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公平地对待警察”—专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
“请公平地对待警察”
专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
提要:究竟是哪些原因导致了警察安全问题的不断涌现?哪些举措对于解决这一问题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这些年来,“潜在危险”与民警相伴的报道时常见诸报端。这些“潜在危险”,有些是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有些是生死一线的激烈搏斗,有些是缠绵不断的伤病困扰,还有一些,甚至是委屈难言的误会与伤害。
究竟是哪些原因导致了警察安全问题的不断涌现?哪些举措对于解决这一问题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此,本刊记者独家专访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王太元。
记者(以下简称“记”):当前警察自身的安全保护问题,比之前几年有何变化?
王太元(以下简称“王”):只能说,当下警察的安全问题,较之几年前虽然有变化,但并不容乐观,需要更加加以重视。现场执法的警察,尤其需要大的保护。
记:警察的安全保护成为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主要原因有哪些?
王:从外部环境来说,首先还是社会矛盾被错误地集中到了警察身上。
第一,因为工作的特点,警察常常被置于各种社会矛盾的第一线,不仅经常和公众发生广泛接触,也可能直接影响他们的生产和生活。社会矛盾中感觉利益受损的人群,很容易将不满情绪发泄到警察身上。
第二,当前社会对警察角色定位和行为评价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这使得警察在某些时候承受了许多本不属于自己的压力。
第三,当前社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仍然会呈现社会矛盾多发的状态,而且,社会矛盾很难向其它层次宣泄,这也进一步加剧了一线执法者的压力。
记:警察与公众之间的这种认识不对称会带来什么样的负面作用?
王:首先,公众很难站在警察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警察身为执法者、管理者面临的各种安全压力,公众很难有机会体会,也不太容易引起共鸣。相反,公众更容易觉得“管人”的警察是强势的,“被管”的民众是弱势的,自己应该站在弱势者这一边。长此以往,就会形成某种思维惯式。
很多时候,公众在亲眼见到警察被攻击时,会同情感慨两句,但只要脱离亲眼所见的范畴,习惯性的漠视就会占据上风。
其次,公众很多时候只看到了公权力的强大,却忽视了公权力背后的警察同样是个体,自身的权益同样需要整个社会的维护和保障。公权力的强大并不意味着个人权利的不受侵犯。事实上,很多警察希望得到保护的,甚至不是抽象的警察权,而是作为自然人的权利。
要想消除这种隔阂,更多还是需要警民之间的相互沟通。一方面要更多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另一方面也要让公众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和体会到警察的压力和困境。
记:您举例说说,作为自然人的警察,在工作中应得到保障的权利?
王:这就涉及到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缺失,尤其是许多具体操作细则上的缺失。
这些缺失,既有可能造成警察对公民权益的侵害,也使得公众容易暴力抗警、引起严重警民冲突甚至袭警违法犯罪等等。因为,每一个执法现场,都有可能发生突如其来的变化,警察往往需要在第一时间做出判断,如果相关法律法规描述得含糊不清,容易造成警察的束手束脚。
比如警告、开枪、实施强制措施等行为,如果能像境外警察那样,有明确的执行程序和细则,不仅可以预防警察乱开枪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也能对某些民众对警察的恶意攻击,起到震慑作用。
记:这些年您一直在呼吁设立“袭警罪”,谈谈您这一观点的出发点?
王:增设袭警罪,不仅仅是对警察的保护,它首先是依法保护法律权威尤其是保护现场执法的权威不受侵害。这种权威性,对执法者和被执法者而言,都是一种保护。
在国外,对于袭警的第一反应往往是“怎么能这样”———这体现了他们对执法权威的认同;接下来的反应往往是“何必要这样”,这是因为主动抗法在当地是一件需要付出巨大成本的事情,一般人不会去干。
这个观点的确立很重要。而袭警罪的规范和设定,正是基于上述考虑。
对被执法者而言,它给那些有可能袭警的人提前打了一剂预防针,不至于盲目采取攻击方式,避免社会无谓的牺牲。袭警罪的设立好比一条红线,当红线越醒目,就越能起到震慑作用。
对整个社会而言,将可能发生的警民冲突局限在软冲突而非硬冲突上,降低主动抗法的可能性,也减少了无谓的社会成本的消耗。
记:从公安系统自身来讲,我们应该如何努力以避免这些安全问题的出现?
王:第一是警察的教育训练问题。
民警能否独立保护好自身的安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警自身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战术水平。这就对教育和训练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现实情况是,教育和训练都需要时间、经费和师资。当前社会,警力严重缺乏,任务却不断增加,警察很难有时间去学习,也没有经费支持他们去学习,更难以找到充足的学校、师资来支撑他们的学习。尤其是技战术训练,不像课堂学习,可以以一带百,而是需要更贴身的指导,因此实施起来更加困难重重。
第二是警察装备问题。
警察装备是保护警察安全的重要保障。基于国情现状,我国在警察装备上,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缺乏。
但更重要的是,装备思想的偏差。就警察安全问题而言,汽车、电台、计算机之类工具很需要,枪支、警棍、手铐等限制、攻击性武器器械也需要,但防刺手套、手持盾牌、防刺衣、防弹衣等防护装备更重要,约束带、网枪等非致命、非伤害装备更重要。
比如,一个最现实的问题是,当前民警开枪会面临重重压力,那么面对持刀持棍的歹徒时,一块小小的手持盾牌就有可能救一个警察的命。
第三是警察的健康问题。
这是最令我痛心的问题。大部分警察的倒下,是因为长年累月的体力透支,积劳成疾。
虽然有“保证定期休假”的要求,但现实的情况是,大部分警察连每周休息两天的权利都没法真正享有。除了“眼睛一睁,忙到熄灯”的日常工作外,每三天一个24小时的值班,越是节假日越可能出现的24小时备勤,再加上各种不定时的警卫、保卫任务,都不可能允许警察规律地得到休息。
记: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请您就这个话题说说您的心愿?
王:简而言之,其实就一句话,请公平地对待警察。
政府能够给警察一个公平的执法环境,不要将许多本不该警察承受的工作和压力转加到警察身上。
公众能够给警察一个公平的理解和评价,能够尊重和考虑对方的立场和合法权益,而不是简单地将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视作对立关系。
警察能够同样公平地享受到一个普通公众能够享受到的各种基本权益的保护,一个本身未侵权、无过错的警察个人,更不该承受本应由其他警察、整个警方甚至整个社会承受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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