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穿警服违法,“扒衣”呢?
近来,不断有媒体报道一些地方违法乱着警服的现象,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为此一些地方已经开始着手进行“清理整顿”。由于乱着制服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屡禁不绝的一个顽症,因此,各地的清理整顿就应该有组织有计划依照法律程序,对违法制服市场进行“标
本兼治”。但像辽宁省公安厅那样,救急一样的派出一些警务督察,到街头现场“扒衣”的执法方式就很值得商榷。一方面,这种办法是舍本逐末。我认为,清理整顿违法着装,必须依据公安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等法规进行“综合治理”。因为违法着装泛滥最大根源在于不法服装厂家和惟利是图的经销商,所以必须对非法生产和流通环节的不法商人进行严惩,杜绝违法服装的生产和流通。单纯靠有限的警力到街头去“扒衣”,既不可能坚持长久,也不可能清理干净,因此无法“治本”。
另一方面,这种“扒衣”的执法方式,既有侵犯人权和人的尊严之嫌疑,也存在法律程序上的问题。其一,穿假警服和乱穿警服虽然都违法,但违法者不等于失掉尊严。大庭广众之下扒一个人的衣服,无论如何都是有违人本精神的。其二,按照《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的规定,个人非法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公安机关是可以没收,但在处理上还是应该依据法律程序的。当街“扒衣”虽然干脆利索又解气,但由于程序不合法,因此这种做法就有违法之嫌。
其实清理整顿违法着装和政府部门的任何一项工作一样,都不应该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假如我们能仔细调查研究违法着装屡禁不绝的“关关节节”,就一定能够找到彻底治理的办法。笔者这里仅举一例。这次辽宁省公安厅在沈阳街头督察时发现,有不少违法警服是所在单位配发的。“我这是单位发的啊!”——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却暴露出一个有关违法着装屡禁不绝的“腐败链条”。这个链条的上端是不法服装厂家,中间是政府有关执法部门的头头,下游是那些长期不用花钱买衣服的合法的或者不合法的执法管理人员。正是这一链条的长期共存,才导致了违法着装的泛滥成灾。当国家每一次清理整顿违法着装、乱着装时,这一腐败链条只不过暂时隐身罢了,而时机一旦成熟,它们又会显现出来。这是违法着装乱着装屡禁不绝的“总根子”,总根子不挖除,只去街上逮几个“下游”的小鱼小虾,那永远也无济于事。
当然,违法制服的泛滥,还与中国特有的“制服”背后的特权意识因素有关,因此,要彻底消除人们的“制服崇拜”,还要消除体制内的特权行为和意识。这虽然是“诗外”的功夫,但若做的好,则对于治理那些动辄就想弄一身警服耀武扬威者来说,也许就是一副灵丹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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