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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论丛

警向民“报告”?好!

来源:红网 作者:陈昌尧 发布时间:2005-02-07 12:20:01 浏览次数: 【字体:

 

  据《新京报》2004年11月9日报道,北京市公安局11月8日宣布,12月1日至10日,北京公安局所属各户籍派出所所长、民警将首次面向社区群众述职述廉,并将要成为制度。每位警察都要向辖区的老百姓汇报工作,对是否有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请受礼、推诿、扯皮等不良情况都要说个明明白白,报告会上当场接受群众点评、监督,由群众给述职述廉报告打分,填写“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评价意见,评价结果记入民警个人廉政信用档案。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政治领域出现了三大趋势:民生在发展,监督在强化,依法治国在推进,北京市公安局宣布将警察向居民作述职述廉的报告作为制度,无疑在为这“三大趋势”做出佐证。警向民“报告”,标志着我国公安民警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伟大实践中又迈出了扎实可贵的一步;标志着公安部门为建立良好的行业之风所具备的群众基础和制度保障;标志着人民警察通过接受群众监督使其自身的执法能力会有所提高。

  警向民“报告”,首先表现出公安队伍在廉洁自律方面能够“挑战自我”。人民警察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为了人民的安居乐业,担当起 “人民利益的保护神”和“共和国卫士”的重要职责,但从目前我国公安队伍的现状来看,必须建设一支合格的公安队伍也是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所以,要贯彻执行从严治警的方针,坚持治安先治警,警察向社区群众报告工作,对加强公安队伍自身的建设大有好处。

   警向民“报告”,是警察对自身警务工作的一次公开检验。面对社区群众,对照警风警纪,回忆过去的承诺,联系自己过去工作中实际,进行述职述廉,干好干坏,“述”好“述”坏,群众心中自有明镜一面。所以,警向民“报告”,此举无疑为“述”者增添了工作的压力和动力,视其只有在工作中敬业,生活中廉洁,才好在“江东父老”面前过得了堂。

  警向民“报告”,是警向民学习的好机会。通过述职述廉的报告会,警方不仅可以体察民情,关心群众疾苦,掌握群众脉搏,还可以及时听取到人民群众对警方工作的意见,及时改进公安部门的工作。

  警向民“报告”,也为警方提供了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安全知识、增强全民遵纪守法意识的好机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重实际、说实话、办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得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北京公安局的警向民“报告”的举措好,还好在与中央六中全会的精神保持一致上。笔者真切地希望这样的“报告”制度能够在其他行业和地方得到推广。

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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