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那里发案没有?武昌警方“新机制”令人忧虑
武昌的“新举”着实令人刮目相看,发案率和收入没有连带关系时,发案数就是降不下去,而一和收入直接挂上钩,警察就“盯得紧”了,开始往“现场奔”了,发案率就一下子降下一大截子了,我们在惊叹“新机制”的神奇之余,又不能不感到一分忧虑。新机制实行之后,民警工作作风的迅速转变以及业绩直线窜升,说明警察原先并不是没有能力控制发案的数量,对发案率也不是不能保持高度关注,只是当时发案率没有和自己的个人收入挂钩、没有“刮”着自己的“肉”而已;而一旦牵动了个人的切身利益,涉及到自己“口袋”里的“银子”的多少了,这种潜力和“积极性”便立刻爆发出来。这种所谓的新机制的令人忧虑之处,就正在于它不是从提高警察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入手,来激励警察为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
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任务而积极主动地去工作,而是让警察为保住自己的收入不降低或为了提高自己的收入而去打拼,这实际是一种变相的“金钱”刺激,也是对人民警察的一种误导。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如果“责任心”、“责任感”不能让他自觉地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如果任长霞的先进事迹不能鼓舞他的工作热情和革命斗志,而非得用增减“个人收入”来激发和调动他的情绪的话,这就暴露了我们平时政治思想工作的薄弱和某些警察政治素质的缺失,而新机制的出台也不能不说是此种状况下的一个产物。尽管新机制的推出,在眼下获得了一定的短期效益,但是从长远看,它对人民警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建设的危害是不容置疑的。
而从实效性的角度来看,这种新机制也不是什么万应灵药,它的“挂钩政策”不可能达到全方位激励干警奋发努力的目的。如果就是要以“发案数”来论收入的话,对于家境好、不缺钱的警察来说,发案数多少完全可以不在乎,领导上愿扣多少钱尽管去扣;而也有一些警察在把发案数控制到不至于影响收入的水平线上之后,也就可以不再去疲于奔命了。那么,对于这样的不忠于职守或不尽力履行职责的警察,领导该如何处置呢?你要扣钱,人家不怕扣;发案数少你可以多给钱,人家就控制在不多不少上,不想多要。如此,“警”不爱钱,奈何以钱制之?这种管理上的被动不全是领导自找的吗?看来,推出这种以“发案数”来和警察收入挂钩的机制,也实在不是什么高明之举。
据武昌区公安分局局长夏建中说:推出了压降发案的新机制,“就是要让所长、民警把群众的安危当成自家的事。”此用意应说是相当好的,而且降低发案率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但是用什么办法、采取什么举措来降低发案率,却是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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