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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热议“警员要敢于开枪” 大多数市民赞同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吴少兰 叶小钟 发布时间:2006-04-15 18:19:42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日前在广州市综治委召开的会议上称:“面对砍手党时,警员要敢于开枪,否则是警员的悲哀。”“警员要敢于开枪”的观点,引发了各界的广泛争议。

    据悉,警员领取枪支需要经过多道审批手续,并且只有在遇到犯罪分子反抗,危及到民众人身安全,且不会误伤无辜的情况下,才能开枪制止。另外,警员下班后不允许携带枪支。

    有专家认为,正因为对“双抢”等行为所采取的惩治措施过于“宽容”,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劫匪。在现实的执法中,警察不敢用枪、开枪确实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鼓励警员敢于开枪,有利于打击犯罪行为。据悉,今年以来,广州警员在追捕中,已击毙2名袭警者,击伤3人。

    记者采访发现,大多数广州市民赞同“敢于开枪”,他们认为对“歹徒”坚决开枪不仅没有错,而且是保护人民财产安全的正义举动,具有很大的威慑力。

    但也有不少市民和专家学者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治安问题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不是仅仅靠击毙几个“歹徒”就能解决问题的。更重要的是,生命是可贵的,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也不能轻易剥夺其生存权。只要犯罪嫌疑人没有继续威胁社会安全的能力,就应该尽量使其归案、接受法律的审判,而不是“就地正法”。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认为,能否开枪要把握一个原则:对那些穷凶极恶、持枪施暴者,该开枪时必须开枪;但可开可不开、两者界限不清时,必须持谨慎态度。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日前对是否要敢于开枪作出回应:公安机关枪支枪械的使用规定是非常严格的,一方面要使它成为打击犯罪、震慑犯罪的有力武器,同时也要防止枪支滥用。刑法有专门规定,在警察人身受到生命威胁或者群众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可以果断开枪。这是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行为,是应该得到支持的。

警察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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