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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论丛

"杀人"游戏值得鼓励,荒唐!该休矣!

来源:光明网 作者:陆志坚 发布时间:2006-04-22 07:52:40 浏览次数: 【字体:

   “天黑了,请闭眼……”夜幕降临了,忙碌了一天的白领们吃过饭,陆续前往俱乐部玩起“杀人”游戏。据了解,自去年10月份第一家“杀人”游戏吧在环市东路开张后,不到半年的时间,广州已先后成立了5家“杀人”游戏吧。(4月7日国际在线)

  面对悄然出现的这种“杀人”游戏吧,中山大学哲学系伦理道德学专

家章海山表示,在不触犯法律和道德底线的基础上,这一面对面的交友方式其实是从网络虚拟交友方式向面对面直接交友模式的一种回归,应予以鼓励。

  对章教授的这种观点,笔者绝难苟同。姑且不论从字面理解这“杀人”二字血腥味十足,渲染的是暴力色彩。既使其内容极力张扬的也是以破坏社会规则为前提,有损社会正义。

  报道说,玩家上网后在“法官”面前用扑克牌抽签的方式决定“杀手”、“警察”、“平民”身份。拿到“杀手”牌的人选择并“杀”掉一位可能的“警察”,而“警察”则选定一个“杀人”嫌犯。“法官”将之前的“被杀者”判定退出游戏,并让其留言认定谁是“杀手”并陈述理由,剩余的人则逐一陈述,推断谁是“杀手”,理由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最后大家以举手投票的形式判定“杀手”将其淘汰掉。游戏周而复始,最后的结果可能是所有“警察”被“杀”死,“杀手”取得胜利;也可能所有的“杀手”被找出,“警察”和“平民”取得胜利。

  尽管“杀手游戏”只是一种虚拟的玩乐而已,但不难发现,“杀手”、“警察”与“平民”之间可任意地“杀”来“杀”去,残暴、凶戾、血腥,随心所欲,毫无公平正义,毫无法制观念。久之,这种虚拟的游戏必潜移默化支配着玩家的思想,从而暴露于社会生活中。尤为可怕的是,这种够激够玩的“杀人”游戏正越来越得到一些白领的追捧,被称之为职场重压之下最好的消遣方式。

  网络是一种交友平台,然并非要“杀”个你死我活。倘若交友竟要靠“不杀不成交”的方式来进行,实则是社会道德建设的一种耻辱和倒退。而有关专家学者在既没有接触过“杀人”游戏,也对游戏规则和流程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便道听途说大加赞赏、推波助澜,显然是对社会、对别人不负责任的表现,有悖于社会道德体系的构建。

  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健康的人际关系。那种大开“杀”戒的人际交往是一种伪道德,该休矣!

“杀人”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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