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实警力”,富余乡镇干部转业干警察?
10月30日,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及贯彻意见》。该市市长表示,目前乡镇政府的富余干部,可以选择合适的人员进入公安系统,充实农村警力,多建派出所(《重庆商报》10月31日)。
为此,笔者不由顿生三忧。
其一,从年龄层面上说,富余干部适不适合当警察?乡镇富余干部大多年龄偏大,有的还有一官半职。倘若按级别平级分流,派出所会不会变成“敬老院”?
其二,从执法能力而言,富余干部能否成功转换角色?乡镇派出所既要管理户籍,还得抓治安和刑侦,具有一定的专业性。而绝大部分富余干部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执法本领,能否真正“充实农村警力”,恐怕还是个不小的问号。
其三,相比之下,呆在公安系统至少在收入上不比在乡镇政府做公务员差。估计富余人员多半会拼命往公安队伍里挤,而且“近亲繁殖”的几率也可能增加。这对基层执法部门肯定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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