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南山被抢破案神速”遭猜疑为哪般?
钟南山院士能够及时找回笔记本,而且里面的资料未遭破坏,显示了警察高效的办案能力,非常值得称道。而且钟院士作为公民,自然应该得到警察的服务。问题在于,正如法谚所说:富人的金子和乞丐的讨饭碗,都是应该得到同等保护的。为了查钟南山的电脑,“警方却意外查获了被抢手机83部、手提电脑28部,据说已经有部分找到了事主”。也就是说,如果没有钟院士的电脑被抢一事,这么多的被抢市民,很可能离找到被抢财物还是遥遥无期,这些被抢的市民都托了钟南山被抢的福。
抢劫侵犯了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抢夺也侵犯了人的财产权,这些权利都是基本权利,都需要平等保护。既然是说平等,当然不能因为这个人是精英还是群众就可以区别对待。根据媒体介绍,钟院士被抢案,除了“伏击守候”、“调查可疑车辆和可疑人员”、“严密布控”之类外,与普通类似被抢案不同的是,还有“省委书记批示”和“成立级别很高的专案组”。我们当然要注意到,钟院士的电脑里的资料,确实是非常珍贵的,用高档次的警力配置去保护,本身是无可非议的。问题在于,这种高档次的精力配置,普通民众却很难享受到,这就是一种权利保护上的不平等。
公民权利的平等体现在我国宪法中,宪法确立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然而,确定公民权利的平等原则是基础,实现这个原则才是目的。如果公权力的服务,因为这个人是精英或者普通民众而有所区别,那难免伤害了一种公民权利意识。公民权利意识强调的就是是权利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利益面前人人平等等。如果遇到或遭遇不平等的事情,都会自觉地站出来捍卫自己的这个平等权利。所以说,出现猜疑也就理所当然。
编后话:看到这样的新闻和评论,笔者也忍不住要表达一点个人看法。警方把钟院士被抢笔记本电脑案件破获,追回被抢财物,是尽了警察的职责,是付出了辛苦和汗水的!可是,我们却从一些媒体和言论那里听到那么多的“题外之音”。对于大家权利平等的要求和理念,我想没有人会反对,包括警察,但是如果真的要实现所有的权利平等,在某些情况下,除非你有足够的司法资源,否则就是不现实的。因为你没有足够的警力让每一个人都完全实现他的个人愿望。这就是资源问题,比方,我们很想让我们社会所有人都过上非常富裕的生活,甚至人人都是白领,可是能实现吗?所以,笔者认为抛开资源和条件大谈特谈权利平等是非常理想化的追求,也没有不对的地方,只是我们的资源还实现不了这些,所以我们应该理性和现实地看待问题,别光会“愤事嫉俗”。警方对有重要资料的院士的笔记本电脑被抢案重视也是有道理的,因为被盗的东西价值越大越重要,警方立案的规格相应也要高些,投入自然也会大些,这是非常正常的!至于连带破案问题,就更是平常了,要知道警方在大要案调查过程中发现其他案件线索,拐带破获其他案件这是非常平常的事情。有什么稀奇吗?这也是不好?还要被说三道四?如果警方在杀人案件侦破过程中,顺带破获了一起盗窃案件,那么被盗窃的人,你要说托死者的福???什么逻辑?(贾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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