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警察伤亡 提高民警防护意识
内容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各种形式的犯罪日趋增加,公安机关面临着新的挑战。在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的同时,不少民警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我们要理性看待警察伤亡,及时总结,吸取教训,从思想观念、战术意识、用好法律等渠道来提高民警的防护意识,更好的自我保护,切实维护社会政经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关 键 词:警察伤亡 防护意识 “大练兵” 战术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网络化、信息化的飞速进步,国外不稳定因素和腐朽思想的渗入、侵蚀,国内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日趋加剧,刑事犯罪智能化、团伙化等呈现出多元化特征,给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和严峻的考验。同时,警察伤亡也是一个无法避免的沉重话题,警察在和平年代就意味着付出和牺牲,意味着用血的代价来换取群众的安居乐业。
一、近年来警察伤亡现状
近年来,我国警察伤亡呈逐年递增趋势,残酷的现实让我们感到心情异常沉重:
1949年到1980年,30多年间年均牺牲民警32人;
1981年到1989年民警伤亡进入快速上升期,年均牺牲民警131人,最高时达到年牺牲民警254人;
1990年至1995年则进入高发期,年均牺牲民警341人,最高达到395人;
1996年至2001年民警伤亡人数达到最高峰,年牺牲人数突破了500人,年均484人;
2002年至今,民警牺牲数一直保持在平稳高位,平均每年有450名民警因公献出生命。
这些浸透着民警鲜血与生命的每一个数字后面,有着伤亡民警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每一位因公牺牲在执法一线上的民警都得到了人们的尊敬,杨钢林、李克诚、任长霞都成为了警营中的英雄和楷模,这无疑是对他们忠魂的最好告慰。然而,在荣誉和表彰后面,我们是否应该从中汲取些什么?能否让民警牺牲和流血少些、再少些,而多一些活着的英雄呢?
二、理性看待民警伤亡
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副局长樊京玉在调研时提出:“打击犯罪和保存自己的关系是一个必须重新审视的命题。在鼓励民警为了人民群众利益挺身而出的同时,也要强调智勇双全,有效地保护自己。”
“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这句话很贴切地形容了我们这支队伍的现状,血的事实清清楚楚地摆在我们的面前,英雄已经离我们远去,但留给我们的是什么?是吸取教训?还是继续前赴后继?
我们要实事求是地对牺牲或受伤民警整个执法办案过程进行理性分析,民警一旦因公牺牲,立刻成为英雄,至于他死的究竟值不值?能不能避免?我们要用很大的勇气来重新评述。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是不能用荣誉和金钱衡量的,如果我们能及时总结教训,并付诸于日常训练之中,防止类似现象继续发生,哪怕能够挽回一个民警的生命,那也是极大的进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总的理念、是核心,但还需要几个不可或缺的支柱,对民警生命权的尊重就是其一。要“打一仗,进一步”,公安机关要结合实战,组织开展事前学习训练,事后反思教育,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民警执法防护能力,切实降低民警因公伤亡率。
三、民警伤亡原因分析
面对公安队伍每天的流血牺牲,我们深思,这么高的伤亡率原因究竟在哪里?难道是民警不爱惜自己那宝贵的生命吗?
基层警力缺乏和长期超时工作是造成民警伤亡率较高的主要原因之一。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社会治安管理和犯罪防控的难度加大,公安民警的任务日趋繁重,警力不足的问题严重困扰着各级公安机关,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更有些单位使用警力不讲成本效益,简单沿袭传统的做法,一味搞“人海战术”,使民警身体一直处于疲劳状态,“疲警”现象是公安民警执法办案时存在的潜在致命危险。
战术意识欠缺。在盘查或者抓捕犯罪嫌疑人时,战术意识极其重要,一个小小的疏忽都可能酿成大患。如云南省凤庆县“8_30”拒捕杀害民警案中,参与设卡伏击两名毒贩的三名民警,一人牺牲,一人负伤。当时三名设伏民警在漆黑的夜晚埋伏于山区丛林间的道路边,在长时间守候未果时,先是放弃了有利位置,而后一名民警又打开手机看时间,导致自身位置暴露。在随后与两名毒贩近距离接触时,三名民警没有保持两人警戒、一人上前盘查的控制队形,结果遭到毒贩的突然枪击,造成了重大伤亡。战术意识、安全意识的匮乏,是导致这次抓捕失败、民警伤亡的罪魁祸首。
紧急救护知识的缺乏。很多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受到伤害,有些甚至不是致命的,但却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究其原因,还是平时对医学上紧急救护的知识了解不多,对创口止血、心肺复苏、脊椎骨折等一些紧急救援措施掌握不足,遇到情况往往束手无策,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其他造成民警伤亡的原因还有战友的误伤,在使用枪支时没有规范操作,造成走火或误射同伴的严重后果;单人出警或者出警时不带任何警械及护具;交通警察没有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进行检查,站在车前拦车、把头伸进驾驶室检查等。
四、提高民警防护意识,降低民警因公伤亡率
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大量的犯罪活动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如何以最小的代价换取人民群众最大的利益是首当其冲的问题。
1、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的同时,如何将伤亡降到最低,如何将生命置于应有的重要位置,首先需要公安机关领导思想观念上的转变。民警伤亡多,既反映出队伍战术指挥上的不足,也表明领导者对民警生命价值认识方面存在问题。平时只重视大力对英雄的宣传与表彰,却忽视了如何以智谋战胜敌人的宣传,往往容易滋生个人主义、英雄主义,遇到紧急情况时不冷静思考,一味蛮干,造成许多无谓的伤亡和损失。
2、以“大练兵”来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军队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而公安机关却是天天都在用兵,很少有时间练兵养兵。面对危险度日益增强的警情,“大练兵”活动让大多数民警受益非浅。但“大练兵”的效果却十分有限,还需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真正重视,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精心策划,真抓实练。目前我们大多数民警尚且还停留在“本能警察”的阶段,如何尽快从“本能警察”转变成“技能警察”,欧美发达国家警察面对嫌疑人员如临大敌的态度和动作值得我们学习。随着我国治安形势的日益严峻,尽快提高中国警察的战术素养已经成为一个现实的课题。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把握“大练兵”契机,认真组织训练,特别是练战术、练小组的相互掩护,在缉捕、盘查的紧急时刻,民警个体战术素养的优劣,对自身及战友的安危至关紧要,只有不断学习和掌握战术技能,以规范的战位、科学的战术配合来控制局面,而不是盲目的一拥而上,才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3、贴近实战装备一线民警。装备不足是民警伤亡的原因之一,要根据当前的实战特点,不仅需要足够的装备,更需要的是非杀伤性装备、适于实战的装备,像防暴枪、网枪、防弹背心和防割手套等。警察队伍是一支武装性质的国家强制力量,拥有和依法使用警械是其法定的权利,然而,现实中一线实战单位的派出所和刑警队、特警队普遍存在着装备不足的问题,甚至有些民警出警时毫无防护,遇到紧急情况时就是赤手空拳和歹徒肉搏,这样的后果可想而知。
4、冷静看待“警察权威”。作为一支法定的国家强制力量,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必须保持应有的权威,其核心应当是无可置疑的执法权威。但“警察权威”如今却令许多基层民警黯然神伤,当前执法环境恶劣,民警执法权威弱化,很多犯罪分子气焰嚣张的叫嚣道:“警察怎么了?打的就是你警察!”许多民警在执法办案时亮明警察身份后仍遭到围攻和殴打,甚至原以为一声“我是警察”的断喝可以镇住几个小贼,却因此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在警察权威受到空前挑战的今天,民警必须端正心态、正视现实,只有准确认识到警察队伍执法环境变化,从思想上、物质上做好准备,这样才可能减少自身受伤害的机率。
5、执法程序应更切合实际。盘查和使用警械方面的规定都有,但缺点是不够清晰、过于宽泛使得民警在执法办案中左右为难。如法律中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15种属于法定可以使用枪支的情况,但在实践中还是许多民警不敢动枪,关键是思想包袱重。“犯罪分子比警察用枪用的熟,打枪打的准”这话虽然绝对了一些,但不少例子能说明这一点:民警开完枪不是往前冲,而是往后跑,他认为要回去等着接受处理。一枪可以打出一个英雄,一枪也能打出一个罪犯。所以,对于公安机关的警械装备,有时民警宁可不用,怕被倒查,由此而带来的潜在危险往往是致命的。因此,要进一步细化相关警械操作规程,提高可操作性应是当务之急。
近年来,上级公安机关对公安民警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治安复杂程度日益加剧,面对危险,人民警察要有勇有谋,维护社会政经稳定,群众安居乐业的同时,要提高自身防护意识,只有如此,才能履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承诺,才能更好的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创建“平安浙江,和谐社会”的警务目标做出更现实的业绩。
浙江省德清县公安局政治处 1370682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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