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框架意见印发公安机关推出百余措施便民利民
2015年2月,《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经中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完善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符合公安机关性质任务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建立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到2020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共有7个方面任务、100多项改革措施。公安改革由此驶入快车道,相继推出了户籍制度改革、出入境管理改革、公安交通管理改革等一系列便民利民的制度性、政策性改革举措。
点评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适应时代新发展和人民新期待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激发队伍生机活力、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必然要求。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紧密结合公安工作性质特点和职责任务,聚焦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突出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提供了重要遵循。这次公安改革是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进行的全方位改革,改革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措施之实,在公安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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