地区的华人和华侨遭受犯罪侵害和卷入刑事犯罪的情况相当严重。当地华侨和华人普遍反映没有安全感,非常希望中国使馆能够在打击犯罪、保护国民方面有所作为。因此,公安部向驻法国使馆派出警务人员的消息不胫而走,人们几乎是奔走相告。同时,他们也通过不同渠道把各种案件和申诉送到了使馆领导、领事部和警务联络处的办公桌上。他们非常质朴地认为,警务联络处就是警察工作的机构,因而也就和国内的派出所没有什么区别。由于这种情况,有的人把我们的内部机构当成了调查破案的刑警队,有的人则将警务联络处当成了可以调解纠纷的一般警务调解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已经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士。有些华人当年加入法国国籍,目的是为了方便做生意和跨国旅行,多年后祖国发展起来了,他们又有些后悔。因为持外国护照,他们不仅回祖国做生意、旅行和探亲需要花钱申请签证;而且在受到同乡犯罪分子的敲诈和侵害时,又感到需要中国使馆的保护才最踏实。但是人已经成了外国人,按照法律规定,这一部分人应当由法国的警察实施保护。可有些华侨华人就简单地认为,凭着黑头发和黄皮肤就可以得到中国使馆的保护,甚至有的东南亚旅法华侨也通过当地华侨找到使馆寻求领事和安全保护。中国的领事保护对象是否包括已经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士,也成为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
杀人犯能否引渡回国
第一单案子的联络工作刚刚结束,正想松口气的时候,我们又接到了公使批来的一封群众来信。
这是一名法国华侨写给大使的信。这位华侨在信中反映,她的姐姐于2003年在巴黎18区被一名来自大连的留学生杀害了,同时在场的另外一名中国人也被凶手持刀砍成重伤。虽然凶手被法国警察逮捕后送进了监狱,正接受审查,但是她认为法国的刑法对罪犯处罚太轻,完全不足以震慑犯罪,更难以平息民愤。这位华侨在来信中要求使馆设法将凶手带回中国处理,并希望得到使馆的回复。使馆领导指示警务处与领事部和教育处协商处理此案。
我们立即找领事部了解情况,但是领事部的同志只隐约记得这案件发生在华人圈里,要了解详细的案情,需要去找巴黎市警察局。我们很快草拟了一份文件,约见法国司法警察,了解该案的处理情况。而警察局告知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如果要了解进一步的情况,需要给主管案件审理的检察官写信。在巴黎的外国留学生犯罪被抓,一般都关在市中心的桑代监狱,这是巴黎市惟一设在市内的监狱。按照法国的法律条款,一般的杀人罪最多可判处7年徒刑。
我们想,既然凶手是留学生,使馆教育处应当有留学生的档案。于是立即驱车赶到使馆教育处查核留学生档案,并向管理留学生工作的老师了解凶手的情况。据教育处介绍,死者生前经商,凶手曾经在她的家中打工,后来不知因为什么双方结下了仇,最终发生了残酷的凶杀案件。
看来只有和受害人家属见面才能迅速了解这起案件的详细情况。于是我们在使馆对外办公的领事部,与受害人家属见了面。随后又与法国警察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
当时,中法两国尚未签署刑事引渡协议。按照法国的司法程序,发生在法国的这类案件只能在法国审理。这起案件虽然经过多次联系和催促,仍然石沉大海,令人遗憾。我们只能如实地向受害人家属介绍了有关的司法程序。家属对中国使馆警务联络处的工作和帮助表示感谢,但是一再坚持说政府应当将杀人犯带回国内依法处理。
被长期敲诈的华人找到警务联络处
2004年9月初的一天,领事部找到了警务联络处,说一名经商的浙江华人骆先生被一名同乡长期骚扰。那位同乡一而再、再而三地向他索要巨款,并威胁他如果不交钱就要他的性命。
这位华人委托律师到巴黎市警察局报案,但是当地警察局认为证据不足。他反映的案件情况复杂,必须有足够的证据,当地的警察忙不过来,建议他到市警察局专门负责这类案件的第二刑警队去反映情况。但是那位华人认为法国警察这样做是拒绝接案,似乎不准备采取任何措施帮助他。他不知该如何是好,万般无奈才找到了中国使馆寻求保护。使馆领导接到请求信后,要求警务处迅速了解情况,与法国警方协商解决问题。
我们找到法国警方。他们让警务处准备一份相关材料和请求法国警方采取行动的公函,说可以介绍我们到巴黎市警察局第二刑警大队去,那是一个专门对付亚裔社团团伙犯罪的行动和调查部门,我们可以找他们谈谈如何处理这件事。
敲诈者是非法移民,一直不务正业,长期混迹于酒吧和赌场,在巴黎的侨界可谓是臭名远扬。第二刑警大队里保存有他的前科材料。他伙同其他非法移民的同乡在巴黎地区经常违法犯罪,曾多次侵害家乡的人,前几年曾因敲诈同乡并持械行凶被法国警察逮捕,后遣返回温州,但是3年前刑满释放,又通过非法手段回到了巴黎。据说他返回巴黎后不久就开始威胁过去出庭控告他的几位同乡,要求他们赔偿他失去的青春。结果骆先生首当其冲,多次遭到他的电话威胁和敲诈。由于担心自己的安全,骆先生整天东躲西藏。当年一起出庭作证的一大批华侨和华人也都受到同样的威胁。
使馆的公函很快就到了法国警察国际技术合作局的主管官员手中。起初,合作局的官员解释说,从职责范围来说,国际技术合作局不是办案单位,一般不接受使馆的这类请求。但是因为这起案件有一定的特殊性,影响比较恶劣,合作局研究后答应设法将材料转交给有关的行动部门。不久以后,巴德警官告诉我,巴黎警察局第二刑警队将研究办法,确定受理案件以后,会按照程序通知当事人本人。第二天他又打来电话,说警察局已经通知了当事人,星期天受理他的案件,但是他必须亲自到警察局去报案,不能通过律师。法国的律师群体中情况混乱,有的律师甚至和不良人员沆瀣一气,参与犯罪。因此警察不仅不能轻易相信他们,而且会对有些有不良记录的人时刻提防。随后,他用很坚定的目光看着我,说可以告诉你们的使馆,请耐心等待,法国司法警察会有办法处理这类案件的。
工作有了进展以后,我心中稍微踏实了。领事部再来找的时候,我也告诉他们耐心等待,法国警方会解决问题。
拍手称快的抓捕行动
半个多月以后,我在忙忙碌碌中突然感到有一段时间没有再接到那位华人的电话了,不知道他报警的敲诈案件进展得怎么样了。9月下旬的一天,我和领事参赞一起请法国边防警察总部的几位负责人共进工作午餐。席间谈到两国警方打击犯罪的合作,领事部的一位同志告诉我说,法国警察的确很厉害,那起严重的威胁敲诈案件已经解决了。
10月份,我了解到了法国警察抓捕敲诈者的详细情况。
这种案件数量很多、情况复杂,法国警方时常感到难以处理,因此,一旦决定要采取行动就必须人赃俱获,一次成功。9月底的一天,司法警察局刑警大队在骆先生继续不断接到敲诈和威胁电话之后,决定采取行动。刑警大队告诉他,按照敲诈者的条件准备好15万欧元,再接到电话敲诈时就表示同意给钱,并按敲诈者指定的地点去交款。敲诈者一开始自己不出面,而是指使一位同伙去取钱,骆先生按照警察的指示没有给他,并强调敲诈者必须亲自来取。敲诈者终于忍不住了,亲自打了出租车前往取钱。取了钱后就要钻进汽车离开的时候,被埋伏在周围的巴黎警察第二刑警队的便衣警察抓住,人证俱获。
据当地华侨们反映,敲诈者1989年非法入境法国,在后来的几年里专门从事敲诈、强奸等犯罪活动。他们形成了一个以温州人为主的团伙,没有合法居留权,因为了解同乡的情况和弱点,他们专门敲诈同乡。那时候警察将敲诈者抓了只能关上两个月,然后按照程序放掉。这种捉放的做法,对于犯罪显然起不到法律的震慑作用,让很多华侨对当地的司法失去了信心。有的人遭到一般的侵害,干脆自认倒霉,破财免灾不报案了。这样一来,不知不觉地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当时一些华侨华人出于正义感,挺身而出,在法庭公开审理团伙敲诈案件的时候出庭作证。结果在出庭的时候,他们竟然吃惊地发现,在听众席上坐着的很多都是犯罪团伙的成员。后来国内公安部门派出了调查小组来法国取证,协助法国警方处理了案件。那一年,敲诈者在法国被判处3年徒刑,后被中国警察押解回国。
这个团伙在公共场所持刀持枪作案,估计有几十个人之多,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是侵害自己的同胞。他们采取的手段包括收取保护费和暴力威胁。他们之所以不侵害法国人,据说是因为语言不好,难以融入社会,另外对法国人实施犯罪容易暴露身份,招致警察的严厉打击。但是团伙式的刑事犯罪,无论针对哪个社会种族团体,总归是危害社会治安和生活的稳定。1992年,法国警方忍无可忍,在一次搜捕行动中一下子抓了100多人。后来巴黎的华人圈子平静了好几年,但是2002年后团伙犯罪又出现回潮。这些人没有职业、常靠打劫为生。他们常常选择生存条件不佳和身份不正常的华人作为侵害对象。
这一次法国警方再一次将该犯抓获,巴黎华人华侨界拍手称快。他们也呼吁使馆把这个人送回国内从严处理,否则犯罪分子将变本加厉地继续祸害法国侨界的治安。华侨们开始给使馆领导打电话,要求使馆争取将这名身份不合法的敲诈犯带回国内审理。华侨们说,只有这样做巴黎华侨界的敲诈问题才会消停。
将嫌疑人带回中国受审的多次努力
请求法国司法部门递解罪犯必须有国内的明确指示。警务联络官在没有国内明确指示的情况下,只能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基础联络与沟通,等待法国司法部门作出明确的决定。
过了几天,法国警方的朋友陪同我们到位于巴黎圣母院旁边的司法警察局见了国内调查处处长弗拉舍和第二刑警大队的负责人。我按照惯有的礼节,代表中国大使馆警务处对第二刑警队成功侦破敲诈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表示感谢。弗拉舍听后却很不以为然。他告诉我说,保护法国公民是法国警察应尽的义务。我这才想起,骆先生已经加入了法国国籍,按理说不再属于中国使馆的领事保护对象。但是我还是反映了受害人和华侨华人的担心和使馆的意见。鉴于敲诈者是屡次犯案,可能很多案件与他有关系,在巴黎华人华侨中危害较大,国内希望将其带回国内处理。
弗拉舍处长介绍了司法警察局的结构和第二司法警察局成立的专业性特点,表示嫌疑人可以在法国审判和服刑之后由法官判定因为身份不合法而被驱逐出境,届时由中国驻法国使馆给他签发临时旅行证件,由中方派人押解回国。巴德告诉我,按照正常程序,抓捕犯罪嫌疑人之后需要6至12个月的预审。
我们在与巴黎第二司法警察局局长谈到处理意见时,局长面露难色,说只能向法官提出这种要求。按照法国的法律规定,罪犯在法国监狱里服刑一段时间后,才能被移交给原籍国。如果在敲诈案件中未造成伤害的后果,作案人最高可被判处10年徒刑,因为身份不合法,也有可能判处驱逐出境。届时,中国使馆可以正式向法官提出来,要求判决后立即遣返。但是之前没有过这样的先例,所以他也没有把握。
2005年6月,骆先生见到我,说律师告诉他,那名被警方逮捕的敲诈犯在狱中期间曾经企图服药自毁。其雇请的律师企图在警察的办案程序中挑毛病,声称警察自己的人当翻译违反了法庭的程序。律师抓住把柄,千方百计阻止法院继续调查下去。那名敲诈犯当初是从莫斯科入境欧洲的,他可能有西班牙的居留证。很多人说在这名犯罪分子的背后一定有人在用钱保他,他一定是某个犯罪团伙的主要“枪手”,否则他怎么能够在被遣返回国后不久就又回到了法国?对于这些人来说,采用黑钱贿赂的手段蒙混过关,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后来由于某些复杂的原因,这名几进宫的敲诈犯在法国服刑期满后被就地释放了。关于这起案件,巴黎侨界出现了很多传说。有人说巴黎这类案件经常发生,案件发生在中国人中间,警方本来是不愿意大动干戈的,但是案件的性质很恶劣,不处理难以维护巴黎华人圈的稳定。另外一个因素是,中国使馆刚刚成立了警务联络处,为了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司法警察局迅速破案,正可以向中国使馆和公安部表示他们合作的诚意和效率,也算是对初来乍到的中国警务人员的一种特殊的欢迎方式。
无论外界如何评论,我觉得,法方加强力量打击发生在华人圈里的恶性刑事犯罪,既是考虑到社会治安,也是考虑到中国和法国两国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大局。通过这次行动,我亲身体会到了法国警方的执法行动能力和未来合作的巨大潜力,增强了与法方开展警务合作的信心。“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在当时的情况下,我常对法国警方的朋友说:“有朋自远方来,我们需要你们的大力帮助。”
要有的放矢地与法国警方开展交流,首先要了解法国警察,了解它的机构、运作模式、国际合作的重点需求,特别是它与中国警方合作有哪些共同利益和兴趣。中国有13亿人口,190万警察。而法国有6700万人口,各种专业执法力量加在一起有50多万人。法国警察说,两国的警察在人数上没有可比性,中国警察的数量比法国第三大城市里昂市加上周边大区人口的总和还要多;但是与整个国家的人口相比,中国警察的人数并不多。为了高效率地开展合作,警务联络处利用各种机会进行了大量的调研活动。法国警察的警种、组织、工作方法等,就像一个万花筒,让我一下子感到有点眼花缭乱。
初探法国巴黎警界
法国的执法力量实际上包括三大部分,即国家警察、国家宪兵和消防救助力量。法国的国家警察有144,834人,国家宪兵102,332人,消防救助力量256,229人。法国的警察与宪兵在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刑事犯罪方面有分工也有合作,两者在管辖范围的划分上很有意思。
在法国,一般情况下在常住人口超过20,000人的城市,社会治安和案件调查工作由国家警察负责。而在常住人口少于20,000人的城市,治安和案件调查工作由国家宪兵负责。因此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法国警察在城市里工作,宪兵则在农村里工作。但是随着某一地方人口的变化,警察与宪兵的职责分工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原来人口多于20,000人的地方由国家警察管辖,后来虽然人口逐渐减少到20,000人以下,但是社会治安和调查破案的任务仍由警察管辖。同样,在以前由宪兵管辖的地区发展为城市起来以后,周围的卫星城的社会治安则仍由原来的宪兵管辖。
国家警察总局管辖的十一个业务局和六个局级单位是中国警务联络处的主要联络对象。这十一个业务局是国家警察管理局、国家警察监察局、司法警察总局、国土监督局、治安总局、边防警察总局、情报警察总局、警察培训局、共和国治安部队管理局、国家警察国际技术合作局、要人保卫局。经常和我们开展工作联系的还有反恐协调组、打击有组织犯罪协调组、黑豹突击队、缉毒办公室等内政部准局级单位。
由于法国是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外交等国际活动大多以巴黎为中心,这决定了巴黎市在这个国家特别重要的地位。因此,巴黎市警察局在法国的警察机构职能中,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
巴黎行政大区包括巴黎市区和周围的几个省,人口约为1,300万。而巴黎市警察局管辖的范围只是市内的20个区。在105平方公里的辖区内共有常住人口200万,人口密度每平方米20,238人。其中每天的流动人口有600万,每天有各国和各地的游客260,000人。另外,巴黎市警察局辖区内还有197个外交机构、149座博物馆、30多座公共纪念碑、234家剧场和电影院。
巴黎市警察局成立于1800年,现有33,000多名工作人员。警察局长皮埃尔·穆兹曾经担任法国宪兵总局的局长,同时兼任巴黎大区防务长官,因此他同时还通过巴黎防区秘书处指挥和协调参谋部、跨省民事保护局的工作。他通过警察管理事务部协调警察的人力资源部、财政与公共指挥行动部等部门的工作。局长办公厅直接负责协调公共关系部、管理处、法律与诉讼事务处、信息与安全处、档案处和警察历史博物馆的工作。警察后勤支援方面的业务部门包括警察综合事务局、交通与公共保护局和国家法医实验室。
在警察执法行动方面,巴黎市警察局管辖着许多业务部门,包括司法警察局、情报警察局、城市社区警察局、公共秩序与交通管理局、技术服务与行动后勤局、警务监察局。另外还有巴黎市消防大队。
司法警察负责调查辖区内发生的各种刑事案件,特别是有组织的严重犯罪和特殊犯罪,提供刑事技术服务。情报警察局负责搜集与分析涉及预防扰乱社会治安和侵害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情报、打击非法移民和非法务工活动、打击城市暴力活动并担负反恐怖的任务。城市社区警察局负责处理一般性和轻微的犯罪活动、预防破坏公共安全和安宁的事件、对公共场所实施监督、紧急出警、进行地方性的司法调查。同时负责对建筑工地、市场和特殊贸易以及委托投票等事项进行警务管理、开具违章停车罚单、管理赌场、药店、香烟店等敏感行业。警务监察局负责现役警察的监督、开展行政和司法调查与审计。
巴黎警察与游行示威
巴黎市警察局的警官有了接触后,我们了解到许多有趣的情况,其中关于巴黎的游行示威和警察管理游行示威的工作,给我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游行示威是法国民众表达愿望的传统方式。法国几乎每天都有游行示威,规模小到几个人,大到成千上万人。公共秩序和交通管理局的负责人举例说,2003年巴黎发生了1,361次游行示威。其中,政治游行567次,社会性游行764次,学生游行30次。游行示威的原因五花八门,企业年底要求涨工资、提高待遇、缩短工作时间,学校要求增加师资力量、改善教学条件等等。他说巴黎人喜欢搞游行,是因为在公共道路上游行示威最容易引起公众的注意。而且巴黎是法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主要的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大公司的总部、外国驻法国的使、领馆及其它常驻机构等都在巴黎,因此,在巴黎游行比在外省影响大得多。
警方人员介绍说,在法国几乎没有被禁止的游行,但是游行必须遵守一定的备案程序。根据法国1935年的法律,在公共道路上举行游行、集会、示威等活动,必须事先向警察局备案。在巴黎游行示威一般情况下须提前3天向巴黎警察局治安和交通管理局备案。有些敏感的游行活动,如针对外国驻法国使、领馆的游行示威,警察局备案后会立即向国家警察总监和内政部长报告。不过法国社会自由化严重,也有些游行示威活动事先没有向政府备案,便自发举行。事实上,在巴黎发生的游行活动中,只有80%经过备案。
警察局的一位负责人说,尽管巴黎的游行示威数量多,但绝不是毫无约束的。根据法国刑法第431条第9款,如果非法游行,将被处以6个月监禁并罚款7500欧元。条款规定的行为包括:未按法律规定事先备案便在公共道路上组织的游行;在公共道路上组织法律明文禁止的游行;提供不完整或不准确的备案,以达到欺骗或预谋的目的。
警察局有专用备案表,内容包括:游行日期、游行目的、组织者姓名和住址(组织者可以是个人,在这种情况下,须提供3个人的名字;组织者也可以是公司、社团等)、游行开始时间和出发地点、游行路线、游行时间及解散地点、备注。备注内容包括是否打横幅、发传单、呼口号、是否停车、是否要求会见政府有关负责人。在备注中,组织方还会提出警方派联络人员与组织者一道参加游行。在备案表的最后,由警方负责人和组织者共同签名。
这种备案表在法律上被视为警方和游行组织者之间达成的协议。警方在接到备案表的时候,会召见游行组织者,就有关的时间、游行路线等具体问题与其磋商。警方对一些大工会的游行组织者都比较了解,对哪些人可以相信,哪些人不可以相信,都有所掌握。香榭丽舍大街是法国最具影响力的大街,许多人提出在那里举行示威,但警方都会建议组织者另选其他的路线。
警方接到备案后,根据游行规模的大小和性质,相应部署警力,主要在游行的集合出发地点、行进途中和解散地点加强安全管理。
在大规模示威游行的出发地点,警方会封锁周围的其他出入口,防止游行队伍随意变更路线或一分为二,进入未报备案的街区。在行进途中,警方在重要的建筑物或可能受到游行威胁的目标前,重点安排警力。在解散地点,警方会部署相应的警力,防止游行队伍继续前进。有时为避免与示威人员发生冲突,警方会布置两道拦路网,有的路网高达两米。如果示威者冲击路网,警方会调用水炮车和催泪瓦斯驱散人群。这种手段在冬天或较凉的天气下非常有效。
警方在处置学生、护士和消防队员组织的游行时往往格外小心,尽量避免与示威人群发生冲突。因为中学生属未成年人,而护士和消防队员的职业都是救死扶伤,受到社会的尊重。万一这两个群体的示威者在冲突中受伤,便会引起媒体的炒作,警方会受到社会舆论的沉重压力。
如果在游行中出现了违反规定的情况,警方首先通过联络人告诉游行的组织者自行处理。如果处理不见效,警方会跟踪闹事分子,在他们与游行队伍容易剥离的时候,将他们请出或带出游行队伍。如果发生了有人投掷石块、砸玻璃、砸汽车等情况,警方会安排录像和照片,获取确凿的证据,以便依照刑法处理闹事的人。
在处置示威游行的过程中,治安警察、情报警察、共和国治安部队、宪兵机动队等不同的警种常常是协同作战,维护秩序。
负责管理示威游行的是巴黎市警察局治安和交通管理局。这个局成立于1996年,辖4个分局和3个地区局。信息与调动指挥中心和交通指挥中心是这个部门的核心机构。由于指挥中心的位置实际上处于塞纳河的底下,人们常把它称为地下指挥中心。为加强各警种和个部门间的协同作战,共和国治安部队、国家宪兵、高保局、陆军和空军以及消防、急救、卫生等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军队及新闻媒体都向中心派出了常驻人员,负责信息沟通和协调。接警中心工作人员分两班倒,白天人手比晚上多两倍。报警电话17,火警电话18。指挥中心平均每天接警1,400多个。
据巴黎市局指挥中心负责人介绍,这个局共有5,029人,其中高级警官24人、警官120人、各级警员3,985人、治安助理116人、交通协管员764人、行政人员83人。除管理示威游行外,还负责重要建筑的保护,银行押运、刑事押运、巴黎市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等。每天在巴黎发生的所有重大活动的地点和路线尽在它的掌握中。
法国情报警察的工作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他们可以及时准确地掌握法国社会的各种动向。尽管巴黎有20%的游行未报备案,但警方均掌握情况,并相应地部署工作。在游行队伍中,警察会扮成游行人员,随时了解游行队伍中发生的情况。对于可能会发生过激行为的游行活动,警方会提前勘查游行队伍将经过的工地,清除可能被示威者使用的石块、棍棒,出动搜爆犬,清除可能的汽车炸弹。情报工作是作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在处理游行示威活动中也是这样,它是整个协调行动的关键,警察正是因为有了及时准确的情报信息,才能在各种群体事件的处置中掌握主动权。
在管理游行队伍时,警方会派出联络人与游行组织者一同活动。联络人不仅成为警方与游行组织者沟通的桥梁,还能迅速报告队伍中的情况,方便指挥中心调整和配置警力。
两支反恐处突的精英队伍
在法国的电视节目中,我们有时会看到身着黑色作战制服的警察处置突发事件和恐怖活动。他们的臂章上绣着一只黑色的猎豹。这便是法国国家警察的“黑豹”突击队,一支以反恐怖和处置突发危机事件为主要任务的精锐警察部队。“黑豹”突击队成立于1985年10月23日,总部设在巴黎郊区,共有150多人。七个同样性质的反恐突击分队部署在巴黎以外的其它地区,总数约300人。
突击队的法文名字是R.A.I.D,几个字母分别是追踪、协助、干预、瓦解四个法文词的词头。突击队归法国国家警察总局局长直接领导,并通过中央跨部反恐怖行动小组接受调遣。突击队队长同时担任中央跨部反恐行动小组的协调人。这支队伍的特点是机动灵活,在短时间内迅速协调和指挥,完成反恐怖和处置突发事件任务。突击队由四部分人组成:管理处负责行动支援和后勤管理;第一大队负责采取干预、监视和保护等行动;第二大队负责调查和技术侦查;第三大队负责谈判、医疗救护并担负其它特殊任务。
只有五年警龄以上、年龄在35岁以内的法国警察才有资格报名参加黑豹突击队的选拔。黑豹队长和两名副队长都是警监以上的高级警官。突击队对队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包括精确射击、跳伞、潜水、驾驶、爆破、烟火、警犬、谈判、格斗、攀登、防生物化学武器等技术。他们在一年中有40%的时间在训练,60%的时间参加各种反恐怖和其它执法行动,其中包括打击严重暴力犯罪、解救人质、谈判处理各种危机、对重要人物实施贴身保护等。他们基本都在法国国内执行任务,每年处理十多起严重的突发事件。不过在一些大型国际活动上,黑豹也会应主办国邀请,去国外执行一些安全保卫任务。他们同时也应邀派教员到国外进行实战培训。
和警察“黑豹”突击队同样出名的,还有法国国家宪兵反恐突击队。国家宪兵反恐突击队成立于1974年,总部设在巴黎附近的凡尔赛,是又一支专门从事反恐怖行动,包括执行海外反恐任务的特种突击队。由法国国家宪兵总局直接领导和指挥。
宪兵反恐突击队主要负责以军事手段打击严重犯罪和恐怖活动。这支队伍有102人,年龄最小的32岁,最大的46岁,指挥官是一名少校。突击队分为四个分队。除突击队外还有专人从事支援工作,例如负责战斗勤务与谈判、通信、军犬和其它技术工作。队伍的训练严格而艰苦,队员不但能跳伞、潜泳、登山、高速驾驶、精准射击、拳击、爆破,还通晓法律、犯罪心理、语言学、电子、机械工程、弹道学等多门知识。
宪兵加入反恐突击队的条件是至少要在宪兵部队服役两年。每年在5名老队员离开后,再从100多名初选合格的应试者中挑选出新队员。经过体检等各项测试合格后,分三个阶段共三个月进行筛选,然后参与实际工作和实战,考察八个月行为表现合格后才能正式起用。宪兵队里无士兵,最小的也是士官。突击队主要使用狙击步枪、冲锋枪和手枪三种武器。据培训中心介绍,法国宪兵部队里70%的枪弹被突击队队员用于各种训练,所以队员个个都是神枪手。
我们到宪兵反恐特种部队的培训基地参观的时候,一位宪兵军官介绍说,自从这支特种部队成立以来,已经执行了860次特殊任务,解救了525名被劫持的人质。他们引以为骄傲的有很多战绩,其中最主要的有这样一些:1974年在克莱沃成功地解决严重的监狱暴乱事件;1976年在吉布提一辆汽车中成功解救人质;1988年在乌维亚成功地解救20名被分裂主义分子劫持的警察;1992年在牟林成功地解救20名被在押犯劫持的狱警;1994年在马赛国际机场从四名阿尔及利亚恐怖分子手中,成功解救满载乘客的法航客机。
塞纳河上的巴黎水警队
塞纳河流经巴黎市中心,随后又蜿蜒流过周围的几个省,浩浩荡荡流入英吉利海峡。宽阔的河道是重要的水上交通运输大通道,河面上的社会治安也是巴黎市警察局负责的重要内容。其中,水上警察队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这支队伍是如何执行任务的,对我来说一直是个谜。直到2007年5月的一天,我来到塞纳河边的巴黎水警指挥部,同来自公安部宁波水警学校的代表团一起,参观了巴黎的水警基地并观看了水警们的表演。
巴黎市警察局的水上警察指挥中心就在塞纳河的边上。那段河面很宽,每当有大船经过,河面的大浪便会冲向一半在水上一半在水下的办公室,发出一阵阵轰隆隆的响声。我们在晃晃悠悠的状态中听指挥官介绍情况,都感到有些头晕。
一位主管警官告诉我们说,水警隶属于巴黎市警察局的行动技术与支援局。水上警察队成立于20世纪初,具体说来应当追溯到1900年。那一年6月份,巴黎举办世界博览会,巴黎市一下子迎来了大量的游客,河面上的客运和货运也骤然变得十分活跃,河上的各种事故、治安和伤害事件层出不穷,巴黎市警察局的救援和保护任务一下子变得十分繁重。警察局紧急成立专门的队伍负责水上的治安管理,这支队伍后来逐步发展成一个固定的水上救援行动部门。到了近几年,全队已有70多名警察、12艘船。水警队全天候工作,负责巴黎市和周围三个省长达140公里的水道治安和安全管理。
巴黎是欧洲第一大港。塞纳河上每年运送700多万名游客。到了周末水面交通十分繁忙,各种船只拥挤在河面上,事故非常多,因此需要在河面上控制船速,管理交通秩序。水上警察的任务是控制、调查、救援、反恐,还包括检查船只、执照、器材等。货船、游船、娱乐船和房船这4种专业船是水警日常检查的主要对象。
水警队的负责人说,他们从事的急救任务与消防和急救等专业部门的任务十分相似。救助的对象一是人员,二是船只。救人有3个专业的潜水员随时待命,一旦发生了人员落水事故,立即启动警种联动,水警和消防与救护部门同时到达现场。每年救活的人数在90至120人之间,救不活的人数每年大约在60人左右。巴黎河段上有37座桥,冬季上游下雪,常有急流。如果船只失灵了,会撞向桥墩,公共危险是随时存在的。
说来也巧,就在我们参观访问的过程中,离我们不远处的塞纳河上发生了一起撞船事故。一艘驳船撞上了一艘游船,游船的玻璃被撞碎,幸好没有人员受伤。即使这样,水警的调查和取证仍然持续了一个小时。水警队的警官利用现场的案例,向宁波代表团进一步讲解了他们处理案件的工作流程。
水警队介绍说,随着巴黎旅游业的发展和内河水运交通的发达,水警队的人力物力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工作的需要,巴黎市警察局计划在2008年后进一步加强水上执法行动力量,在上游和下游分别再成立两个水警分队。
靠劳动挣钱的犯人们
2006年4月,我由法国内政部官员陪同到司法部下属的监狱管理局参观,受到了该局负责公共关系事务的贝林女士的接待。贝林女士曾经到访过中国,和中国的司法部门有过接触,她听说来自公安部的警务联络官来访,自然也就介绍了法国监狱方面的许多情况。
她说法国的监狱是1911年开始从内政部剥离出来改由司法部管辖的。监狱管理仍然执行1987年的法律。按照法国的法律规定,监狱有两个管理任务,一是执行刑罚,接受和管理入狱犯人,二是对犯人进行控制并帮助其改造和重归社会。
目前,全法国共有188所监狱。主要分为两种,未决犯监狱有117座,已决犯监狱有71座。在已决犯监狱中有专门关押危险要犯的监区,恐怖分子和重大的有组织犯罪团伙首领等都在此单独关押。关押轻罪的犯人的监区管理较松,可以多人共用一间狱室。危险的犯人不是指刑期长,而是指行为举止比较危险。在关押轻罪犯人的监室中同样可能有刑期长达十几年的。司法部有一个研究所专门研究犯罪分子的行为举止并判定其危险程度。
在访问过程中,贝林女士告诉我,法国监狱中在押犯人共有5.9万人,已经到了人满为患的地步,但是不能因为满员而拒绝接收犯人。因而监狱方面不断改革,寻求解决办法。例如采取电子监视和监视下居住的监狱管理手段就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法国监狱中的犯人老龄化问题比较严重,其中有600人是终生监禁的犯人,刑期在30年的犯人数量也不少。医疗等全靠国家财政,因此是一个大问题。另外法国狱中的文盲比例也比较高,接近20%(法国的文盲占全国人口的比例为5%)。这对于监狱的管理也是一个大问题。
法国的监狱有时遭到外来的袭击。监狱中也多次发生过越狱的事件。她说不久以前在弗雷恩市就发生了狱犯组织越狱的严重事件。为了有效地应付这种情况的再次发生,法国监狱管理局最近成立了一个新的部门———安全管理处。
谈到在押犯的生活、医疗管理与劳动改造问题,贝林女士介绍说,各类犯人在狱中的医疗和健康问题实际上是一个社会公共问题,如果在狱中出现了健康问题,例如艾滋病等,出狱后照样会危害社会,所以这些医疗费用都是由卫生部从国家财政拨款中承担的,而不是由犯人承担。过去在监狱中有专门的狱医,现在是将犯人的医疗与公共医疗机构相结合。监狱管理局通过与卫生部和教育部等谈判达成协议,联合开办医疗服务。
在法国的狱中劳动不被看作惩罚措施,而是每一位在押犯人的权利。另外在监狱里没有什么服务是绝对免费的。例如看电视就得花钱。在押犯的劳动收入就像信贷一样储存起来。这部分劳动收入主要有三个用途:一是在押犯平时的零花钱,二是其出狱后的生活安置,三是对犯罪受害人的赔偿。而且通过劳动,还可以达到减刑的目的。如果在狱中学习并考试成功,也可以获得减刑。
三合一的法国国际刑警
2005年9月的一天,我应邀到内政部在南特尔的办公大楼内,参观了法国国际刑警的办公地点。虽然我曾经参观过很多国家的国际刑警中心局,但是在南特尔,我发现法国已经不是简单的国际刑警了,办事处也不能简单地称为国际刑警法国国家中心局。这里已经成为三个部门合而为一的联合办公部门,名叫警察行动合作中心部。
第一个部门仍然是法国国家中心局,这里每年处理9.5万件各种信息。有申根情报系统官员15人,包括警察和宪兵。负责国际刑警工作的有10人,其中8名行政技术人员,两人是警察。他们并不处理案件,主要负责接收和发出各种信息。需要处理的案件交给刑侦局的其它业务部门去办理。技术方面中心局局长直接领导三名技术强一些的警察官员,负责在需要的情况下解决一些小问题。
我在参观中发现了两个有趣的安排。他们在中心局设有一个咨询中心,有两名警察同时接收来电和答复其它部门打来咨询问题和工作程序的电话。这个部门每天两班倒,警察和宪兵都有。与此同时,还专设一个引渡问题办公室。这个部门只有10名工作人员,其中包括一名行政人员,但是在引渡方面具有非常强的行动能力,他们与司法部常驻警察总局的法官就处理引渡问题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另外一个部门是申根警察合作情报系统。他们全是警察,每天从7时工作到21时,通过电话与其他申根国家的警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他们的另外一个平台是欧洲警察合作组织的平台,主要负责处理大案和有组织犯罪,并不断向申根警察合作情报系统的情报库提供各种犯罪数据,据介绍主要是涉及人头的资料。不过负责人同时承认,他们对于交出去的案件的办理和反馈情况跟进和追踪不力。
法国的《刑事诉讼法》中明确了国际刑警和申根合作以及欧洲警察合作的角色和内容。这3个部门根据刑诉法都归司法警察总局领导。
中心局局长有4名助手、3名高级警官、1名宪兵官员。在他们的工作人员中还有海关的调查人员在欧洲警察合作组织的平台上工作。
局长说2004年他们共处理了7000多份欧洲通缉令,总的来看,对人的通缉数量在不断地上升。
参观法国国家中心局后,我对法国警方产生了这样的印象,法国身处欧盟,在欧洲一体化的过程中,刑侦工作必然逐步提高国际化程度,因此,尊重传统,又不断学习、改革和创新是与时俱进的必经之路。国际刑警中心局与欧洲警察合作组织和申根情报系统的力量整合,正是这种改革的尝试。
边境上的联合检查站
为了在申根范围内控制人员和货物的自由流动,有效地打击跨境犯罪活动,法国通过签订双边条约和协议,与比利时、卢森堡、德国、瑞士、意大利、西班牙几个邻国联合建立了十个警察、宪兵和海关跨境联合检察派出所,又称联合检查中心。
我曾经参观过的昂代联合检查中心位于离比亚雷兹市不远的法国和西班牙边境,是法西两国根据申根条约和1998年法西双边条约联合建立的。该中心于2004年启动,构成了法国警方与邻国联合开展执法行动的跨境平台。双方的执法人员每周7天、每天24小时严阵以待,系统而协调地处理各种案件和情况。
在检查中心内,法方有27名工作人员,分成3组,一名处级警官负责协调指挥。其中警察15人、宪兵5人、海关6人。另有两名国家警察协助管理行政事务。西方有18名工作人员,分为2组,一名警督负责协调。其中国家警察9人、宪兵11人。中心由一名警督总协调。另外,西方将根据需要指定海关和税务等部门的人员随时充实中心的工作人员。
检查站设在依山面海的山崖边,一条狭窄的山路连接着意大利和法国的交通。历史上这里曾经是法国军队的一个边防哨卡,现在两国的执法人员在一栋小楼里联合办公,他们检查过境车辆的车主身份、驾驶员身份和汽车情况,核实护照、身份证件、驾驶执照等文件的真伪,检查外国人的身份、地址、入境状况等,核查公司的地址、行动和所有人的情况。他们通过通讯网络及时查阅警察、宪兵和海关等部门的资料,控制走私和非法移民。
事实上,联合检查中心的任务涉及很多方面。在协调方面,根据两国主管部门的联合决定,中心可接受双方的共同调动。协调的领域包括,在边境地区开展监视、搜索和干预行动;负责打击非法移民的部门开展边境控制;联合开展情报搜集和边境监督活动,例如联合巡逻;管理边境地区的社会治安和秩序。
在提供信息协助办案方面,中心的双方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双方预防犯罪和调查办案的协助请求,以防止边境地区社会治安遭受犯罪行动的威胁。
在跨境追踪与搜查方面,可以按计划、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临时启动跨境追踪与搜查行动。中心将收到的需求和行动的结果传递到国家警察总局的国际警察行动协调中心,向警察、宪兵和海关等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保证行动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重视,提供翻译、法律解释等便利条件,并将有关困难通知中央机构。
在申根条约签约国范围内跨境追捕,是法律赋予调查机关的权利。但是跨境追捕总在紧急情况下进行。当外国的执法人员需要跨境追捕的时候,司法警察总局或者宪兵总局在联系有关国家司法当局的同时,必须及时通知联合检查中心。如果联合检查中心首先得到外国执法人员的通知,则必须遵守办事程序,立即将实施追捕的情况通报国际警察行动协调中心。
法国和西班牙之间根据2003年生效的双边条约,将非法入境的外国人送回其入境的申根成员国。法方由边防警察具体负责这项工作,西班牙方面由国家警察负责。联合检查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必要时参加行动的准备和协助工作。
在加强系统合作方面,为了加强法西之间的联合检查效率,《布鲁瓦条约》规定了一系列的措施,以加强两国执法机构间的合作。其中包括:交流组织机构情况、电话簿、专业出版物,联合提供出版内容,联合开展语言培训,交流实习人员以增进对彼此工作机构的了解,组织双方边境地区部门间的访问交流,交叉参加研讨会和进修培训。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这些设在边境上的联合检查站都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到两国的国际刑警中心局档案库中的犯罪资料,有了问题的时候,他们都可以很快得到国家中心局的行动建议和技术支援。
法国的警察监督与反腐败机构
反腐败在世界上每个国家都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在法国也有自上而下的一系列反腐败执法监督机构。司法部设有专门处理跨国贪污腐败案件的刑事司法调查办公室。有对全社会实施监督的机构,也有只对警察内部实施监督和管理与调查的机构。法国国家警察总局早就制定了警察道德教育条例。
2007年6月,公安部监察局局长率领警察内部监察机制考察团来法国进行交流与访问。警务联络处为代表团的来访进行了多方面的联络,并陪同代表团到法国国家预防腐败犯罪中心局和内政部国家警察总局监察局开展了交流。
预防腐败犯罪中心局坐落在塞纳河左岸的一条街道上,没有明显的标志。如果没有警察国际技术合作局的官员带队,我们还很难找到。法国的政府机关一般都不挂牌子,部门的标志顶多是一个不大的铜牌或者是刻在大门口的石头上,而且习惯上都称呼门牌号码。如果是在河边,往往就直接称呼所在的码头。这在外人听起来平添了一些神秘的色彩。
法国国家预防腐败中心是由全国主要部级单位联合组成的反腐调研情报分析中心,成立于1993年。这个机构的工作宗旨是,为法国政府打击社会性的贪污腐败行为提供科学分析和预防建议。中心总共有15名工作人员,其中10名高级顾问、3名行政秘书、1名司机、1名出纳会计。高级顾问全是来自法国内政、司法、国防、经济、财政等重要国家部级单位的专家和权威人士。中心主任由总统任命,任期4年,任期内不得被罢免。
中心主任介绍,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对国家政治、社会和经济领域内的新情况以及公职人员贪污腐败的动向与特点进行调研和分析,每年通过司法部长向政府总理提交年度分析报告,作为法国政府制定反贪污腐败的行动纲领和开展反贪污行动的重要决策依据。他们同时还负责通过有关研究机构、大企业和学校等开展全面的职务犯罪社会预防教育和培训。
在法国警察的内部,国家警察督察局是赫赫有名的权力机构。它之所以鼎鼎大名,原因是隶属于法国内政部国家警察总局,每年处理1200起涉及警察的贪污腐败和违法违纪案件,平均每年有3000名警察因为各种违纪行为而受到处罚,通常被人们称为“警察的警察”。
这个局有200多名警官,管辖范围包括法国海外省和海外领地在内的所有法国领土上的警察机构。它在法国各省市的警察部门不设派出机构,但在巴黎、里昂、马赛三地都有常驻代表机构,按照地区的分工查处警察的违法乱纪行为。
法国国家警察和宪兵等执法部门都要接受督察局的纪律管理和监察。警察监察局有这样一些主要的职能,一是监察和调研,主要是针对法国警察队伍中出现的问题及警察队伍的整体状况进行分析,提供决策依据。警察监察局每年向政府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对外公布,接受全社会对警察的监督;二是对基层警察部门综合评估打分,对基层警察部门的15个主要工作方面采样评分,然后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建议;三是调查警察违纪案件,接受上级机关、地方行政长官、检察官、法官对警察的投诉,并按规定开展行政和司法调查。因为是中央的协调领导机构,监察局一般不直接接待公众对警察的投诉。
我们和法国警方的督察官员进行了长时间的座谈。在座谈中,法方官员认为,警察是国家公权的代表,警务人员的社会行为是否规范、执法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公众对政府的信心。因此警察的权利必须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法国内政部国家警察督察局局长雅克·拉莫特先生很高兴地表示,中法两国警察同样历史悠久,法国像中国一样也需要警察的现代化建设,警察应当严守事业道德才能得到公众应有的尊重,并因此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法国警察有许多方面可以向中国警察学习。拉莫特局长表示,近几年中法警察的交流与合作日趋成熟,但如此高级别的警察内部专业监察机制考察团来法访问还是第一次。他希望通过此次考察能增进双方警务监察机构的相互了解与长久合作。
塞纳河上的巴黎水警队
塞纳河流经巴黎市中心,随后又蜿蜒流过周围的几个省,浩浩荡荡流入英吉利海峡。宽阔的河道是重要的水上交通运输大通道,河面上的社会治安也是巴黎市警察局负责的重要内容。其中,水上警察队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这支队伍是如何执行任务的,对我来说一直是个谜。直到2007年5月的一天,我来到塞纳河边的巴黎水警指挥部,同来自公安部宁波水警学校的代表团一起,参观了巴黎的水警基地并观看了水警们的表演。
巴黎市警察局的水上警察指挥中心就在塞纳河的边上。那段河面很宽,每当有大船经过,河面的大浪便会冲向一半在水上一半在水下的办公室,发出一阵阵轰隆隆的响声。我们在晃晃悠悠的状态中听指挥官介绍情况,都感到有些头晕。
一位主管警官告诉我们说,水警隶属于巴黎市警察局的行动技术与支援局。水上警察队成立于20世纪初,具体说来应当追溯到1900年。那一年6月份,巴黎举办世界博览会,巴黎市一下子迎来了大量的游客,河面上的客运和货运也骤然变得十分活跃,河上的各种事故、治安和伤害事件层出不穷,巴黎市警察局的救援和保护任务一下子变得十分繁重。警察局紧急成立专门的队伍负责水上的治安管理,这支队伍后来逐步发展成一个固定的水上救援行动部门。到了近几年,全队已有70多名警察、12艘船。水警队全天候工作,负责巴黎市和周围三个省长达140公里的水道治安和安全管理。
巴黎是欧洲第一大港。塞纳河上每年运送700多万名游客。到了周末水面交通十分繁忙,各种船只拥挤在河面上,事故非常多,因此需要在河面上控制船速,管理交通秩序。水上警察的任务是控制、调查、救援、反恐,还包括检查船只、执照、器材等。货船、游船、娱乐船和房船这4种专业船是水警日常检查的主要对象。
水警队的负责人说,他们从事的急救任务与消防和急救等专业部门的任务十分相似。救助的对象一是人员,二是船只。救人有3个专业的潜水员随时待命,一旦发生了人员落水事故,立即启动警种联动,水警和消防与救护部门同时到达现场。每年救活的人数在90至120人之间,救不活的人数每年大约在60人左右。巴黎河段上有37座桥,冬季上游下雪,常有急流。如果船只失灵了,会撞向桥墩,公共危险是随时存在的。
说来也巧,就在我们参观访问的过程中,离我们不远处的塞纳河上发生了一起撞船事故。一艘驳船撞上了一艘游船,游船的玻璃被撞碎,幸好没有人员受伤。即使这样,水警的调查和取证仍然持续了一个小时。水警队的警官利用现场的案例,向宁波代表团进一步讲解了他们处理案件的工作流程。
水警队介绍说,随着巴黎旅游业的发展和内河水运交通的发达,水警队的人力物力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工作的需要,巴黎市警察局计划在2008年后进一步加强水上执法行动力量,在上游和下游分别再成立两个水警分队。
靠劳动挣钱的犯人们
2006年4月,我由法国内政部官员陪同到司法部下属的监狱管理局参观,受到了该局负责公共关系事务的贝林女士的接待。贝林女士曾经到访过中国,和中国的司法部门有过接触,她听说来自公安部的警务联络官来访,自然也就介绍了法国监狱方面的许多情况。
她说法国的监狱是1911年开始从内政部剥离出来改由司法部管辖的。监狱管理仍然执行1987年的法律。按照法国的法律规定,监狱有两个管理任务,一是执行刑罚,接受和管理入狱犯人,二是对犯人进行控制并帮助其改造和重归社会。
目前,全法国共有188所监狱。主要分为两种,未决犯监狱有117座,已决犯监狱有71座。在已决犯监狱中有专门关押危险要犯的监区,恐怖分子和重大的有组织犯罪团伙首领等都在此单独关押。关押轻罪的犯人的监区管理较松,可以多人共用一间狱室。危险的犯人不是指刑期长,而是指行为举止比较危险。在关押轻罪犯人的监室中同样可能有刑期长达十几年的。司法部有一个研究所专门研究犯罪分子的行为举止并判定其危险程度。
在访问过程中,贝林女士告诉我,法国监狱中在押犯人共有5.9万人,已经到了人满为患的地步,但是不能因为满员而拒绝接收犯人。因而监狱方面不断改革,寻求解决办法。例如采取电子监视和监视下居住的监狱管理手段就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法国监狱中的犯人老龄化问题比较严重,其中有600人是终生监禁的犯人,刑期在30年的犯人数量也不少。医疗等全靠国家财政,因此是一个大问题。另外法国狱中的文盲比例也比较高,接近20%(法国的文盲占全国人口的比例为5%)。这对于监狱的管理也是一个大问题。
法国的监狱有时遭到外来的袭击。监狱中也多次发生过越狱的事件。她说不久以前在弗雷恩市就发生了狱犯组织越狱的严重事件。为了有效地应付这种情况的再次发生,法国监狱管理局最近成立了一个新的部门———安全管理处。
谈到在押犯的生活、医疗管理与劳动改造问题,贝林女士介绍说,各类犯人在狱中的医疗和健康问题实际上是一个社会公共问题,如果在狱中出现了健康问题,例如艾滋病等,出狱后照样会危害社会,所以这些医疗费用都是由卫生部从国家财政拨款中承担的,而不是由犯人承担。过去在监狱中有专门的狱医,现在是将犯人的医疗与公共医疗机构相结合。监狱管理局通过与卫生部和教育部等谈判达成协议,联合开办医疗服务。
在法国的狱中劳动不被看作惩罚措施,而是每一位在押犯人的权利。另外在监狱里没有什么服务是绝对免费的。例如看电视就得花钱。在押犯的劳动收入就像信贷一样储存起来。这部分劳动收入主要有三个用途:一是在押犯平时的零花钱,二是其出狱后的生活安置,三是对犯罪受害人的赔偿。而且通过劳动,还可以达到减刑的目的。如果在狱中学习并考试成功,也可以获得减刑。
三合一的法国国际刑警
2005年9月的一天,我应邀到内政部在南特尔的办公大楼内,参观了法国国际刑警的办公地点。虽然我曾经参观过很多国家的国际刑警中心局,但是在南特尔,我发现法国已经不是简单的国际刑警了,办事处也不能简单地称为国际刑警法国国家中心局。这里已经成为三个部门合而为一的联合办公部门,名叫警察行动合作中心部。
第一个部门仍然是法国国家中心局,这里每年处理9.5万件各种信息。有申根情报系统官员15人,包括警察和宪兵。负责国际刑警工作的有10人,其中8名行政技术人员,两人是警察。他们并不处理案件,主要负责接收和发出各种信息。需要处理的案件交给刑侦局的其它业务部门去办理。技术方面中心局局长直接领导三名技术强一些的警察官员,负责在需要的情况下解决一些小问题。
我在参观中发现了两个有趣的安排。他们在中心局设有一个咨询中心,有两名警察同时接收来电和答复其它部门打来咨询问题和工作程序的电话。这个部门每天两班倒,警察和宪兵都有。与此同时,还专设一个引渡问题办公室。这个部门只有10名工作人员,其中包括一名行政人员,但是在引渡方面具有非常强的行动能力,他们与司法部常驻警察总局的法官就处理引渡问题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另外一个部门是申根警察合作情报系统。他们全是警察,每天从7时工作到21时,通过电话与其他申根国家的警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他们的另外一个平台是欧洲警察合作组织的平台,主要负责处理大案和有组织犯罪,并不断向申根警察合作情报系统的情报库提供各种犯罪数据,据介绍主要是涉及人头的资料。不过负责人同时承认,他们对于交出去的案件的办理和反馈情况跟进和追踪不力。
法国的《刑事诉讼法》中明确了国际刑警和申根合作以及欧洲警察合作的角色和内容。这3个部门根据刑诉法都归司法警察总局领导。
中心局局长有4名助手、3名高级警官、1名宪兵官员。在他们的工作人员中还有海关的调查人员在欧洲警察合作组织的平台上工作。
局长说2004年他们共处理了7000多份欧洲通缉令,总的来看,对人的通缉数量在不断地上升。
参观法国国家中心局后,我对法国警方产生了这样的印象,法国身处欧盟,在欧洲一体化的过程中,刑侦工作必然逐步提高国际化程度,因此,尊重传统,又不断学习、改革和创新是与时俱进的必经之路。国际刑警中心局与欧洲警察合作组织和申根情报系统的力量整合,正是这种改革的尝试。
边境上的联合检查站
为了在申根范围内控制人员和货物的自由流动,有效地打击跨境犯罪活动,法国通过签订双边条约和协议,与比利时、卢森堡、德国、瑞士、意大利、西班牙几个邻国联合建立了十个警察、宪兵和海关跨境联合检察派出所,又称联合检查中心。
我曾经参观过的昂代联合检查中心位于离比亚雷兹市不远的法国和西班牙边境,是法西两国根据申根条约和1998年法西双边条约联合建立的。该中心于2004年启动,构成了法国警方与邻国联合开展执法行动的跨境平台。双方的执法人员每周7天、每天24小时严阵以待,系统而协调地处理各种案件和情况。
在检查中心内,法方有27名工作人员,分成3组,一名处级警官负责协调指挥。其中警察15人、宪兵5人、海关6人。另有两名国家警察协助管理行政事务。西方有18名工作人员,分为2组,一名警督负责协调。其中国家警察9人、宪兵11人。中心由一名警督总协调。另外,西方将根据需要指定海关和税务等部门的人员随时充实中心的工作人员。
检查站设在依山面海的山崖边,一条狭窄的山路连接着意大利和法国的交通。历史上这里曾经是法国军队的一个边防哨卡,现在两国的执法人员在一栋小楼里联合办公,他们检查过境车辆的车主身份、驾驶员身份和汽车情况,核实护照、身份证件、驾驶执照等文件的真伪,检查外国人的身份、地址、入境状况等,核查公司的地址、行动和所有人的情况。他们通过通讯网络及时查阅警察、宪兵和海关等部门的资料,控制走私和非法移民。
事实上,联合检查中心的任务涉及很多方面。在协调方面,根据两国主管部门的联合决定,中心可接受双方的共同调动。协调的领域包括,在边境地区开展监视、搜索和干预行动;负责打击非法移民的部门开展边境控制;联合开展情报搜集和边境监督活动,例如联合巡逻;管理边境地区的社会治安和秩序。
在提供信息协助办案方面,中心的双方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双方预防犯罪和调查办案的协助请求,以防止边境地区社会治安遭受犯罪行动的威胁。
在跨境追踪与搜查方面,可以按计划、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临时启动跨境追踪与搜查行动。中心将收到的需求和行动的结果传递到国家警察总局的国际警察行动协调中心,向警察、宪兵和海关等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保证行动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重视,提供翻译、法律解释等便利条件,并将有关困难通知中央机构。
在申根条约签约国范围内跨境追捕,是法律赋予调查机关的权利。但是跨境追捕总在紧急情况下进行。当外国的执法人员需要跨境追捕的时候,司法警察总局或者宪兵总局在联系有关国家司法当局的同时,必须及时通知联合检查中心。如果联合检查中心首先得到外国执法人员的通知,则必须遵守办事程序,立即将实施追捕的情况通报国际警察行动协调中心。
法国和西班牙之间根据2003年生效的双边条约,将非法入境的外国人送回其入境的申根成员国。法方由边防警察具体负责这项工作,西班牙方面由国家警察负责。联合检查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必要时参加行动的准备和协助工作。
在加强系统合作方面,为了加强法西之间的联合检查效率,《布鲁瓦条约》规定了一系列的措施,以加强两国执法机构间的合作。其中包括:交流组织机构情况、电话簿、专业出版物,联合提供出版内容,联合开展语言培训,交流实习人员以增进对彼此工作机构的了解,组织双方边境地区部门间的访问交流,交叉参加研讨会和进修培训。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这些设在边境上的联合检查站都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到两国的国际刑警中心局档案库中的犯罪资料,有了问题的时候,他们都可以很快得到国家中心局的行动建议和技术支援。
法国的警察监督与反腐败机构
反腐败在世界上每个国家都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在法国也有自上而下的一系列反腐败执法监督机构。司法部设有专门处理跨国贪污腐败案件的刑事司法调查办公室。有对全社会实施监督的机构,也有只对警察内部实施监督和管理与调查的机构。法国国家警察总局早就制定了警察道德教育条例。
2007年6月,公安部监察局局长率领警察内部监察机制考察团来法国进行交流与访问。警务联络处为代表团的来访进行了多方面的联络,并陪同代表团到法国国家预防腐败犯罪中心局和内政部国家警察总局监察局开展了交流。
预防腐败犯罪中心局坐落在塞纳河左岸的一条街道上,没有明显的标志。如果没有警察国际技术合作局的官员带队,我们还很难找到。法国的政府机关一般都不挂牌子,部门的标志顶多是一个不大的铜牌或者是刻在大门口的石头上,而且习惯上都称呼门牌号码。如果是在河边,往往就直接称呼所在的码头。这在外人听起来平添了一些神秘的色彩。
法国国家预防腐败中心是由全国主要部级单位联合组成的反腐调研情报分析中心,成立于1993年。这个机构的工作宗旨是,为法国政府打击社会性的贪污腐败行为提供科学分析和预防建议。中心总共有15名工作人员,其中10名高级顾问、3名行政秘书、1名司机、1名出纳会计。高级顾问全是来自法国内政、司法、国防、经济、财政等重要国家部级单位的专家和权威人士。中心主任由总统任命,任期4年,任期内不得被罢免。
中心主任介绍,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对国家政治、社会和经济领域内的新情况以及公职人员贪污腐败的动向与特点进行调研和分析,每年通过司法部长向政府总理提交年度分析报告,作为法国政府制定反贪污腐败的行动纲领和开展反贪污行动的重要决策依据。他们同时还负责通过有关研究机构、大企业和学校等开展全面的职务犯罪社会预防教育和培训。
在法国警察的内部,国家警察督察局是赫赫有名的权力机构。它之所以鼎鼎大名,原因是隶属于法国内政部国家警察总局,每年处理1200起涉及警察的贪污腐败和违法违纪案件,平均每年有3000名警察因为各种违纪行为而受到处罚,通常被人们称为“警察的警察”。
这个局有200多名警官,管辖范围包括法国海外省和海外领地在内的所有法国领土上的警察机构。它在法国各省市的警察部门不设派出机构,但在巴黎、里昂、马赛三地都有常驻代表机构,按照地区的分工查处警察的违法乱纪行为。
法国国家警察和宪兵等执法部门都要接受督察局的纪律管理和监察。警察监察局有这样一些主要的职能,一是监察和调研,主要是针对法国警察队伍中出现的问题及警察队伍的整体状况进行分析,提供决策依据。警察监察局每年向政府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对外公布,接受全社会对警察的监督;二是对基层警察部门综合评估打分,对基层警察部门的15个主要工作方面采样评分,然后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建议;三是调查警察违纪案件,接受上级机关、地方行政长官、检察官、法官对警察的投诉,并按规定开展行政和司法调查。因为是中央的协调领导机构,监察局一般不直接接待公众对警察的投诉。
我们和法国警方的督察官员进行了长时间的座谈。在座谈中,法方官员认为,警察是国家公权的代表,警务人员的社会行为是否规范、执法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公众对政府的信心。因此警察的权利必须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法国内政部国家警察督察局局长雅克·拉莫特先生很高兴地表示,中法两国警察同样历史悠久,法国像中国一样也需要警察的现代化建设,警察应当严守事业道德才能得到公众应有的尊重,并因此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法国警察有许多方面可以向中国警察学习。拉莫特局长表示,近几年中法警察的交流与合作日趋成熟,但如此高级别的警察内部专业监察机制考察团来法访问还是第一次。他希望通过此次考察能增进双方警务监察机构的相互了解与长久合作。(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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