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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论丛

为公安部的"四不令"建言"四追责"

来源:人民网 作者:殷建光 发布时间:2006-02-26 08:56: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依法从严治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公安部23日出台了《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不得随意借调所队民警和调用财物装备,不得随意向所队索要文字材料,不得增加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规定、批准以外的统计报表,不得向所队下达抓人、罚款和收费指标,切实减轻所队负担。

  这个“四不令”颁布的好,不得随意借调所队民警和调用财物装备实际上等于把某些机关借警示威的权力取消了,更有利于警察作好自己的分内工作,是让警察工作规范化的重要举措;不得随意向所队索要文字材料等于保证了所队独立执法的权威性,更有利于公平公正的执行公务;不得增加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规定、批准以外的统计报表是对工作的严格规范和约束,对于防止“关系灵活”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不得向所队下达抓人、罚款和收费指标,切实减轻所队负担。这一条实在好,不但减轻了所队负担,更重要的是可以防止某些所队借助指标公权私用,而且还防止抓人泛滥风气的形成。总之,这个“四不令”是规范警察工作,让警察回归本位的重要举措,警察工作规范了,工作回归本位了,我们老百姓也就幸福了。

  当然,这个“四不令”虽然颁布了,但是这个好的举措能否真正落实,的确不容易,因为这个“四不令”整治的对象有许多已经是一些地方的习惯行为,更有甚者成了牟利行为,因此,要想让这个“四不令”真正落实好,我想,还必须配备以“四追责”,就是对违反“四不令”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追究当事人责任,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追究学习粗糙责任,追究经济处罚责任,要通过“四追究”让公安干部感受到“四不令”威力,感受谁触犯,谁就要受处罚的疼。

  “四不令”是一个好举措,我盼望能给我们警察工作带来一片春天的良好风尚,给我们老百姓带来一片美好的希望。
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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