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破率怎可计划?这种提法和要求符合实事求是精神吗?
“知耻而后勇。今天我是怀着十分愧疚的心情来参加这次会议的,我们古塔分局命案侦破率和打击处理增长率两项指标均处于全省后10位。”日前,在辽宁省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百日攻坚会战调度会上,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某局长作检讨并表态:“要实现命案侦破130%的工作目标。年底前如完不成工作任务,刑警大队班子集体辞职!”(《辽沈晚报》10月17日)
公安局长为业绩不佳而检讨,在钦佩之余,又对这种对破案率下指标并进行排位评比的做法感到疑惑。一个地区某一时段的发案和破案,不是可以计划的,其中有很多客观的变数,确保这个率那个率实现多少多少的增长或降低,这种提法和要求符合实事求是精神吗?
今年3月,广州市就有人大代表指出,不应以发案率和破案率来考核警方,因为很多市民被偷被抢后并不报案,所以发案率和破案率的数字不能真实反映情况。也有法学专家指出,公安系统这种量化指标考核,可能会成为警察弄虚作假、不立案、逼供、超期羁押、制造冤假错案等违法乱纪行为的重要诱因。
可以肯定的是,对公安工作进行这种指标考核和管理绝非最佳方案和惟一方案。问题是,在全国各地这种做法相当普遍,不仅仅在公安机关,在政府部门中,也广泛存在着对量化指标考核与管理的崇拜,可称为“迷信数字”综合症。
公安有公安的一套数字指标,公安局长、派出所长、刑警队长为之夜不能寐;教育有教育的一套数字指标,教育局长和校长、老师为之迎评送检;社会道德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还有一套量化指标……“数字迷信”的症状是不管考核管理对象是否适合数字化管理,偏要将其进行到底。
不可否认,用量化指标、评比排队的办法容易取得动员和指挥的效果,容易保证行政权威和行政效率好看、好使,但是,执政为民最重要的标准是群众满意不满意。缺少群众的考评监督,这种机制的弊端是相当明显的。
公安局长为业绩不佳而检讨,在钦佩之余,又对这种对破案率下指标并进行排位评比的做法感到疑惑。一个地区某一时段的发案和破案,不是可以计划的,其中有很多客观的变数,确保这个率那个率实现多少多少的增长或降低,这种提法和要求符合实事求是精神吗?
今年3月,广州市就有人大代表指出,不应以发案率和破案率来考核警方,因为很多市民被偷被抢后并不报案,所以发案率和破案率的数字不能真实反映情况。也有法学专家指出,公安系统这种量化指标考核,可能会成为警察弄虚作假、不立案、逼供、超期羁押、制造冤假错案等违法乱纪行为的重要诱因。
可以肯定的是,对公安工作进行这种指标考核和管理绝非最佳方案和惟一方案。问题是,在全国各地这种做法相当普遍,不仅仅在公安机关,在政府部门中,也广泛存在着对量化指标考核与管理的崇拜,可称为“迷信数字”综合症。
公安有公安的一套数字指标,公安局长、派出所长、刑警队长为之夜不能寐;教育有教育的一套数字指标,教育局长和校长、老师为之迎评送检;社会道德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还有一套量化指标……“数字迷信”的症状是不管考核管理对象是否适合数字化管理,偏要将其进行到底。
不可否认,用量化指标、评比排队的办法容易取得动员和指挥的效果,容易保证行政权威和行政效率好看、好使,但是,执政为民最重要的标准是群众满意不满意。缺少群众的考评监督,这种机制的弊端是相当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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