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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论丛

警察随时查验身份证并无不妥

来源:红网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5-03-15 14:22:40 浏览次数: 【字体:

 

  城市存在大量流动人口,诱使犯罪高发,加强社会管理应该赋予警察随时查验公民身份证的权力。昨天,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上海市委副秘书长陈旭表达了这个观点。之前,他已向大会提交《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的议案》,建议取消警察查验身份证的前提条件。(新京报3月10日)

由警察查验身份证引发的现实纠纷并不少见,有拒绝查验的,有随意查验的,给警察的工作和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一些不便,甚至损害。现在,建议取消警察查验身份证的前提条件,会不会导致这些矛盾的扩大?在笔者看来,随时不是随意,放开不是纵容,取消限制的前提条件不仅无关侵权,而且有助于社会的安定。

首先,随时不是随意。查验身份证本身就是警察的权利,在执行公务中就应该给予他们充分的自由度,根据实际的状况,随时地行使这个权利。这与随意有着本质的不同,行使这项权利的主体是警察,并不是其他没有资格的个体;行使的过程是在执行公务中,并不是不加限制的时段;行使的理由是工作的需要,并不是随意的刁难。作为一个合格的警察应该能够很好的行使这项权利,保护社会的安宁。

其次,放开不是纵容。人们担心的是取消查验限制条件会给一些滥用职权者提供合理的庇护,间接地纵容他们恶习。实际上,滥用职权者毕竟是少数,而且纵容他们滥用职权的也并非查验身份证的权利,而是查验程序的随意和查验权责的不清。只要严格按照查验的程序,规定只有出示证件者才能查验,并明确界定随意罚款、扣押、刁难等行为的性质以加之合适的处罚,滥用职权者的滥用机会反而会减少。

第三,查验不是侵权。身份证只是一种合法的身份证明,而不是一种权利。警察在执行公务时有权查验它,商家在经济活动时也有权查验它。人们之所以对警察的查验行为敏感,而对银行、旅店、邮局等地方的查验行为习以为常,原因不在于查验是侵权行为,而是思维中对警察形象的抵触和不信任,以及害怕此行为会给周围人带来误解。人们需要转变的头脑中观念,而不是消极地抵触。作为公民,每个人都有配合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的义务。

原有警察查验的限制条件不仅不清晰,而且束缚了基层警察工作时的手脚,容易贻误战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取消查验身份证的所有限制条件,不仅无关侵权,而且能够有效地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基层警察,难道不是有价值的建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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