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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论丛

110期待新生

来源:《人民公安》 作者:子泉 发布时间:2005-02-10 00:01:47 浏览次数: 【字体:

 

  1月10日,是全国110宣传日,浙江《现代金报》的一则报道格外引人关注,这天,嘉兴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悄然摘下了“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的标语牌。对此,舆论议论纷纷,怅然若失。

  110最早设在刑侦部门的报警电话,功能单一,不为人熟知,1990年左右,漳州公安机关提出来“四有四必”的口号。那时人们还是比较“怕”警察的,在街上发生纠纷时,一句“到派出所去解决”就可以使胡搅蛮缠者知难而退,一般人提起警察是敬而远之。这种情况下,提出“有困难找警察”、“四有四必”等口号并付之行动,人们发现警察不是生、冷、硬的代名词,他们也会和善得像邻居一样帮忙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尴尬,警察服务的色彩开始显现出来。1996年,公安部在漳州召开现场会后,“四有四必”推向全国,并成为公安队伍一块响当当的品牌。

  十几年过去,现在的社会生活已经比以前丰富复杂了很多,全国110接警次数从1997年的595万起增加到2004年的9953万起。随着警民关系的改善,一些人甚至连买早点、送鲜花之类的琐事也不怕麻烦警察了。为了有求必应的承诺,本已十分不足的警力有时就无谓地浪费掉了,为了找猫而耽误了抓贼的事时有发生,而民警面对诸如电网停电、水管跑水等难题时,想帮助也是力不从心。毕竟,为民服务只能在法律规定、公安自身条件和能力允许的条件下进行。有鉴于此,2003年,公安部出台了《110接处警工作规则》,有求必应开始淡出。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明确了工作范围,它虽然严谨、科学,但毕竟不如“四有四必”的口号简洁,也许我们需要一个新的响亮的口号,准确地宣传好110的职责。

  从有求必应中剥离出的非紧急求助怎么办?它应该交给政府相关的职能部门解决,其实我国早在1998年就开始部署社会联动服务,如电力、燃气、环保、卫生等,就如美国911,也有311,你丢了小孩可以拨911,家里煤气没有了就拨311。而公安机关的110应该集中精力做好紧急处置,现在我国警方正在把110、119、122合并,协调警力更好地在本职工作中为民服务,各尽其责,各司其职,这是依法执政、科学执政的体现,而遇到重大灾害紧急处置时,110还会在政府综合协调指挥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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