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改善警民关系?让群众了解公安工作
我国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线是群众路线,特色是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可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我觉得公安工作越来越讲求专门工作方法,而对于如何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取得群众的支持越来越少,警民关系成了"见不得,离不得",加之各级政府总是把公安机关推向各类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不满从每年的行风评议可见一斑.一边是公安机关在强调服务,服务,在向社会公开承诺这个承诺那个,另一方面是群众不了解公安工作的性质,任务,范围,一边在尽情享用公安工作带来的便利,一边对公安工作怨声载道.
大家可以想一想,一个基层派出所的民警中有多少是搞案子的,现在的基层派出所就快变成了司法所和法院了,每天受理的报警求助中有大量的纠纷,债权债务,往往是民警忙上一天,即不落好,又不算案件任务.有些事承诺的太宽太多往往就是一句空话,老百姓说还不如不承诺.大家都不希望人民警察成为好人不怕,坏人欺负的角色吧,如果真成了风气,社会也就差不多到头了.我现在有着深刻的体会,一方面是群众总是因为公安机关拒绝受理职责范围外的事而上访,一方面因为公安机关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事而不理解,认为越权了,有特权思想了,违法办案了,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在哪儿,我认为不怪群众,关键还在我们自己,一是在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同时让群众了解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范围,明白警察不是万金油,是有危难找警察,而不是有困难找警察;二是公安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中,严格依法办事,对于依法属于法院或司法所等其他社会职能部门的事,不要越殂代庖,给群众造成错觉,养成习惯;三是各级政府少让公安机关参加非警务活动,节约警力,不要破坏警察形象;四是让群众通过各种渠道真正了解公安工作,从而取得支持;五是尽快改革现存的警察办案模式,让警察真正沉到社会面上,与群众在一起,而不要一天到晚坐在办公室里值班,写档案,政治学习,迎接上级检查,警察就得有警察的样儿,大家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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