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资讯>警事论丛>详细内容

警事论丛

警辅人员着装要与警察明显区别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武汉)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6-01-29 17:24:32 浏览次数: 【字体:

 

协警上岗需统一着装,佩戴有别于警察的标识;多次被投诉可以直接解聘。昨日,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公布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规定,警辅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从事相应工作。如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告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协助开展卡口值守、治安巡逻、治安检查,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等。但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得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审核案件等。

征求意见稿规定,警辅人员应遵守纪律,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文明执勤、恪尽职守,遵守社会公德。警辅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有别于警察的标识,持工作证上岗。根据需要,警辅人员可配备和使用必要的防护装备。

出现八类情形,警辅人员将被解聘。包括:考核不合格的;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七天的;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或人员未及时制止或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在互联网、其他媒体及日常生活中制造、传播谣言和不当信息,泄露警务工作秘密;利用工作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私利;参与或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多次被群众投诉查证属实的;以及依法或依据劳动合同、购买服务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服务提供机构的。

即日起至2月2日,市民可通过邮箱(whfzbzqyj@163.com)提交意见建议。

作者:王荣海

警辅人员 着装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