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警察比中国的差吗?
不知从何时起,在中华大地上挂起了一股“劫匪击毙风”,大江上下黄河内外无数的劫持人质案均以劫匪的击毙而告终,至于人质的情况则有死有伤,获救了则皆大欢喜。
在国内一旦发生劫持人质事件,我是指在公共场合,那么首先会有大批的人民群众围观,毕竟一个人的一生是很难碰到这个场面的,不看白不看。然后出警,大群的警察利用汽车等杂物将犯罪分子和人质团团围住,警方试图驱散围观群众,当然广大群众不会让警察得逞,拼命的往前挤,占据最佳看热闹的地形。同时警方展开攻心战,亲友战,同事战,人质家属战,条件好一点的城市会派出谈判专家。
这个时候对犯罪分子只有两条路可以选,缴械投降面临大狱或被击毙。没有哪个现场指官挥敢把犯罪分子放走,如果那样的话他将面临上司,同事和公众的巨大压力,从此将身败名裂,前途不保。成功解救则前途无量,如果人质遇难,则会有整个公安局在他后面面对公众的指责,所以综合考虑,在国内不会有人斗胆敢把劫持犯放走。
至于美国的那个幸运的劫持犯肯定是满聪明的,同时警方也留了一条足够他逃生的路线给他,所以他才能从容不迫的逃走,从而人质得到营救。这次事件经过传媒宣传,给广大人民一个印象,如果你不伤害人质,那么你是可以逃走的。
而在我们国内,一旦你劫持了人质,也就是说明你死定了,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叫劫持犯在围观群众的嘈杂中,在荷枪实弹的警察包围中,在高音喇叭的疲劳战中怎能不疯狂,怎能不失去理智。
所以,请我们的警察先生们正确处理此类突发事件,真正把人质的生命放在首位,在这种情况下人质的安全是第一位的,至于劫匪如何,能否抓捕都不重要。即使当场抓不着,事后也容易的多。
请给劫持犯留一条生路!
请广大警察同志做事多用用脑子,切实贯彻我党我军的爱民政策,确实把人民群众的生命放在第一位,与时俱进,共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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