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资讯>警事论丛>详细内容

警事论丛

乡干部全部穿警服 为的是保证人身安全?

来源:厦门晚报 作者:王勇 发布时间:2006-01-17 21:44:13 浏览次数: 【字体:

事件

因怀疑一位农民从黑煤矿上拉煤,包括陕西府谷县老高川乡人大副主席、副乡长在内的5名乡干部,与该农民发生肢体冲突,致其全身多处受伤。5名乡干部全部身穿印有“警察”字样的警用服装。记者采访时发现,乡政府各办公室及院子里的工作人员,全部穿着这样的服装。乡领导说,开展工作时可能遇到阻挠和困难,穿警服可以保证人身安全,而且“事实证明确实很有作用”。 (今日厦门晚报)

评论

警服啥时候变成乡干部们的“官服”了?乡干部又不直接和敌对分子做斗争,有啥危险?不会是打农民有危险吧?5个人联手殴打一位农民,你们安全得很呢。我看那位农民才“不安全”呢。

说穿了,乡干部此举是“狐假虎威”,穿上警服,就可以行使超越自己权限的“权力”,就可以随便检查村民的车辆了,甚至打起村民来也无所顾忌了。否则,谁赋予他们查黑煤矿的权利?只怕这事情也不是真警察管的吧?

这些干部领着人民的俸禄,却把人民当成需要吓唬的暴民;当警服沦为“官服”,社会机制已受到威胁——连一个普通的乡政府机关都胆敢滥用警服,国家机器符号的权威又何在?

警服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