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警察”治“小霸王”纯属作秀
这种能够积极为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想办法的初衷应该说是好的,而且对设立“小警察”也是动了一番脑筋的,实际操作中也许比不设立“小警察”能起到一点好的作用,但我仍然认为,这不是一个好的做法,甚至有作秀之嫌。
第一,学生承担不了维护校园周边环境这个社会职能责任。校园周边的“小霸王”问题,确实是个令人头疼的老大难问题。但解决这个问题的责任不在学生,而且无论从身体上、心理上,还是生活阅历上,学生都承担不了这个本应由政府部门和社会应承担的重任。尽管警方说,设立“小警察”,可以发挥学生本身情况熟、信息多的优势,便于警察及时掌握一些动向并介入,最大限度制止事件恶化。连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多次进行整治,都不能使这个头号题根除,难道靠十三四岁(大的不过十六岁)的学生就能解决?再说,“小霸王”的行为不过就是抢劫勒索、打架斗殴,没有什么复杂情况,即使有关规定“十六岁以下的可以减轻处罚,十四岁以下的则完全免于责任”,那么,除了惩诫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公安部门连这点小事都感到头疼,还能管得了什么?
第二,“小警察”的自身安全怎么保证?谁来保证?十三四岁的学生,被学校和警方选拔作用为“校园小警察”之后,当时会十分兴奋地上岗,这也是一份荣耀啊!可是,让他们执行的是“打击‘小霸王’,保护同学,维护校园安宁”的重任,面对的是连公安部门都感到头疼的有着强烈攻击力和危害力的同龄的“小暴徒”、“小恶棍”,这不是人为地为这些没受过特殊训练的“小警察”们树敌吗?尽管民警还特别叮嘱这些"小警察":不要与"小霸王"们正面冲突,只报警不干涉,以免自身受到伤害。但这些“小警察”毕竟还是孩子,感情脆弱,抑制力差,关键时刻极容易冲动,很容易出现超越通风报信本身的行为,一旦因此招致自身伤害应该由谁来负责?
第三,既然情况都掌握了,为什么还往出推呢?从报道中可以看出,学校和警方对“小霸王”在校园周边骚扰滋事是了如指掌的。什么“多数受欺负的学生不敢声张,造成民警无法及时出警处理”;什么“警方获知校园暴力事件时,90%以上都是过后很长时间了”;什么“受害学生不报案,也不敢告诉老师和家长,造成警方取证难”,等等,情况都掌握到这个份上了,还想不出解决的办法吗?难道非得推给以学习为主的孩子们?知道设立“小警察”治“小霸王”是“没办法的办法”,为什么还要去办呢?
第四,既然学生都能当“小警察”,为什么不让老师们也去尝试呢?学校和警方对设立“小警察”这个举措设计得这么精心,考虑得这么的周到,决心下得这么大,不就是为了治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吗?校方说,启动“‘小警察’这一志愿者活动,除了有利于警方工作外,也有助于增强广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如果按照这个说法,既然学生都能当“小警察”,还不如直接启动“教师警察”活动了呢!因为教师无论从身体上、心理上,还是自我保护能力上,都超过学生,同时,也更能增强对“小霸王”的震慑力。如果我们花了挺大心血、费了很大精力设立了“小警察”,“小警察”们自身安全都不能保证,还得让警方和校方再增加一道保护这些“小警察”的程序,那不是事与愿违了吗?
综上,笔者认为,用“小警察”来治“小霸王”的作法,纯属作秀,毫无实际意义。如果我们真的出于保护不成年人的利益,真的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真的要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还是多想点实实在在地招法,做点符合实际的工作,千万别独出心裁,搞什么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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