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时空打击”代替“严打”值得期待
每每看到“严打”、“集中整治”,不免产生一些疑问:是不是每次严打的时候才有各种各样的违法行为,而没有“严打”的时候违法行为就没有?或者是需要严打的行为只有在“严打”期间是违法的,而不在“严打”期间就是合法的?显然不是这样。“严打”的结果是:看守所快满员了,可辖区发案继续上升。频繁的“严打”不仅使老百姓无法对治安现状满意,无法享有安全感,对“无处不在”的法律产生怀疑,伤害了他们的法律公正理念和法治情感。
不仅老百姓对“严打”不满意,司法干警对此也有看法。 “一严打,就没日没夜地干;一结束,就都眯着,等着下一个严打。平时人都抓没了,严打时怎么出业绩?”北京一位派出所民警如此描绘“严打”时期的心态。“严打”不惜一切人力、物力的投入,频繁的“严打”使司法干警长期疲于奔命,精神和身体疲惫不堪。长此以往,必然影响刑事司法工作的正常进行。
群众不满意、司法干警颇有微词的“严打”,倒是极有可能使犯罪分子“满意”。“严打”追求的是一时的效应,而忽视了长期的犯罪的预防;“一阵风”的严打,仍会变成有规律的行动。这反而给犯罪分子提供了躲避的机会与经验。犯罪分子在“严打”到来时躲避“风头”,“严打”过后必然会卷土重来,犯罪率反而上升。
因此,“严打”从根本上讲,它只是治标,不治本。同时, “严打”的从重从快,导致同罪不同罚,量刑前后不一致,既忽视了办案质量,又不利于犯罪嫌疑人应有权利的保障;偏离了严格执法,有悖罪刑相适应原则,有失司法公正,损害了法律神圣性和权威性。
“全时空打击”模式编制的“密而不漏”的四张网,随时、随地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是时时“严打”,更大程度地压缩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是治本之策!“严打”到了寿终正寝的时候了。当然,要使“全时空打击”模式高效运转,在民警素质、警力等方面会面临问题,但这些问题完全可以在实践中逐步得到解决。因此,我们有理由期待,“全时空打击”不仅是在奥运期间,也不仅是在首都,都会发挥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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