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镖师”不是警察 岂能打警察招牌
5日的《北京青年报》刊登了一篇《富翁取钱“镖师”护驾》的报道,并配发了一幅照片,4位身着迷彩服、头戴钢盔、手持写有“警察”字样盾牌的人,保护一位手提密码箱的商人从银行走出来。
笔者以为,“镖师”毕竟不是真正的警察,套用警察的名义,来行“镖局”行为显然是不妥的。比如,保安以警察的形象出现在押款服务中,会不会使得社会公众误以为人民警察成了大款的保镖?而且根据《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镖师”手持印有“警察”、“POLICE”字样的盾牌显然也不具备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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