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资讯>警事论丛>详细内容

警事论丛

切实加强公安信访工作 转变执法观念堵截信访源头

来源:银川新闻网 作者:李军 发布时间:2005-06-24 08:39:31 浏览次数: 【字体:
 公安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民心工程”,与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处理好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就会增加;反之,就会造成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误解,甚至失信于民,这不仅有违我们“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更对不起我们头顶的警徽。因此,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已成为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一是要转变对行政执法就是服务的认识。日常工作中,有的民警经常把“群众利益无小事”挂在嘴边,然而处理一些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事情时却缺乏耐心和热心,以简单、粗暴,甚至是不负责任的态度对待群众,不把群众的安全冷暖时时放在心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警不接、有案不立、有难不帮、有求不应的行为,从而伤害了警民感情,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对此,我们每一位公安民警都要充分认识到,人民警察的权力是法律和人民群众赋予的,执法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经常想着群众,时刻惦记着群众,想问题、干事情多考虑群众的利益和感受,积极主动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要主动由原来单纯的管理者角色向服务者角色转变,治安管理由单一的打击违法犯罪为主向全面建设平安社区、平安村庄转变,为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坚决杜绝那种把为群众排忧解难喊在嘴上,写在纸上,不落实到行动上,搞花架子,无所作为的现象,切实将为民服务寓于日常执法中。

  二是要转变对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认识。我们大多数的公安民警常年工作在基层,在当地难免有许多亲朋好友,这对充分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阻力,而且个别民警随意执法现象也时有发生,没有达到“执法必先守法、执法必须依法”的要求,张口扣证,闭口罚款,或者滥用职权,插手经济纠纷等,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此,我们的公安民警必须自觉端正执法态度,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公平对待当事人,公正处理案件,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要转变对按程序执法的认识。现实中,我们的个别公安民警还没有完全认同和忠实履行程序与实体并重的执法观念,重实体、轻程序的做法尚且存在。总认为只要把案件的来龙去脉或犯罪事实搞清楚就可以省略某些程序,而事实上程序与实体同等重要,如果违反程度,所谓的公平、公正执法就无从谈起。为了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执法目标,我们的公安民警就必须转变对程序和权限的错误认识,在执法活动中始终要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既要遵循程序,又要文明执法,更要熟知人民警察的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增强执法透明度。

  四是要转变对执法中尊重人权的认识。体现人文关怀的执法观念还没有成为我们公安民警的共识和自觉行动,粗暴执法的现象还没有完全杜绝,一味强调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滥用职权甚至刑讯逼供,侵犯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及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这在群众当中造成了很坏影响。因此,我们的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认定事实上坚持用证据说话,要做到深入调查,既要维护法律的权威,又要保障每个公民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不受侵害,切实体现人文关怀的执法观念。

信访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