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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论丛

期待《深圳警察通令》拓荒之后再破冰

来源:人民公安 作者:艾文波 发布时间:2006-03-15 15:38:21 浏览次数: 【字体:
  深圳最近又有新举措:内地首部警察法典《深圳警察通令》试行。据悉,这是深圳市公安局借鉴香港警队管理成功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由25个警种、部门及部分派出所共300多人历时一年多编撰而成,分为“组织机构及警队管理规章体系”、“业务工作”、“政治工作”、“行政管理”、“法纪监督”和“派出所工作”六册,包括34编、195篇、481章、505节、3688条,全文231万余字,全面规范了全局的组织机构、业务工作、内务管理和民警行为,是深圳市公安局建局以来内容最全面、条理最清晰、最规范的一部警规大全。(据《南方都市报》)

  纵观内地首部警察法典,既有对现行的法律法规、上级和该局的规范性文件的继承和遵循,又吸收了近年来比较热门的“买单制”、“问责制”、“信息公开制”等行政理念,处处闪耀出“拓荒牛”精神,这一法典倘若能够得到积极有效地执行和落实,可谓善莫大焉。但笔者依然满怀另一个期待——《深圳警察通令》拓荒之后能否再为“程序执法”破冰?

  如何让“程序正当”成为保护公民权利的“尚方宝剑”,如何让警察法典的落实不流于形式,如何借法典的实施培植文明法治精神,都还是值得思考的问题。“看得见的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期待《深圳警察通令》在规范警察权力的同时,再为“程序执法”的推进及其理念的深入人心“杀出一条血路”来。

深圳警察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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