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被抓,爸爸不见踪影,警察何时不再替嫌犯带孩子?
![]() |
她说,为了妥善安置一名涉嫌故意伤害者的一岁半孩子,她已经连续一周奔走于有关部门之间,寻找解决的办法。
妈妈被抓
一岁半孩子被弃派出所
8月12日上午,北林路派出所接到报案称,在黄家庵卖早点的杨贯彩与邻居郑某发生口角,杨贯彩持刀将郑某兄弟二人砍伤。8月28日,杨贯彩被刑拘。
在杨贯彩被抓当日下午,其丈夫李某将一岁半的儿子灿灿丢弃在派出所后就没了音讯。
因杨贯彩的父母去世,其他亲戚怕担不起责任而不愿管灿灿。所长张春芳只好安排两名民警专门照顾灿灿。为此,张春芳前往郑州市民政局福利院求助,但该院工作人员以灿灿的父母健在不符合收养条件为由,拒绝了她的请求。
“公安机关不是福利院,我们还要替犯罪嫌疑人带孩子多久?”张春芳无奈地说。
人性化执法牵出法律盲点
据郑州警方不完全统计,去年5月至今,类似这样的事情在郑州已发生了10起。
张春芳说:“这样的人性化执法,不但偏离了警察的职责,而且浪费了本来就很紧缺的人力资源。”
郑州市民政局收养管理科的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对于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人员,民政部门可以不予接收。
河南振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武英群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捕后,公安部门可以为其未成年子女指定监护人,但如果指定的监护人不愿承担责任时该怎么办,目前还是一个法律盲点。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社会学所助理研究员祁雪瑞认为,法律在惩罚犯罪者的同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造成“幼无所养”的后果。在确实找不到有监护能力的近亲属的特殊情况下,为了使这些无辜的孩子能够正常生活,城乡基层居民自治组织或民政部门应该担负起监护人的义务。
郭宇/摄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