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省人大捉拿上访者”的是非曲直
“四川仁寿警方冲击省人大捉拿上访者”,是这几天最热的新闻之一。有关这一事件的最新进展是,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对“捉拿”上访者程柏林的仁寿县公安局文宫派出所指导员刘强给予行政处分,免去其指导员职务。
“警方”、“省人大”、“上访者”,这些字眼太吸引眼球了。互联网上,网友群情激愤,矛头直指警方。对刘强的处分,可以说是“众望所归”。对于处分的正当性,我们没有理由怀疑。不过,在我看来,廓清其中是非曲直,远比急着处理“肇事者”更重要,恰恰在这方面,不少人的理性让位给了情绪。
7月27日《南方周末》对这一事件作了详细的报道,提供了很多之前的报道没有提供的信息,这对于我们廓清是非曲直非常有帮助。我认为,下面两个问题最为关键:
第一:程柏林是上访者,还是脱逃者?
事件引起如此广泛关注,程柏林的上访者身份“功不可没”。他到省人大上访,在省人大眼里,他是上访者无疑。但在四川仁寿警方眼里,他不是上访者,而是脱逃者。之前,因为故意伤害,有关部门作出对程柏林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报道说:“7月10日,当律师前往仁寿县公安局协调时,得知当天公安局已作出了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跟家里人商量一天后,7月12日,程柏林坐车离开仁寿县,到成都上访。”
拘留5天的处罚,或许并不正当,程柏林有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包括上访的方式得到公道的途径。然而,在处罚没有通过法定程序变更之前,接受处罚是他的义务。对于企图逃避的违法者,以强制方式让他们接受处罚,事关法律尊严,也是警方的职责所在。
在这一事件中,程柏林正在上访,但警方能够因为他正在上访而对他网开一面吗?在抓获他的过程中,他的身份不是上访者,而是脱逃者。过度渲染“上访者”的身份,会让我们对事件的判断出现偏差。所以,“四川仁寿警方冲击省人大捉拿上访者”,改成“四川仁寿警方冲击省人大捉拿脱逃者”才合适。
第二:能不能在省人大抓人?
警方抓程柏林没有问题,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该在哪儿抓他?
小小派出所警察,竟然冲进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省人大抓人,这是很多人愤愤不平的原因之一。可是,哪条法律说不能在省人大抓人?缉拿违法者,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有“禁区”。
到异地抓人,应该和当地沟通求得配合。所以,如果仁寿警方能提前和省人大保卫部门沟通,或许就不会有后来的“冲击”。不过,考虑到当时情况紧急,如果不马上采取行动,脱逃者可能会再次从眼皮底下逃走,警方的做法难说不妥。
说了这么多,千万不要以为我在为警方辩护,他们抓人过程也的确存在可商榷之处,比如是不是有必要给程柏林戴手铐等等。我说这些,是因为这件事是非的判断,不仅关系到对刘强的处分是否正当,也会对其他警察今后如何办案起到示范或警示作用。希望这一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不会让警察当面对一个上访的脱逃者跑进类似省人大的国家机关的时候,产生这样的犹豫:抓,还是不抓?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