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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论丛

警察“摩托车巡逻思想”更值得宣扬

来源:光明网 作者:雷辉 发布时间:2005-12-15 09:54:24 浏览次数: 【字体:

   北京市公安局巡警总队副总队长杨超远昨天告诉记者,由于全市特定时段交通堵塞耽误了民警到达案发现场的时间,市巡警总队计划恢复一度消失了的摩托车巡逻。目前已经有15辆摩托车在东城区试点巡逻,不久就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杨超远说:“由于北京城区小巷多、胡同多,道路之间的护栏多,驾驶巡逻车的民警不如摩托车

民警机动性大。”(12月12日北京娱乐信报)

  摩托车巡逻,对巡警个人来说不是什么好事。冬日的北京天寒地冻,寒风凛冽,巡警却要驾驶飞驰的摩托车巡逻,艰辛程度可想而知。然而,对市民来说,这又是天大的好事。可以预期,当摩托车在大街小巷灵活的穿梭时,整个京城就像披上了一张兜住犯罪分子的天罗地网,这张网对增进市民的安全感是不无裨益的。

  其实,让市民欣慰的不仅仅是摩托车巡逻这一具体行动本身,它彰显出的以消费者为导向的公共服务思想,更具有启示意义。受纳税人供养的政府,有义务向纳税人提供公共安全等为全社会受益的公共服务,而有效的公共服务应该是消费者导向的,应该以消费者的需求为目标,消费者需求层次有别,公共服务提供也就应该因人而异。但很多时候,公共服务的提供却是以政府本身的需要为标准,政府只是考虑自身如何轻松、简单、快捷、看起来很漂亮地提供公共服务,却忽视了“消费者”的需求差别。

  以治安巡逻为例,公民需要夜间警察巡逻,因为夜间更不安全,但政府提供的却是在白天加强巡逻;公民需要街末巷尾警察巡逻,因为此乃巡警鞭长莫及之地歹徒会更加肆无忌惮,普通公民比富家大户更需要警察巡逻,因为他们更无力保障自身安全,但我们看到的却是巡逻车在人声鼎沸的繁华闹市闪亮登场。如今,恢复摩托车巡逻,我们可以根据这一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具体转变,窥见政府公共服务思想的转向,将公民当做消费者看待,变被动为主动,善莫大焉。

  推而广之,“摩托车巡逻思想”可应用于众多公共服务领域。在消防部门,有必要配备一些微型消防车,因为火灾也会降临于消防车不能到达的曲里窄巷;在卫生部门,“廉价病房”和“廉价门诊”之类低层次卫生服务多多益善;在教育部门,农民工子弟学校有必要纳入政府日常事物予以规范,而不能仅仅任它们放任自流,自生自灭……

摩托车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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