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面对凶残暴徒,他们无愧干警的称号
在昆明“3·01”事件中,暴恐分子令人发指的残暴行径遭到国内外舆论的强烈谴责。而面对凶残暴徒,当地公安干警将生死置之度外,同暴徒展开殊死搏斗,则让人看到了正义的力量和大无畏的精神。
当暴徒迎面冲过来时,昆明站派出所副所长张立元立即冲上去跟他对峙僵持。昆明站派出所执勤中队长谢林、民警彭宾也带着2名保安一路追赶过来进行围堵。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威胁的那一刻,张元立对着暴徒高喊“来追我,来砍我”,试图将歹徒吸引到一边,令人动容。
面对疯狂的暴徒,面对生与死的考验,这些公安干警机智而勇敢、英勇而顽强。他们在群众最需要保护的时候出现,在群众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手来,有力捍卫了人民的利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弘扬了社会正气,书写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英雄本色,无愧公安干警这个光荣的称号。
在昆明“3·01”事件,也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在与暴徒搏斗中,无论是普通民警还是派出所所长,他们都没有较好的装备。面对歹徒挥舞的长刀,他们要么只能赤手空拳,要么只能拿起防暴叉或使用着警棍进行搏击。直到特警鸣枪后果断击毙几名暴徒,才有效终止了暴徒的疯狂行径。
对此有专家指出,为有效应对个人极端暴力事件、暴力恐怖事件等严重刑事犯罪,一线警察不妨配枪巡逻。仔细分析,这种观点不是没有道理。在刑事犯罪高发的背景下,我国一线警力有限,如果缺乏有效的装备,往往对潜在的犯罪行为缺少足够的震慑力。一线民警必须既被赋予一定临机处置的权力,也应被赋予一定临机处置的能力。
目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防恐安全要求不断升级,恐暴分子的作案手段十分残忍,公安干警肩负的职责使命从而愈显重大,面临的困难也不断增加。这不仅需要高度的责任意识,更需要有相应的装备进行武装,以确保在发生个人极端暴力事件、暴力恐怖事件时,公安干警能第一时间制服犯罪分子,保护好自己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者系新华社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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