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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论丛

公安机关就该吃“皇粮”

来源:人民网 作者:晏扬 发布时间:2005-02-07 10:47:17 浏览次数: 【字体:

 

   新华社2004年2月8日报道,浙江省财政厅和公安厅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逐步加大对公安机关的经费投入,确保公安机关各项经费安排到位。今后公安机关的所有支出将按其履行职能的需要,通过财政预算予以安排,不再与公安机关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挂钩,不得发生只给政策不给经费、由公安机关自己“找米下锅”的情况。

  公安部门作为国家的执法机关,原本是应该吃“皇粮”的。可是长期以来,由于各级财政部门经费投入不足,致使很多公安机关不得不自己“找米下锅”,既吃“皇粮”又吃“杂粮”。如此一来,公安机关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便成了“杂粮”的主要来源。即使很多地方的执法部门实行了“收支两条线”,但是公安机关上缴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多少,仍然与财政下拨经费的多少密切挂钩:上缴得多拨款也多,上缴得少拨款也少。为了吃到更多的“皇粮”,公安部门就不得不“筹集”并交纳更多的“杂粮”,这样的“收支两条线”,其实质仍然是公安机关自己“找米下锅”。

  公安机关自己“找米下锅”,或者说公安机关吃“杂粮”的最大弊端是,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之下,一些公安人员不惜乱收费、乱罚款,故意枉抓无辜、制造冤假错案,为的是圆满或超额完成“收费指标”、“罚款指标”,继而得到财政部门更多的拨款。罚款本意是作为严肃法纪的一种辅助手段,却摇身变成了一些公安部门“创收”的工具;将财政拨款与公安机关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挂钩,本意在于鼓励公安人员严格执法,却在客观上怂恿(或迫使)公安人员粗暴执法、执法犯法,打着维护法律和公权的旗号,干着践踏法律和公权、维护小团体和个人利益的勾当。去年《华商报》的一篇报道说,西安市一位姓侯的女士按照街头“野广告”提供的电话号码去联系办假毕业证,没想到这个“野广告”正是该市柏树林派出所设下的圈套,该派出所以“钩鱼”的方式引出违法者,然后理直气壮地实行罚款。这位侯小姐最后不得不交了1500元的罚款,并写了一张内容为“我自愿赞助柏树林派出所1500元,以后我保证不听证、不复议、不申辩”的字据。

  乱收费、乱罚款也好,粗暴执法、枉抓无辜也罢,其根子就在公安机关的“经济利益驱动点”上。因此,要减少以至杜绝公安人员的这些不良执法行为,就要切实保证公安机关不再为“创收”而执法;而要保证公安机关不为“创收”而执法,一是要加大对公安机关的经费投入,确保各项经费安排到位,让公安机关真正吃上“皇粮”,二是要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切断财政拨款与公安机关的收费、罚款之间的联系,公安机关上缴“杂粮”的多少不再与下拨“皇粮”的多少相挂钩。从这个角度看,浙江省出台的这个规定值得称道,且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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