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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论丛

谁让交警沦为弱势群体?

来源:www.cpd.com.cn 作者:元林 发布时间:2006-11-21 15:51:52 浏览次数: 【字体:

 

  据《南方周末》报道,10月22日上午11时许,湖南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慈利中队交警王志宏、于志雄在慈利西收费站执勤时,“一不小心”查到了慈利县委书记刘桦乘坐的假军车,因“不识时务”,没有及时放行,被随后赶来的慈利县武装部六名职工一顿群殴。王志宏被打成轻微脑震荡,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

  慈利群殴交警事件并非孤例。9月6日,在广西北海,同样因查车发生矛盾,一位副县长挥拳把交警的鼻梁骨打断了。2005年10月4日,湖南交警汪东旭与长沙市望城县县委书记王武亮的车发生一些磨擦,立即招致王武亮铁拳相向,汪东旭被“破相”,并由此离开交警工作岗位。

  “这件事情再次说明,交警成了最弱势的一个警种。”慈利群殴交警事件发生以后,湖南省交警总队一位交警说。

  一度被讥讽为“一等警察交警队,上了马路就收费”的交通警察,其真实处境并非一些人想像的那么风光。为了交通畅通和人们的出行安全,他们每天巡弋在车水马龙的街道或公路上,呼吸着浓重的汽车尾气,和各色各样的“行为不轨”者斗智斗勇。人们对交警的态度呢,可以说是“爱恶交加”,离不得又见不得:哪儿出事故了,交通阻塞了,都盼交警快来;若自己走路行车不守规矩,却都希望交警走得远远的;不幸被交警逮住了,软磨硬泡,无理辩三分,很少有人心悦诚服地接受交警处理。更有一些不法之徒,暴力对抗交警,交警拦车不停,开车拖着交警跑,甚至故意以车撞交警,诸如此类的事件,近年来出现多起。记者前几年在重庆市采访,该市一年就发生殴打执勤交警的事件达40多起,其中数名交警被打成重伤。普通交通参与者尚且如此,一些自恃“大权在握”的权贵们,不把交警放在眼里,不服管理乃至大打出手,就并非“不可理解”了。

  为什么会如此?无需讳言,交警队伍自身存在一定问题,如让没有执法资格的“协警”上路执法,执法方法简单粗暴,不出示个人证件,不履行告知义务,甚至吹毛求疵、乱开罚单等等,由此导致了一些警民冲突。但我认为,主要问题还是出在被管理的一方。国人的法制意识、规则意识本来就不强,很多人更不把交通违法当回事儿。交警依法处事,也认为交警多事,跟自己过不去。司空见惯的是,每遇交警处理交通违法,围观者众,但鲜见支持交警的,更多的人都在替交通违法者辩解、说情。这是交警执法难的主要根源。

  在执法环境较差情况下,加强交警自身建设就显得更为重要。这种建设既包括对交警的“约束”,也包括对交警正常执行公务的支持和保障。比如说“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就不宜一味提倡。普通公民在人身安全遭受侵害时,尚可依法享有自卫的权利,何况肩负维护法律尊严的执法者?试想,如果持有警械,如果其自卫的权利有充分的行政支持和法律保障,慈利的两名交警还会像两截树桩似的,任一帮“衙役”拳打脚踢吗?

  警察的职责是纠正、打击非法,维护、保卫合法。如果警察连自身都保护不了,遑论保护人民?交警代表国家执行法律,频频被打,是交警的不幸,更是法律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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