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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论丛

警察跪下去,警察形象就站起来???

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者:赵晓慧 宝瑞峰 发布时间:2006-03-23 08:33:28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笔者在《时代商报》看到《一个交警跪下去,警察形象站起来》和《北京交警当街向老太太下跪》两篇文章后,深有感慨:对于北京一名正在执法的交警“以跪还跪”和“对老人欲跪无策即放行而不处理”的做法,笔者认为不妥,也不敢苟同“一个交警跪下去,警察形象站起来”的观点。

  事情发生在前些天,北京一名交警在北京站西街发现有辆车违章,便骑着摩托车拦下检查,坐在车上的老太太称着急赶火车,并拿出车票给交警看,欲下跪求交警放行,而这名交警情急之下“以跪还跪”,并放过了这辆违章车辆。

  有的人认为交警“下跪”的做法是人性化执法,是尊重老百姓,找到了法律价值与人性的“契合点”,“一跪”提升了警察的形象,笔者认为有失偏颇:一是警察有法定的礼节,不应“以跪还跪”。二是要尊重人性,更应保证理性。执法为民的真谛是保护社会的和谐和人民的安宁,不是个别人。为了能还得起老太太的“跪”,为了老太太能赶上火车,就放过了违章的汽车,这种做法是对老太太负责了,那么是否应该考虑违章车辆带来的安全隐患和“下跪式执法”的负面影响?若是违章人员以跪代过、以跪代罚,公安等执法部门该如何执法?社会秩序又该怎样保障?三是警察形象的树立与提升应有正确的方式。作为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其形象的树立不言而喻就是作人民的公仆,面对违法违规人员秉公无私,敢于叫真,用自己的行动乃至生命保卫全社会的和谐与发展,若执法民警遇类似情况都如前例而为之,其后果堪忧。

  笔者认为,面对欲跪求情的老太太赶火车的情况,交警可以先记下车牌号,让司机先送人再作处罚;对老太太欲跪情形可以迅速搀扶,以防真跪而不知所措导致出现“下跪”场面;对老人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说服,让“老太太”彻底明白不能“以情代法”和违章行车就是对乘客与行人生命不负责的道理。对“知错犯错”、“以跪代罚”的违章人员,更应严厉批评,说服教育,彻底清除侥幸心理,防止再次出现违章行为。这样既能给违章人员以鞭策,也能给围观群众以警示,达到处罚一人、教育大家的目的,进而促进良好交通秩序的形成,使警察的形象真的“站”起来。

警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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