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误读警察职责
在110宣传日的当天,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悄悄揭下了“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的标语牌。据了解,这是浙江省警方首次明确撤销110报警服务台“四有四必”承诺(1月11日《现代金报》) 。
警察的职责,本是打击刑事犯罪,受理社会治安案件。市民生活中的一切难题,现实社会中的种种琐事都让警察来大包大揽,如果警察需要将履行好岗位职责作为前提,在当前各城市警力配备尚不充足的情况下,其结果必然是不堪重负。无法兑现自己的承诺,摘下“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的标语牌,应在情理之中。
“有困难找民警,有困难拨110”,在现代社会,职能部门分工越来越细的情况下,这种提法本身就是不科学的。市民社会,人们应该清楚地明确各个公权机关和行政部门的职能分工,比如,街道的窨井盖丢失、路灯被打碎,应该去找市政管理部门,而不是去拨打110。而目前的情况是,由于110的大包大揽,养成了市民对其过于依赖心理,甚至提出“送鲜花、送早饭、叫出租车”无理要求。以2004年嘉兴市公安局为例,接到110报警电话25万次,而有效报警仅10万次,无效接警量占总数的比例高达60%。如此消耗大量有限的警力资源,其结果极容易让警察舍本而逐末。
让警察什么事都“有求必应”,是不切实际的想法,契合了困境中的人们希望警察充当生活中化解一切难题的美好愿望,他们希望警察包揽一切乃至无所不能。事实上,以警察的职责范围和有限的警力资源,实在勉为其难。而警察在职责之外,为民办实事、好事,也必须是“心有余而力足”的情形下的良性倡导,而不必纳入其职责范围。正如,倡导人人学习雷锋,而无法规定人人必须是雷锋。将好钢用在刀刃上,才能厘清职责,不致让警察的愿望和行为南辕北辙。
为警察“减负”,需要社会各职能部门克服官僚作风,真正能各司其职;市民也当养成较高的文明素质,关心爱护110。这样,在遇到重大危急真正需要110时,“保护神”才能及时出现,而不被一些琐屑、无理甚至是恶意的要求和骚扰所纠缠而无法分身。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