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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事论丛

警察待遇提高,监督更要严

来源:东方网 作者:徐新明 发布时间:2015-02-17 09:36:24 浏览次数: 【字体:

 

 

【相关新闻】公安深化改革方案亮点

  近日,《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2月16日《人民日报》)

  这次公安改革共有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100多项改革措施,亮点多多,比如,取消暂住证、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改革驾驶人培训考试,推行驾驶人自主预约考试;深化机动车检验改革;加快建立跨省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制度;全面落实报警求助首接责任制;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流转,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和查询、监督等等。不难看出,所有的改革都落脚在便民、利民、惠民上。因此引起了公众的广泛点赞。与此相比,关于警察待遇内容占的比例较小,但仍吸引公众眼球,如“落实警察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原则”,“建立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同步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虽然主要与警察群体的权益相关,却也同样是深化公安改革、确保警察权威的有力举措。

  警察待遇要高,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决定的。当前,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警察已成为风险最高的职业之一。建国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有9000多名民警牺牲,十几万民警负伤。公安部公布的信息称,公安系统全国平均每年四百多人牺牲、三四千人负伤。真是“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由于伤亡比例过高,有的保险公司却拒绝接受公安民警投保人身伤害保险。可见,公安队伍已成为和平时期牺牲最大的一支队伍。同时,警察加班加点成为家常便饭,工作、心理压力大,加之长期以来,我国对公安投资少,仅占国家各项投资的1%,警察部门经费的严重短缺造成了警察福利长时间保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从数字上看警察的工资确实不低,但是,如果计算加班加点的时间,警察每小时的报酬立刻缩水。而发达国家对公安投资占国家各项投资平均为3-5%,发展中国家达9%。按规定,部队的工资应比公安人员高5%。可是,近两年来,这种正常的距离拉大了。1997年之后,部队两次调资,公安机关却基本没有增长。凡此种种,对改革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提出了迫切要求。

  当然,警察要“高待遇”,更要严格治警。在保障“皇粮”供应的同时,收支要分开,切断公安机关吃“杂粮”的渠道。

  此外,更要全面加强对公安工作的监督。目前公安执法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甚至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比如,广西平南民警枪杀孕妇案。虽属特例,但影响极为恶劣。

  可喜的是,这次改革方案中,加强了监督。比如,有建立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完善严格实习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严禁刑讯逼供,建立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制度等内容。这些都是公安内部自我监督和自我提高的措施,但是,如何加强外部监督、大力推进警务公开、执法公开的措施还不明显。建议公安改革能否向纪委改革学习?让警察集中警力抓主业、退出不该涉足的领域,减少和避免滥用警力。真正做到把警察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只有警察权受到更严格的监督,公众才会乐于看到警察享有较高的待遇。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人民警察爱人民,为人民更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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