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交通警察正当执法权益的维护
交通警察在现场执行公务时,有的交通违法人员为逃避处罚,以谩骂甚至拳脚阻碍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有的对执勤警察百般纠缠、辱骂、诬告,甚至殴打;有些人毫无正义感,对违法现象熟视无睹、麻木不仁;有的煽风点火,推波助澜或直接参与。这些事件,严重损害了交通警察的正常执法权益,给正常执法的交通警察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而且严重地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弱化了执法力度。并且极大地伤害了公安机关至国家的执法威信。面对日趋严重的交通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受侵害的现状,各级公安机关应引起高度关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维护广大交通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一、分析交通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受侵害的原因
通过交通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受侵害现状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交通警察执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既有社会发展的客观原因,又有交通警察自身主观方面的原因。
(一)客观原因
1、道路交通管理执法力度的加大与宣传力度的不到位,导致群众对执法活动的不理解。道路交通活动与每个人的生活、学习、工作息息相关。但是,长期以来由于道路交通法规的不健全,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观念还很淡薄,把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看得很简单、很平常,甚至有些人还不知道行车、走路要遵章守法。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也必须完全纳入法治轨道,执法力度将大大加强。由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不到位,还很难使人们从多年的习惯中摆脱出来,还不能从根本上认识严格执法的深远意义,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是简单地理解为某个交通警察和自己过不去;有的群众分不清情与法的关系,只是从表面上同情被处罚者,有时很容易被利用。
2、社会道德观念的变化和道德水平的下降导致群众不愿接受交通警察的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一切向钱看,将个人利益置于国家和社会利益之上,只求警察为其提供服务与保护,不愿接受管理,警察在执法活动中不管如何公正,如何符合法律程序,一旦触及其自身利益,就不能正确对待,动辄谩骂、侮辱、诬告甚至殴打执法警察,有时还集体围攻、扣留执法警察。更令人痛心的是,当警察受到不法袭击时围观的群众竟无人上前制止。
(二)自身原因
1、思想认识不端正,工作方式、方法不当,导致群众不满。交通警察是一个特殊的警种,每天需要直接面对广大群众进行交通管理活动。特别是随着车辆的大量增加,交通管理所面临的形势日趋复杂,而群众对警察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在执法过程中,个别警察特权思想严重,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态度“冷、硬、横”,让人难以接受,既损害了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也导致公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强烈不满,从而导致遭受侵害。另外,在当前强调公安职能由管理向服务转化的形势下,一些警察不能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统一关系,一谈到执法,即理解为严肃说教;一谈到服务即理解为“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2、自身的执法行为不规范,严重影响了警民关系。不可讳言,公安机关内确实存在少数违法乱纪的“害群之马”,他们自恃为“特权阶层”,到处耀武扬威,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极大地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个别警察素质不高,随意执法甚至枉法,导致群众不满,引发纠纷甚至酿成祸端,严重影响了警民关系。
二、浅谈正当执法权益的维护途径
交通警正当执法权益遭受侵害的现状,应引起各级公安机关的高度关注,需要从立法上、机构上、舆论上等多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维护广大交通警察的正当执法权益。但交通警察更应从自身做起,探索维护交通警察正当执法权益的途径。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
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仅仅靠发展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来保证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是不现实的。面对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高,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的现状,必须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使群众了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使群众了解道路交通形势,明确严格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进一步明确遵守交通法规与确保交通安全和严格执法与确保交通畅通之间的辩证关系,从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要求道路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多种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及时地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颁布意义和新的内容宣传出去,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及时了解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有关内容,提高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理解交通警察严格执法的目的、意义,积极配合交通警察的交通执法工作。
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除了自身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外,应加强与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联系,使他们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多渠道、多解度地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从而为实施道路交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减少道路交通管理的阻力和成本,为维护交通警察的执法权威奠定基础。
(二)严格公正执法,树立执法权威
交通警察作为执法者,首先,要全面了解并熟练掌握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知识,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良好的法律素质取得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支持与配合。其次,要加大从严治警的力度,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在执法活动和日常公安管理工作中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使公安交通警察的执法活动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争取更多群众的支持。在执法过程中要讲证据、讲程序、讲人权、讲服务,以理服人、以法服人,而不能以管理者自居,耍态度,讲特权,更不能以权谋私,徇私枉法。
(三)做群众工作,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虽然交通警察的日常管理已从岗亭式的静态管理转变为动态管理,但交通警察日常的交通管理范围是相对固定的。交通警察应学会在日常交通管理过程中与道路周边的群众打交道,在潜移默化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同时,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成为群众的贴心人。这样,一旦发生侵权事件,广大群众都会站在交通警察一边。交通警察要学会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对于一些违法分子,要公正无私,违法必究;对于一般违反交通规则的人,不能简单地训诫,一罚了之,而是重在教育,重在转变思想,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力量,变抵触情绪为自觉行动,达到群众满意,警察舒心,在严格执法中赢得民心。在遭受围攻、谩骂或者殴打时,注意讲究对策。一是保持头脑冷静,做到镇定自若,给闹事方以藐视,从而削弱他们的嚣张气焰。二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使群众明辨是非。三是团结大多数,孤立极少数,想方设法使受蒙蔽、受期骗的群众尽快醒悟起来,使闹事群众分化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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