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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论丛

警察救人被殴“看客”的良知在哪里

来源:东南早报 作者:颜伟彬 发布时间:2005-09-22 08:38:19 浏览次数: 【字体:
 9月3日晚,晋江交警大队民警尤长鹏经过某超市时,奋不顾身救助一名正在遭到歹徒殴打的妇女,在被歹徒击中头部,血流如注时,数百名围观群众无一人挺身相助,当他大声呼叫:“我是警察,快来帮忙制止歹徒”时,围观的群众竟无人相助。(《泉州晚报》9月20日报道)

  笔者既为有尤长鹏这样勇敢的警察而感到骄傲,又为那些缺少良知和正义的看客们感到羞惭和愤慨。尽管我们无法苛求在遇到歹徒作恶,或者正义受到威胁,或者他人碰上危难之时,每一个公民都要挺身而出,但数百名围观群众面对勇斗歹徒、身负重伤、急需援助的警察,竟然没有一个人挺身而出。这怎能不让人心寒,令人震惊和愤慨呢?英雄伤口流出来的绝不仅仅是殷红的鲜血,更是种种愤怒,这愤怒既对歹徒所发,也是对周围那些面无表情、麻木不仁的看客们所发:你们的良知到底到哪里去了?

  一位在110工作的警察朋友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在制止犯罪,抓捕歹徒,或者救助危难的时候,我们常遇到群众围观,当时特别希望有人能伸出手,可是经常是看的人多,帮的人少,甚至是没人帮忙,真叫人心酸。”在众人的围观中已经发生过的那些悲剧,每次都能在报刊上讨论得沸沸扬扬,掀起一个个呼唤良知、战胜麻木的小高潮,但在以后的生活中,围观中的悲剧却仍然在发生着,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忧虑和深思。我们应当知道,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内容之一,市场经济并不排斥而是需要提倡急公好义、扶危济困的精神。当歹徒作恶的时候,你去制止他,这是好事;当人们遇到危难的时候,你去帮助他,这是善事。如此好事、善事,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再说,维护社会治安不仅是要求我们自己不去做坏事,还要求我们不能姑息、纵容他人犯罪,要敢于制止一切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治安的行为。虽然维护社会治安是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的事,但单靠这些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全社会每一个公民都行动起来,形成一种全社会都关心社会治安的氛围,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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