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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论丛

暴力袭警缘何发生 尽快增设“袭警罪”

来源:华商报 作者:李刚 发布时间:2005-09-09 08:50:33 浏览次数: 【字体:

  9月5日晚,西安市东郊长乐中路发生一起严重暴力袭警事件。两名身着警服的值班民警,在处警执法现场带走打架的当事双方人员时,突然遭到一伙暴徒的袭击。(9月7日《华商报》)

  暴力袭警案件的发生,更多的是因为一些不法分子法律意识淡薄、无视警察权威的缘故。在保障警察执法权益方面,许多国家都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或法律条款。例如:《英国警察法》集中规定了殴打警察罪、妨碍警察执行公务罪等五种侵害警察权的犯罪及相应的刑罚处罚。而我国在对暴力袭警者进行处罚时,只能依据《刑法》第277条第一款“妨害公务罪”的规定,这就导致了量刑过轻,袭警成本过低,达不到震慑暴力袭警犯罪的目的。

  国际警界有一个共识,就是警察今天执法的成本与明天将要付出的代价成反比。要遏制暴力袭警案件频发,一要依法加大对袭警案件查处的力度,让暴力袭警者以及潜在的暴力袭警者面对高昂的犯罪成本望而却步;二是广大公安民警要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坚决杜绝粗暴执法、执法不公等伤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问题发生。与此同时,要切实强化立法保障,尽快增设“袭警罪”,尽快制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实施细则,用法律为民警筑起一道强有力的屏障,从根本上遏制袭警现象。

 新闻链接:打警察以为是小事 昨涉嫌参与袭警的王卓被抓

 到昨日下午6时,“9·5”暴力袭警案涉案人员已有7人被刑拘,其中两人是投案自首。

  昨日上午,专案组民警在西安市南郊郭杜附近一所民办大学,将涉嫌参与袭警的疑犯王卓抓获。而昨天才是他到该民办大学报到的第10天。9月5日事发当晚,是寇某、王伟峰和同学陈朋超等人为他补过18岁的生日,他们6人喝下十多瓶啤酒。王伟峰接到王松打来的电话后,四人奔到现场,“为朋友帮忙”。

  王卓自称,当晚酒喝多了,也看到了是穿着警服的警察。但是,当有人把斧头、菜刀挥向警察时,他想都没想就冲过去了,用拳脚殴打警察。他的理由是,“大家都上,我如果不上,他们会看不起我。”事发后,王卓先后逃到蓝田、长安附近,有时租赁民房暂住,有时若无其事地跑到同学那儿暂住。9月7日晚上他回到学校,当专案组民警擒获他时,王卓还在床上呼呼大睡。被抓后的王卓口称:“我以为不是多大的事!”

  据警方调查,王卓是汉中人,2004年到西安某理工学校就读。但仅仅一学期后,就因打架、旷课被学校开除;2005年8月30日,他去南郊一民办高校就读,但报名后的第二天就敲诈同学150元钱。当警方抓获他时,学校正准备开除他。

  昨日一同被送往新城看守所的人员中,还有因给王松等人藏车、提供躲藏地点而被依法刑拘的王佳美。警方表示,投案自首者如能配合警方追捕其余逃犯,将依法从宽处理。同时告诫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才是唯一途径。对提供线索的知情群众将重奖;对知情不报、涉嫌包庇者将依法处理。

  警方特别声明,昨日公布的涉案人员中,赵佳并未参与袭警。经警方多方查证,赵佳系纺织城一中学高三学生。学校老师和同学可以证实,事发时,赵佳在教室上自习。警方对赵佳及其家属表示歉意。本报记者 孙洪伟  

袭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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