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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论丛

公安局挂“黑店”匾,是否合法?

来源:发展论坛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5-08-28 08:52:47 浏览次数: 【字体:

    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站前派出所最近给火车站周边4家宰客店铺挂上“黑店”牌匾,这一做法是否合法,在当地引起争议。“黑店”牌匾挂上后,迅速引起火车站周边过往人群的关注,不少过往旅客和群众为此叫好,认为是大快人心的举措!衡阳当地一位律师认为,派出所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这些宰客“黑店”进行取缔、罚款,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拘留,触犯刑律的可以依法进行刑事处分,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派出所有授挂“黑店”牌匾的权力。

  ■我也是学法律的,但是很多时候,法律总用不到刀刃上,只有摆看的分.而且很多违法分子并不懂法,总习惯拿钱来摆平事情.对这些黑店,除了要用对方法,还要有效,不要让那违法分子有空子钻,所以我也支持挂"黑店"牌!如果有这方面职权的人没有做到的,总该有人代为执行!要是等到执行单位程序下来,又会多一批受害者了,这责任又该谁来负?

 ■我觉得挂“黑店”的做法是对的,因为法律赋予公安机关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权利和义务,怎么保护,有多种方法,挂“黑店”只是保护方法的一种。质量技术监督还有红榜和黑榜呢。至于首届全国十佳律师秦希燕认为侵犯名誉权和荣誉权,屁话。经查实,这些店确实是黑店,难道还不能指出它是黑店,以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吗?黑店已黑,自己就已丢掉了名誉和荣誉。

 ■工商能挂重合同守信用匾,派出所也同样可挂经调查属实的宰客店匾以提醒广大消费者,有何不可,支持!工商挂重合同守信用匾其实是一种错误做法,一个企业重合同守信用是立身的基本准则无需表扬提醒,倒是对宰客店你工商管理部门却不作为是令人难以置信,且要深思的。提议以后不挂重合同守信用匾,只挂宰客店匾。 
 
  ■黑店虽可恶,但派出所无权挂黑匾,否则不能依法行政,最终受害的还将是百姓。如果要以这种形式警告不法商贩,必须走立法程序,法律授权派出所后才能这样做。

 ■如果这样下去,再也不会有人伸这个头了,法律就是唯一的标准吗?有些法律不健全要完善,对有些法律没有规定的事,不能一概视为非法,比如消息报道的事就值得提倡,即使法律没赋予这个权力,也应支持。

  ■我认为此举甚好,有什么不妥的?法律不就是为大众服务的么?再说了,虽然法律上没有规定派出所有这项权力,但也没有那条规定派出所不能这样做呀!这就是切实践行“三个代表”的表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嘛,有什么不妥的?何错之有?

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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